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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集 四恩、三宝、胜义僧(三)

   日期:2021-04-22    
正洁老师


各位菩萨:阿弥陀佛!
欢迎继续收看《三乘菩提之胜鬘经讲记》。
前面两集我们依于《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提到了有四种恩,又依于从四种恩一直讲到了三宝,也引用了这样子的《优婆塞戒经》而讲说了归依佛——所谓的三宝当中的佛宝,才是真实的归依三宝。因为三宝当中的法宝乃至僧宝都是依于最后身菩萨,依于这一个所谓的修道位,尚未成为最后身菩萨之前,归依于这样子的两种“后身菩萨”乃至“修道菩萨”,而来建立所谓的,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当中的后面两项所谓的“法宝”与“僧宝”。
延续上一单元,我们这一边再以《大乘本生心地观经》里面,世尊为我们讲说的佛宝,而来解说三宝恩当中的这样子的法宝。我们看一下经文:
善男子!于法宝中有其四种:一者教法,二者理法,三者行法,四者果法。一切无漏,能破无明烦恼业障。(《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2)

佛在这里说了,这里的法宝不外乎佛,乃至佛教导诸菩萨,乃至诸菩萨设诸方便不违佛所教导而来教导这样子的下位菩萨所应修行的三乘菩提这些教法,特别是大乘的修行法门,这里总结为“教、理、行、果”。
那何谓“教法”呢?《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说了“声名句文名为教法”,换句话说,这些依于六尘而显现的这样的诸多可以相应于六识,而可以让这个听闻之人而来依于这样子的音声、名句而能够听闻,听闻之后能够思惟,思惟之后而能够修行、而能够证果。这些种种的善知识亲口所说,您亲耳所闻,乃至佛与诸大菩萨所流传下来的这些经论,您因阅读之后,一样是听闻思惟而能够修行,所谓的成就闻、思、修慧;当然这样的闻、思、修慧,是相应于我们之前所谓的“三归、五戒、四种修”里面这样的“四种修”。而要有真实修行之前,千万也别忘了要有三归、要有五戒,因为不归依佛、不归依法、不归依僧,没有所谓的三归(以此三归)而来依于有六随念当中的“念佛、念法、念僧”,而再来的“念戒”。所谓的佛、法、僧、施、戒、天(或是有时候说不是念天而说是念修),修学这样的六随念都必须以一佛宝为主要之所依;依于这样的一佛宝,才有后面所谓的声名、句文而成为三乘菩提的教法。因为一切菩萨所说,必定不可能违于诸佛所说,也不可能越于诸佛所说还有更为深妙之三乘菩提可论。
那经文又继续讲“有无诸法名为理法”,这里法宝所谓的“教、理、行、果”这四种法宝,在《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这里说到了“有无诸法”,换句话说,就是叫“有法”,或是叫作“无法”,这样的两种法称为“理法”。这里我们要引用《瑜伽师地论》来作一个简单的对应,方便菩萨们能够有一个资料可以作为正思惟的参考依据,在《瑜伽师地论》卷45说到了:
问:何故唯立三三摩地,无过无增?

