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七种第一义,就是: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见境界、超二见境界、超子地境界、如来自到境界等七种境界。如《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1 开示:
复次大慧!有七种第一义,所谓: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见境界、超二见境界、超子地境界、如来自到境界。大慧!此是过去未来现在诸如来、应供、等正觉,性自性第一义心。以性自性第一义心,成就如来世间、出世间、出世间上上法;圣慧眼,入自共相建立。如所建立,不与外道论恶见共。1
经文中 佛陀开示:七种第一义的内涵就是心、慧、智、见、超二见、超子地、如来自到境界等七种境界,这七种境界乃是三世诸佛究竟证得第一义真如心的境界,诸佛以此七种第一义来成就世间法、出世间法、世出世间之最上的上根法;也是菩萨慧眼亲证自心如来,以及于后次第修学、次第果证,直至成佛的境界。这七种境界,是 如来所建立七种自心如来智慧境界,入于一切众生自相与共相中。这七种境界,唯有菩萨明心以后方能渐次了知的境界,不共二乘愚人,更何况是执邪见外道。经中 佛已经很清楚地告知:七种第一义的境界是依真如心建立,而不共外道邪见恶论;为什么?因为外道不仅没有听过这样甚深微妙的道理,而且也会坚持自己的邪见,无法接受 世尊所说的实语、正见。既然连 世尊开示的正知见都无法接受,更遑论能够依止正知见如实修学,而于未来证得自心如来的各种真实境界、乃至到达如来自到等的七种境界了。
接下来谈什么是“心境界”?乃是自心如来第八识所住极寂静的境界,亦是《心经》所说无五蕴十八界、无四圣谛,也无十二因缘之境界,也是《金刚经》所说无四相、离一切相之境界。这样的境界,是证悟的菩萨亲证后现观的境界。由于菩萨亲证本来自性清净涅槃后,可以现观本来自性清净涅槃离见闻觉知、自性清净,以及现观本来自性清净涅槃里无有任何一法存在之极寂静的境界,也就是二乘无学圣人愿意自我消失,不再于三界现身意之无余涅槃的无有三界任何一法的绝对寂静境界,这样的智慧境界是不通凡愚及外道,就算凡愚及外道穷其一生的定力、慧力及神通力,也无法思议及想象此心境界到底是什么。因此缘故,在佛门中,如果有人主张:“要用觉知心入涅槃”、“涅槃当中还有意识觉知心存在,所以能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等等,你就能够知道那样的境界是丛闹的、不寂静的,不是佛说无有一法存在极寂静的心境界,而且你也会肯定,那是佛门外道的恶见,是用来迷惑众生走上常见外道的歧路。
什么是“慧境界”?乃是菩萨证悟自心如来第八识,发起般若的智慧后,才能够如实了知空性心如来藏于一切法所显现出的无分别慧之慧境界。也就是菩萨于真见道证悟自心如来第八识之心境界而发起了总相智,能了知第八识如来藏恒离六尘觉观,又能对诸法广作分别,而此分别却都是于六尘无分别的境界,是为自心如来的“慧境界”。而这样的无分别慧,不是阿罗汉所能了知的境界,为什么?因为阿罗汉仅有解脱德,没有法身德及般若德,阿罗汉所说的解脱德菩萨都知道;菩萨所说的法身德及般若德阿罗汉都不知道,所以阿罗汉看见菩萨都会敬畏,因为菩萨的般若智慧境界不是他们世俗谛智慧所行的境界,所以不具般若智慧“慧境界”的阿罗汉,对其所不知不证之究竟了义佛法,在菩萨面前没有说话的余地。解脱的圣者阿罗汉尚且如此,更何况是无法与阿罗汉相提并论的凡夫及外道,更是没有说话的余地。因此缘故,在佛门中如果有法师主张:“能够保持一念不生而了了常知,就是禅宗所说的明心见性,就有般若智慧。”有正知见的你听了,一定会呵呵大笑,因为那是常见外道见,与 佛所说完全背道而驰。
