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3集 如何才能理事圆融?(上)
2018-07-12
正钧老师
问候大家身体健康、精神愉快!《三乘菩提之学佛释疑》,今天要和大家谈谈“如何才能理事圆融”。
世尊在《楞严经》中开示说:“理则顿悟,乘悟并销;事非顿除,因次第尽。”所以,本来“理事圆融”这四个字,是在说明佛菩提道上修证的一个因果关系;然而现在这四个字,也常常被善知识挂在嘴上,滔滔不绝地诉说其功德,虽然只是说一些世间法的道理,其实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更何况说佛法中实证上的问题,这恐怕不免落于因中说果的一个大妄语之中。且不说圆融二字,单单说“理”的内涵是什么?“事”是要作什么?都还不一定能够明白,可想而知的是,若真的要谈到圆融的话,那更就是遥不可及了。
佛所说的经教之中,或者是祖师大德用来方便接引众生的用语,已经常常被世间人引用著。譬如说:“当头棒喝”,现在被用来譬喻说:“使人立刻醒悟的一个警语”;佛经中常常提到的:“善男子!善女人!”现在摇身一变,变成了“善男、信女”;《妙法莲华经》之中提到:“乃至童子戏,聚沙为佛塔,如是诸人等,皆已成佛道。”现在的版本产生了“聚沙成塔”意思也已经不同了;乃至说是“不二法门”、“皆大欢喜”、“挂羊头卖狗肉”、“借花献佛”、“回头是岸”、“冷暖自知”等等,其意涵或相近,或者是相违背,真的只能够是说多到不胜枚举。要是说众生有缘可以藉这样来熏习一些佛法的义理,那是再好不过,只是说越到了现代,那一些用语的意涵早已经与 世尊、祖师所要表达的是大相迳庭了。这其实与佛法的被世俗化也是有一些关系的,也有人在世间法之中引用“理事圆融”这四个字,譬如说:也许有人会劝某甲,你做事不要那么有棱有角,要能“理事圆融、和谐无诤”那才是最高境界。有没有听过类似的说法?相信是有的,但这四个字,在这里的意思明白地说了,就是指某甲做人是不够圆滑的,但这已经是与佛经中 佛所要开示的佛法义理是无关的。
既然如此,那么我们就不妨来说明一下世间法与佛法之中,看看哪一些“理”与“事”是不是说圆融就可以立刻圆融了?佛法不是分为五乘吗?依于这五乘加以分门别类来作个简单说明,若是把五乘法中的人天乘合为一类,叫作世间法;而声闻、缘觉二乘合为一类,叫作出世间法;菩萨乘所证的单独列为一类,叫作世出世间法。先来说明第一类的世间法,但这得要举个例子来说明才能够更容易了解。譬如说:若是谈到如何建构一栋房屋?现在实际的生活层面所需要获得种种的证照等等,就不在这里谈,单单来说建构房屋这一件事,理上也就是说你要先知道房屋是如何建构的,也许你就要学习了解各种房屋的结构。简单地说,其中还包括你要采用哪一种钢筋?钢筋要如何固定?它可以承载多大的重量?可以支撑多大的空间?与它配合的水泥是要哪一种比例呢?乃至是说要怎么样一个方式来灌浆?或者是要有多少时间让它去干燥成形,然后才能够进入下一个阶段的建构。但这只是一种世间法的“理”而已,请问这得要学习多久?学会了以后就一定可以派得上用场吗?难道不经过实际的建造过房屋,某甲就能够在这一件事情上的“理”贯通吗?太多问题了,对不对!而当初某甲实际在建造一栋房屋的时候,就说是在履行这一种世间法的事,可想而知的,在建构的过程中很可能又会衍生出其他的问题。譬如说:这些的种种材料你要如何去取得?运送的前后时间要怎么配合?施工的方式是不是说每一个地方的地质,都能够用同样的施工方式呢?对啊!若是房屋是盖在水边、盖在山边,那一定会有不一样的设计才对。就这样子“理”上初步了解以后,经过“事”上实际的建构,当发生了其他问题的时侯,又回到“理”上来研究、改进,目的就是希望“事”上最后的完美无缺。