就是有人问而论师写下来了,或者是说 弥勒菩萨这样子回答了:
答:法有二种,谓有、非有。有为、无为,名之为有;我及我所,名为非有。

这里《瑜伽师地论》卷45的论文,刚好相对应《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这里在讲到三宝当中的法宝,所谓的“教、理、行、果”四种法宝当中的“理法”。依《瑜伽师地论》这里完全可以互相参照的经文,我们就知道法分为两种:有为、无为,叫作“名之为有”,就是“有法”。这个有法,如果以三自性法来作一个对照,有为法其实就是生灭法,无为法指的就是圆成实性心这一法。可是请菩萨们千万记得,这里的有为、无为的“无为”,千万不要把它如同一些谤法的恶知识而来说:依于《百法明门论》这样子的一百法当中,(第)八识心王也是摄属于六无为法之外。换句话说,八识心王里面的第八识(凡夫的阿赖耶识),祂其实不是无为法,因为祂不是四所显示故的六种无为法——所谓的不动无为、想受灭无为、真如无为、虚空无为、择灭无为、非择灭无为——这六种无为法不含摄这个阿赖耶识。可是这百法当中无为法只有六个(100减6——94),八识心王当中的第八识,祂不是无为法,所以阿赖耶识是有为法,阿赖耶识是生灭法,所以正觉讲堂 平实导师所说有误,这样子的愚痴谤法,严格来讲只是自己对于这个《大乘百法明门论》完全没有理解。
回归相对于这个《瑜伽师地论》,我们刚说到了这个“无为法”指的是非一切生灭法造作、有作有为而才出生之法。这个无为法指的就是“无为自在”——本来自己就存在,不依于蕴处界任何其余的生灭法、有为法而出生祂。这里的“无为”,绝对不是《百法明门论》所谓的五位百法最后一位的“四所显示故”(都说四所显示故了)。我们曾经举过一个例子:我们说五位百法明门,我们说“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三位差别故”,我们说“四所显示故”,这个“四所显示故”的“真如无为、虚空无为”种种的无为,它是显示之法。所以 平实导师在《灯影》当中,举说了离开花体没有美丽可言,或是说离开刀体没有锐利可言;可是却有一班愚痴人:我去花店买花,我只要买花的美丽,我不想付更多的钱把这朵花带回家;我去刀具店,我只想买这一个刀的锐利拿回家去切,可是我不想花太多钱去买这一把刀这个刀体。这种愚痴人才会愚痴地诽谤说:“在《大乘百法明门论》里面的第八识阿赖耶识,祂不是‘六无为’里面的一法,所以祂是‘有为法’,所谓的‘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所以有为法必定是因缘和合之法,是缘起之法、是生灭之法,所以阿赖耶识就是生灭法,阿赖耶识是可灭之法。”
而正觉讲堂以这样子的阿赖耶识和与所谓的诸多经论,譬如说《华严经》,譬如说《楞伽经》,这样子的以所谓的《成唯识论》所依的六经、十一论里面的诸经而来讲说阿赖耶识,难道竟然也是错了吗?《华严经》说: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大方广佛华严经》卷19)