什么是“智境界”?乃是证悟菩萨有了总相智以后,进修相见道所发起的别相智,也是禅门所说的差别智。也就是说,证悟的菩萨透过对心境界、慧境界的如实了知,发起比总相智更深入的别相智慧。这样的智慧,不是刚明心的菩萨所能了知的境界,因为刚明心的菩萨仅证得唯识性,才发起了总相智,还未深入探讨自心如来第八识有种种的唯识相,还未深入探究自心如来有种种中道法相的智慧。譬如刚明心的菩萨,对于《大品般若经》所说的别相智: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平等性、离生性、法定、法住、实际、虚空界、不思议界等等智慧境界,仅能少分了知,当然比不上明心后进修唯识相一段时间已能多分了知的菩萨们,因为刚明心的菩萨仅有总相智,没有别相智,无法与具有别相智的菩萨相提并论,所以无法像已有别相智的菩萨们说法那么深入及广大。既然连已如实了知慧境界的明心菩萨都无法了知智境界菩萨的所行境界,更遑论连心境界也没有的凡愚二众。因此缘故,在佛门中如果有出家、在家二众主张“三转法轮的经典是不了义的经典,二转法轮的经典才是了义的经典”等等,你会很清楚这些人的说法与 佛之所说颠倒。为什么?因为二转法轮的智慧仅牵涉到三贤位的别相智而已,没有谈到道种智,但是三转法轮已谈到道种智,那是比总相智、别相智更微妙、更深入的智慧境界,不是三贤位菩萨所能了知的境界。因此,提出那样主张的人,根本不懂佛法,连甚么是第一义的心境界都不知道,更不清楚成佛所需修道的真实内容与次第,才会将三转法轮经典判为不了义。这样的人,就是禅宗证悟祖师所说的独眼龙 2 一样,是瞎却了一只眼的独眼龙,而不是独具慧眼的龙!
什么是“见境界”?乃是证悟菩萨透过总相智及别相智而发起的正智正见,也是证悟菩萨透过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而发起的正智正见。这样的见境界,已经有了般若中道多分的见地,可以用来简择佛门中大法师、大居士所说的法,乃至可以简择外道所施设的戒律是否如法。譬如坦特罗佛教(喇嘛教)对行者施设:如果不能每天八个时辰(十六个小时)邪淫,就是违犯他们所施设的修双身法必须发誓遵守的三昧耶戒 3,未来要下堕“金刚地狱”。睽诸外道所施设的三昧耶戒,乃是妄想世俗法可以常住不灭而贪著男女淫欲之韵味而不如理作意所施设的戒律,况且法界中根本没有所谓的金刚地狱存在。虽然金刚地狱是坦特罗佛教(喇嘛教)所自行施设并不是真的存在,可是法界也不会因为没有金刚地狱就不执行因果律了,所以这些坦特罗佛教(喇嘛教)行者犯了邪淫重戒以后,未来世还是要下堕阿鼻地狱受无量苦。又譬如坦特罗佛教(喇嘛教)行者主张:透过鬼神的诛法 4 来杀害众生不算犯戒;可是这样的主张,与 释迦世尊所制定的菩萨十重戒之戒杀完全颠倒。又譬如有人冒用佛菩萨的名义而伪造施设所谓的百字明 5,诳称能用来消除杀生、偷盗、邪淫、大妄语、饮酒等重罪,然而百字明乃是坦特罗佛教(喇嘛教)所施设的咒语,与 释迦世尊所开示的忏悔灭罪的方法无关,却是与男女邪淫大有关系。由于菩萨有了见境界的智慧,可以简择上述诸方大师、大居士,乃至外道喇嘛教的活佛、法王、仁波切等所说的邪法,因为他们的说法,完全与 释迦世尊所制定的清净戒律相反,名为邪见、邪律,不名正见、正律,所以证悟的菩萨可以透过见境界来简择诸方,乃至简择外道说法及戒律是否符合佛说,用来摧破外道邪见、邪律,以免众生被误导而大大延迟自己成佛时程。
什么是“超二见境界”?乃是证悟菩萨圆满真见道及相见道之见道位,使得自己定力、慧力、福德等圆满,进而勇发十无尽愿之增上意乐,成为修道位的初地菩萨,也是证悟明心菩萨透过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见境界之初分圆满,转于初地,于地上修无生法忍道种智,于一切时、于一切地,所观、所见的一切法都是从自心如来第八识出生,无有一法能够自外于自心如来而有,早已超越常见、断见等二边的阶段(其实菩萨明心以后,已经超越常见、断见二见的阶段,但是对如来藏的功德,仅有少分了知而已,还有很多功德尚未通达,一直要到地上菩萨才圆满通达,到佛地才究竟圆实证满。此外,三贤位菩萨于法尚未通达,所以智慧有限,不如初地菩萨于法通达,智慧无边)。因此,地上菩萨知道诸法并不是真实有,也知道诸法都是以如来藏为因,藉种种缘而出生,不能外于如来藏而有种种法出现。因此缘故,坦特罗佛教(喇嘛教)行者主张:“透过中脉、气、明点气功的观想及练习,一旦成就,可以成就地上菩萨的功德。”如是谬论你听了就会知道,那与佛法无关!为什么?