又譬如说:工程科学之中往往会面对用到很多方程式,学生们或是科学家们得要去一一解开这一些的方程式,首先在“理”上要明白是这一些方程式所依的原理;因为人们长久以来已经在这里施设了一定的轨则,所以要依于这样的轨则来分析、运算才是人类所说的合理。然而懂得了某一种方程式的运算,其他的方程式呢?又要再去了解其他的方程式,那么等到思惟解释都通了以后,下一个问题就是说,“事”上要如何去运用这些方程式?因为工程科学之中不会是只是单单为了要算一些方程式而去推导它们,通常接下来一定会有一些生活上的运用才是,这就是事。然后生活上的种种事项,如何能够正确地引用这一些方程式之中,而产生实际上可以利乐众生的一些事物出来。所以单单从世间法的“理”与“事”来说、来观察,就已经是这么样的错综复杂,而没有办法很快地就可以“理事圆融”的。只是有一些人好高骛远,动不动就会把“理事圆融”挂在嘴上,希望别人因此会对他恭敬与供养;乃至于说更何况是在佛法之上,因为众生已经生活在世间法之中很久、很久,都没有办法于其中“理事圆融”。而真正的佛法却是与世间法是相违背、是背道而驰的,这要叫一般人如何去了解呢?再譬如说:举一个介于世间法以及佛法之间的一个事情,它其实是一个世间法,但是真要修学佛法的学子,却也必须多少有一些涉猎,那就是禅定的修证。禅定无非就是说四禅八定,就“理”上而言,先要明白禅定是什么?学禅定是要干什么的?自己是不是应该要修学禅定?乃至是要如何作才能够实证禅定?若是因缘具足的情况之下,能够在真正善知识的开示,或者是于其著作之中,经过一一地去了解之后,大略明白了四禅八定的境界相,也知道了四禅八定是次第法,也就是说一定先得要证初禅,才会有后面的二禅、三禅、四禅以及四空定。不可能说先得四禅再回来修证初禅,讲这样话的人,若是遇上了稍微于禅定的正理上是了知的人,都不免会忍俊不住而喷饭了,然而这还只是理上的了知的部分而已。
“理”上需要了知的还有什么呢?就举最低层次的初禅来说,当然就是说若是想要发起初禅,得要具备哪一些条件呢?然后知道应该要离开五盖,然而五盖又是什么呢?原来就是五种遮盖初禅发起的因素,就好像有五个法把学人盖住,令他无法发起初禅。那么再接下来,知道五盖就是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然后这五法的内涵又是什么呢?是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呢?一一明白了以后才决定要离开这一些法,虽然还是在“理”上需要了知的层面来说,但毕竟已经决定要修学禅定了,于是乎就向著修学禅定的“事”上,开始著手进行。既然五盖是遮障初禅发起的因素,那么当然就要把它一一去除了才是。可是接下来马上就会发现一个大问题,到底是要先除去哪一个?因为看到自己的身上是贪欲、瞋恚、睡眠、掉悔、疑盖是样样都具足啊!到底该从何处下手?譬如说:看到了特殊的男女色,就不由得自主的而行注目礼,明明知道是不如理的,但真的是身不由己啊!然后又想起古圣先贤曾经说:“食色性也”,这还不说那个古圣先贤是不是真的佛法中的贤圣。这才一会儿,自己又搞不清楚到底当初为什么想要去克服贪欲盖了。也还好愿意求教于善知识,善知识再为他说:贪欲的种种过患,离开贪欲的种种好处。这才又回过头来想要去降伏贪欲,至于能不能成办,又是在未知之数。进一步说,若是真的想要去降伏五盖,得要用什么方便呢?或者是念佛、或者是诵经、或者是打坐、或者是观想,这也有很多不同的善巧方便,这还得要一一地去抉择,到底与自己的根性是否能够相应。乃至于说在这个过程中,随著出现的种种状况,其或取或舍的种种差别相貌又是如何?再加上说不是只有对治贪欲一法,瞋恚、睡眠、掉悔、疑等四个法,“事”上也要一一去对治降伏,在这里也没有办法一一地去细说了。然而这个部分的佛法,只是通于世间法的一分,其“理”与“事”的内涵就已经不可以等闲视之了。所以不应当像一些人以为说现在这一餐吃饱了,以后就永远不会再饿了,所以只是在道理的表面上有一些体认了,就以为说究竟的“理”与“事”也能够完全成办了。