这些诽谤阿赖耶识,不了解所谓的《百法明门论》当中的八识心王这个第八识祂主要指的是:你、我现下还是凡夫,而现行在三界当中出生这个蕴处界法,总这个五蕴,总这个十八界,总这个十二处,这一切生灭有为法剎那生、剎那灭,这一些波浪法都从藏识海所出生;这一些藏识海所出生的这些波浪法,不可能在这个蕴处界波浪当中找到祂出生的原因。所以,在《百法明门论》当中这个一切最胜故的八识心王,在心王这一法当中提到第八识,严格讲祂是偏向于现行第八识而言:是偏向于第八识虽然有受熏、有持种、有根身器,可是不偏向于受熏、持种。因为受熏、持种绝对不是三界当中任何生灭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没有任何一法能够受熏、能够持种。而只是偏向于受熏、持种、根身器当中的这样子的五根身,也当然要包括这个;讲“有根身”可能会更理想,讲有根身这样子会把意根含括进去。乃至包括两种世间,刚刚的“五蕴世间”,还有所谓的“器世间”,能够出生这两种世间,能够出生这一些生灭有为的蕴处界一切法,能够出生这个三自性法当中的依他起性法,乃至所谓的遍计执性法;能够出生这样的法,祂是圆成实性心,是真实存在的心体。
一些谤法凡夫们不可以错误地依于《百法明门论》而诽谤说“阿赖耶识是生灭、是有为”,因为最简单的,我们只要依于所谓的“算数行相”,还有所谓的这一个“称量行相”,《瑜伽师地论》里面 弥勒菩萨教导我们该如何正思惟的两个入门的第一个“算数行相”:五蕴只到五蕴、十二处、十八界,都各自不可能有第十三处,乃至不可能有第十九界,也不可能有第七入;生灭法的范畴,你从蕴处界乃至就所谓的阴入界而来说,都是只到此为止,所谓的“尽所有性”。虽然“尽所有性”也不是只单独讲这样的“算数行相”的,也“到其边际而没有办法超越过去”,所谓的类似十二因缘里面的“齐识而返”,五蕴也是齐五而返,没有第六蕴这样子的算数行相。
如果你要诽谤阿赖耶识是生灭法,那请问阿赖耶识是五蕴当中的哪一蕴?阿赖耶识是六入当中的哪一入?阿赖耶识是六根、六尘、六识和合总为十八界当中的哪一界?再反过来讲,蕴处界不管是哪一蕴、哪一处、哪一界,有没有任何一法能够受熏、能够持种?这些相关的,我们在以前就依于来解说“小乘不能成佛,所以阿罗汉不是佛”。我们依此而来解说四阿含所说的绝对不是成佛之道,反过来而证明说:“既然阿罗汉不是佛,阿含所说也只是小乘法,当然大乘佛经才是真正成佛之道所依,而大乘毕竟是佛说。”依这样子的道理,我们曾经来讲说大乘与小乘的区别。
那回到这里,我们还是要来提醒所有能够有正思惟能力的菩萨,千万不要被这一些愚痴诽谤不生不灭法——不在蕴处界却能够出生蕴处界的这个阿赖耶识,说祂是如梦幻泡影,说祂是有为法。而不了知说这样子的第八识的现行,祂的无漏有为法的运作,乃至祂出生了第七识,乃至出生了后面的种种的六种识,乃至相应的心所有法;乃至所谓的依心王、依心所有法而出现的二所现影故的这样色法。乃至依这样子的有“八识心王”,有八识心王相应的“心所有法”,还有依这样心王、心所而出生的“影像假法、影像色法”,所谓的二所现影故的“色法”;而依于这样的色法才又出生的“心不相应行”,所谓的时间、空间、方位、数目、次第。依于这样的心王、心所有法,二所现影故的假影像法,乃至更等而下之的,必须依前面的心王、心所才出生的心不相应行的这一些遍计执性最相应的这一些时间法、空间法、文身、名身、句身法,不离这样子的文身、名身、句身、时间、空间,乃至这样后天依于“显境名言”而施设的“表义名言”种种的人间的语言,不管是中文、梵文、藏文、英文,依这样子才最后成立的所谓“一切最胜故,与此相应故,二所现影故 三位差别故”,而最后才出生的“真如无为”。
我们之前影片曾经说过,譬如说这四方形虚空说它是真如无为,三角形虚空说它是想受灭无为,乃至菱形虚空说它是其他的、譬如说择灭或是非择灭无为;这些无为法都是假法,因为它还列在“三位差别故”心不相应行这一些人为施设建立的数目次第法之后。而把这样子等而下之又下之,而最后方便建立这样子的无为法(《百法明门论》第五位的无为法),而来说这个阿赖耶识不是真如无为,阿赖耶识不是虚空无为,所以阿赖耶识依于《百法明门论》,祂应该是有为法、是生灭法。这样的诽谤真是非常的要不得。
好,回来法宝当中“有、无诸法,名为理法”。后面经文说到了:“戒定慧行名为行法。”(《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2)而依于戒定慧这样的三种行,譬如说地上菩萨依“增上戒”、“增上心”,乃至“增上慧”第六度般若(般若度)相应的种种的地上菩萨相应的这一些道种智;增上心、增上戒、增上慧,而从初地而到十地,这才叫作是法宝当中的“教法、理法、行法、果法”——所谓的“教、理、行、果”的“行法”。当然这里的戒定慧行这些行法,必须依于诸佛如来,乃至菩萨依于佛所教导而所留下来的教法。乃至于教法当中深思其理,对于“有、无诸法”能够依于《瑜伽师地论》卷45,我们所说的“有为、无为,名之为有”,乃至了知后面所说的:什么叫作“非有之法”?也就是《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这里面所说的有、无诸法里面的“无法”,就是非有之法。换句话说,非有之法依于《瑜伽师地论》卷45把它定义成我及我所,这些是遍计执法,是从来不曾真实存在的法。理法、行法之后,依这样的戒定慧行而能够修行三乘菩提,特别是大乘菩提,而能够证得有为果以及无为果,这才叫作法宝当中最后一项的“果法”。
佛又说了:
如是四种名为法宝,引导众生出生死海到于彼岸。(《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2)