一者、坦特罗佛教(喇嘛教)行者之脉气明点的练习,乃是世间所谓的健身法,是透过气功、观想等方法作为强健身体之用,是作为男女行淫持久的前方便,与 佛所说地上菩萨所应断的结、所应修集的定力、福德、智慧等资粮、所应证的果德等等都无所涉。二者、坦特罗佛教(喇嘛教)行者配合前面所说健身的前方便,再配合男女行淫的方法及技巧,在世间法中名为房中术 6;竟以此邪法来套用上佛法的名相,便自称是佛教的一支,宣称乐空双运、乐空不二能够成就“报身佛”境界,以此来蒙骗无知的众生,以及误导众生断送法身慧命,实际上则是让众生下堕三恶道的不善法。
什么是“超子地境界”?就是证悟菩萨进修地上菩萨无生法忍道种智,渐次满足十地应有的功德、定力、慧力、福德等,于十地快满心的时候,现起大宝莲华王宫殿及放光照十方诸佛土,并由十方诸佛放光照耀及遥灌十地菩萨顶,成就十地大法智云的法王子,为受职菩萨,圆满十地转入等觉位,亦即证悟菩萨透过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见境界、超二见境界,渐渐圆满十地功德,并经十方诸佛放光遥为菩萨灌顶,成为十地满心菩萨而转入等觉位。这样的境界,已非刚入地菩萨所能了知的境界,更何况是凡愚及外道所能了知。因此缘故,在佛门中,如果有人动不动就以活佛、法王自居,却连我见未断、明心也无,更不用说是十地菩萨所应有的智慧、福德、定力、神通,大宝莲华王宫殿等功德当然也没有,你就该知道那一定是大妄语人,已经成为断一切善根的一颠迦销灭佛种 7 人,也是 佛在《大般涅槃经》卷17 开示:“一阐提、诸佛世尊所不能治”8 的愚痴众生。
什么是“如来自到境界”?乃是成为等觉菩萨后,于百劫修相好,无一时非舍身时,无一处非舍命处,只要众生有所需求,不管内财或外财,统统布施出去;为了成就菩萨三十二大人相及八十随形好,如是经历百劫修集福德圆满,上生兜率天中;于兜率天中不断地广度众生,也安排自己成佛的因缘,事先派遣菩萨们到人间为众生说法及为众生建立知见,使得众生心性调柔、善良,想求解脱;并于因缘成熟时,诞生人间,从母亲右脇出生,脚下出生金莲花,于四方各行七步后,说:“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即隐没种种智慧、神通、定力等等,示现如同凡夫一样。长大成人后出家修行,于菩提座下以手按地明心,大圆镜智、上品妙观察智、上品平等性智现前;于夜后分,夜睹明星眼见佛性,成所作智现前,成为四智圆明的究竟佛,也是证悟菩萨透过心境界、慧境界、智境界、见境界、超二见境界、超子地境界,最后成为四智圆明的如来自到境界。这时,佛地的无垢识与二十一心所有法(五遍行、五别境、善十一)相应,所以佛地的每一识、每一心所有法都能独立运作,能够随缘赴感靡不周,利乐有情无有穷尽。这样的境界,连等觉菩萨、妙觉菩萨都无法想象,故名为佛地不可思议境界。因此缘故,在佛门中,如果有人主张“佛地的无垢识、庵摩罗识就是无明识”、“佛地的无垢识、庵摩罗识,有识名而无实”、“透过男女交合,乃至杂交,可以引生俱生大乐,名为正遍知觉,今世可以即身成佛”等等,你听了就该知道,竟然会有那么愚痴无智的众生,大言不惭地提出非常荒谬的主张,让人看了只有摇头叹息的分,因为那是拿自己的法身慧命来开玩笑的愚痴无智众生,也是 佛所说的可怜愍者。
综合上面所说,七种第一义实际内涵乃是叙述自心如来境界,以及七住菩萨证悟明心有了总相智后,进修别相智、道种智,乃至渐渐圆满定力、慧力、福德等等,最后得以圆成一切种智究竟佛果所必须经历的七种境界。也就是说,七种第一义乃是叙述自心如来境界,以及七住菩萨明心后,经历将近三大无量数劫,成为四智圆明究竟佛果所必须经历的七种阶段。这七种阶段的境界,都不离开第一义谛自心如来境界,故名七种第一义。这样的境界中,下地菩萨无法了知上地的境界,唯除真善知识教导以及自己一一亲证后才能了知的智慧境界。
----- 般若中观(连载26)----游正光老师