佛法的第二个部分,我们从“理事圆融”这四个字,套在出世间法的解脱道上看看说,在这一个部分中的“理”与“事”又是怎么一回事儿?解脱道所要达成的目的就是断分段生死,舍报后可以不再受来世的三界有;既然不再于世间出现,所以这个法就称为出世间法。“理”上来说,其内涵主要是三个部分:也就是我见、我所执、我执的断除。我见简单地说,就是误认意识心为常住不坏法,若是把意识觉知心认定是常住不坏法时,那就是堕于识阴我之中,而坚持这样的见解时,就称为我见。有时候又执著这个意识觉知心是能够贯通三世,从过去生转生到今生来,今生舍报之后又会转生到未来世去,然后就错误地把意识觉知心认为是三世轮回的主体识,这也是我见未断而发生的一种状况。等而下之的乃至执著意识觉知心与色身和合运作的我,也就是色受想行识的五蕴我,也认为是常住、真实不坏之法;但这个我存在的相貌是有很多层次不同的状况,譬如说三界我,也就是说在欲界、色界、无色界之中所执取的对象不同,或者是执取的程度差别,因为虽然断了见一处住地烦恼,但这是比较粗糙易见的执取,此时称为断见惑。如同前面说的,对于我的执取是有程度差别的,断了见惑之后,进一步静坐思惟,观察更深细对我的执取,立名为我执。因为是要藉著静坐思惟及观察才能够了知,或者是加以断除的,所以又立名为思惑。但是虽然说思惟及观察之后是可以断除的,但是由于境界执取的程度差异,必须还要配合欲界爱、色界爱、无色界爱的断除。
换句话,在这个思惟观察的过程之中,也要分断我所执,那么就欲界的人间而言,我所的部分又有外我所及内我所,外有山河大地、房屋车马、眷属奴仆、名闻称誉等等的执著,认为是我所有的;向内又执取识阴六识的见闻觉知性,也就是说眼识的能见之性、耳识的能闻之性,乃至是意识的能知之性,执取为我所有的功能,这个就是内我所的执取执著。若是虽然能够断除欲界爱,有时候不免落入对色界、无色界的贪著,虽然说其执取已经是比较微细了,但是毕竟还是三界中的我的执取。然而同样是断我见、我执而证出世间法,但声闻乘与缘觉乘的入手处却是不同的。声闻乘是透过四圣谛,也就是苦圣谛、苦集圣谛、苦集灭圣谛、苦灭道圣谛,透过四圣谛的观行来观行五阴、十八界等蕴处界我是苦、空、无常,所以是没有真实我;有时候配合四念处观,依于声闻法的八正道来断除我见跟我执。而缘觉乘则是藉著十二因缘观,也就是无明、行、识一直到老、病、死、忧、悲、苦、恼等十二有支,了解一一支的内涵之后,去观察其互相间的关系,乃至从老病死支一直向上逆推,最后断了无明而证得出世间法。由于观察的范围比声闻乘的观察还要来得深细,所以所得的智慧也是比较殊胜;只是说作十二因缘观之前,一定要先作十因缘观,确定了万法只到名色缘识的识,也就是本际,这叫作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这样子才有可能,成就十二因缘观。这样子出世间法的“理”简单地说明了,“事”的部分以及世出世间法的“理”与“事”,就只能留到下一次的学佛释疑之中,再来跟大家说明了。
今天就说到这里,祝愿大家幸福健康、道业勐进。
阿弥陀佛!
(原标题:第063集 如何才能理事圆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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