这里剩下一点时间,我们就把《瑜伽师地论》卷45后面所说的这样子的“有、无诸法”,相关于这一个“三三摩地”的论文作一个简单的解释,顺便把它跟这个三宝“佛宝、法宝、僧宝”当中的 佛为我们演说的所谓的归依于最后身菩萨才是“法宝”,来作这一集的一个总结。在《瑜伽师地论》卷45里面后面说到的:
于有为中,有无愿故,可厌逆故,当知依此建立无愿三摩地。

换句话说,这里《瑜伽师地论》论文所说的,有人问到:为什么只立了三三摩地——“空、无相、无愿”?为什么没有第四种呢?没有“过”呢?也没有增加,没有第四种、第五种呢?弥勒菩萨是依于一切诸法就只有三自性法,包括有为、无为法,有为法特别是指无为法这个自在法这一个阿赖耶识——圆成实性心、圆成实性法——所出生的依他起性。这里的有为特别是指祂的无漏有为性,是纯清净性,因为有时候“依他起”,我们在某一些的场合、某一些的论文也会说“有漏的依他起就是遍计执”,这个是要稍微作一点区分。
“我及我所,名为非有”,这里我们刚说过了,这里指的特别是指三自性当中,特别是相应于烦恼障、人我执这样子的一个非有之法、遍计执性法。“于有为中,有无愿故”,换句话说,于这一个阿赖耶识所出生的依他起法,这个蕴处界法,还不提到生灭相相应的这样遍计执性法喔!“有为法当中,有无愿故”,换句话说,菩萨于这些蕴处界法他无所愿求。无所愿求这里指的意思是说,于这些有为法的运作当中,他依于所谓的圆成实性心是不生不灭法,圆成实性是不生不灭,由于这个圆成实性心所出生的蕴处界,方便称它为“依他起性法”,是相应于依他起性,我们是要说它是生灭法;而众生凡夫却在这个无漏有为的生灭法上面,在依他起性法“蕴处界”法上面,他马上就在这一个生灭法上面建立了“人、我、众生、寿者相”所谓的“生灭相”的执著,这里的生灭相指的当然就是遍计执性、遍计执相;依这样的三自性相对应于不生不灭法、生灭法、生灭相,我们回来这里的论文就应该知道:这里所谓的“于有为中,有无愿故”,这里的无愿,不是说菩萨要如同定性声闻人,要于蕴处界的出生无所求、无所愿,希望要灭掉蕴处界,不是这个道理!如果是这样的话,菩萨就变成定性声闻人,要灭掉蕴处界,要让这些一切有为法、生灭法永灭无余,所谓的“诸行无常,是生灭法;生灭灭已,寂灭为乐”,不是这个道理!这个“于有为中,有无愿故”,是指于这样子有为依他起性法——蕴处界法,非善非恶的无漏有为法的现行运作当中,他不会在这一个依他起性的生灭法上面起于相应于烦恼障与所知障的著相的一个俗愿;乃至未成佛之前所有的愿都是俗愿,都不是真实愿。于这样的依他起性法,他无所愿求令于生灭法上起生灭相故,因为这样的于生灭法上起生灭相,起烦恼、所知二障的现行的著相,是可厌逆故,所以依此而建立“无愿三摩地”。
后面又说到了:
于无为中,愿涅槃故,正乐摄故,当知依此建立无相三摩地。(《瑜伽师地论》卷45)

我们这里的无为法,虽然也可以含摄《大乘百法明门论》后面所说的“真如无为、虚空无为”,可是实际上还是依于这个七转识,特别是意识、意根,相应于祂所证,然后“四所显示故”的真正的这样子的无为心或是无为法性;在无为心中知道这个无为法性的如如性,而能够心愿住于真正是诸佛如来所住的无住处涅槃,而非二乘所相应的有余、无余涅槃,这才是相应于真正的所谓三摩地当中的“无相三摩地”。
于非有事,菩萨不愿亦无无愿,然于非有菩萨如实见为非有,依此见故当知建立空三摩地。(《瑜伽师地论》卷45)

换句话说,三三摩地当中的空、无相、无愿的空三摩地,那是依于“遍计执性法”,本来就从来都不是真实存在,都只是主要依于这一些“文身、名身、句身”,如同虚空当中的云烟尘雾而建立的这一些虚妄法,它如同月有二影,它是假相存在。这些法义的部分,我们只能等待下一次单元,我们再来继续聊下去。
祝愿各位菩萨们:修法无碍!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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