注1《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1〈一切佛语心品〉,《大正藏》册16,页483,中13-20。
注2“曾闻说个独眼龙,元来只具一只眼。”《佛果圜悟禅师碧岩录》卷6,《大正藏》册48,页186,下8-9。
注3 三昧耶戒,乃是坦特罗佛教(喇嘛教)不如理作意而施设的戒律,本质是作为男女双身邪淫的轨范。其中规定,如果不邪淫,就是犯他们所规定的三昧耶戒,这样的规定,与 释迦世尊所制定的清净戒律完全颠倒。欲知详情,详见 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一辑第一章第一节中的说明。
注4 坦特罗佛教(喇嘛教)的诛法,乃是召请山精鬼魅等层次很低的鬼类神祇,来杀害所要加害的人。如果所要加害的人是已经明心的菩萨,这类的山精鬼魅根本无法靠近,为什么?因为这些山精鬼魅远远地看到明心菩萨身边有护法神在保护,就根本靠近不了。既然无法靠近,更不用说想要加害菩萨了。而这些执行诛法的山精鬼魅若无法完成任务,必然会回头加害召请这些山精鬼魅的人,所以召请山精鬼魅的人,必然有一套可以避免山精鬼魅回头来危害自己的作法。由此来看,使用诛法的人,必然是已经成就杀人的根本罪及方便罪,如果所召请的山精鬼魅也确实杀了人,那就再加上成已罪而成就上品杀罪,严重违背菩萨十重戒的杀戒,实不可取。欲知详细内容,请参见 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三辑第十三章第二节中的说明。
注5 百字明的真实意涵有二种:一者、百字明乃是鬼神所传的法,不是佛菩萨所传的法,因此念诵百字明者,乃是向鬼神求忏悔,不是依止佛菩萨而求忏悔。二者、百字明乃是具足显示双身法之修证,及以双身法之精进合修,作为坦特罗佛教(喇嘛教)忏悔罪业之意涵,与佛菩萨希望众生远离三界爱染的本意完全颠倒,故知百字明不是佛菩萨所传的法,乃是坦特罗佛教(喇嘛教)假借佛菩萨名义伪造的咒语。欲知详细内容,请参见 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四辑第十四章第三十六节中的说明。必然是已经成就杀人的根本罪及方便罪,如果所召请的山精鬼魅也确实杀了人,那就再加上成已罪而成就上品杀罪,严重违背菩萨十重戒的杀戒,实不可取。欲知详细内容,请参见 平实导师著,《狂密与真密》第三辑第十三章第二节中的说明。
注6 房中术又名房术、房中、房内、房室养生、黄赤之术或男女合气之术。参见维基百科网址:撷取日期:2011/12/29。
注7“阿难!如是世界六道众生,虽则身心无杀盗婬,三行已圆;若大妄语,即三摩提不得清净,成爱见魔,失如来种:所谓未得谓得,未证言证。或求世间尊胜第一,谓前人言:‘我今已得须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罗汉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诸位菩萨。’求彼礼忏,贪其供养。是一颠迦销灭佛种,如人以刀断多罗木,佛记是人永殒善根,无复知见;沈三苦海,不成三昧。”《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6,《大正藏》册19,页132,中29-下8。其中“一颠迦”,就是指断一切善根的一阐提人。
注8“云何罪人?谓一阐提。一阐提者不信因果、无有惭愧、不信业报、不见现在及未来世、不亲善友、不随诸佛所说教诫。如是之人名一阐提,诸佛世尊所不能治。何以故?如世死尸医不能治。一阐提者亦复如是,诸佛世尊所不能治。”《大般涅槃经》卷17〈梵行品 第20〉,《大正藏》册12,页720,下26-页721,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