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实修
三世因果不虚,随缘尽份而活
○○○大鉴:
素昧平生,先容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正源,担任法官职务十几年,目前是○○○○法院法官,办理民事审判业务。我是在○○出生、长大,原来○○林管处里面的储木池,以及附近的空地、房舍,都曾是我幼年嬉戏玩乐的地方,说来我与林管处也有点因缘。
日前在台北佛教正觉讲堂听闻萧导师讲授菩萨优婆塞戒经时,导师提到三世因果的微妙,举了二十年前发生的李师科抢案及王迎先命案,说到与王迎先命案有关的五位当事人,其实都是过去生被王迎先(当然也是过去生)杀害,当时种下的业因,才会有今生的业果。这段故事我几乎已经忘得差不多,只大约记得一些梗概,曾经由报导得知您与该事件的因缘,不知您今生是否亲近佛法,对佛法中讲的因果关系是否了解?末学私心自用,不揣孤陋,以个人职务经验的角度,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十几年来审判工作,办过民、刑事及流氓等各类型案件无数,也判过死刑、无期徒刑及其他各种刑度、或金额的判决,但是要说自己所作的判断百分之百与事实相符,实在没有把握,因为太难了,毕竟这不是我们凡夫众生所能做到的。对于案件我们只能尽量去调查相关的直接间接证据,再依法做出判断。通常我会先就调查得到的内容,描绘出一个可能是事情发生经过的故事,看它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就继续调查;如果合理,就进一步依据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相信您能理解,大多数的案件直接的证据,大多不容易发现,间接的证据又可能很片段,这时候要下决定,真的很痛苦。有时也确实会感到疑惑----那个我所编织的故事,会不会与事实完全相反?会不会冤枉了好人?会不会判得太轻或太重了?这种天人交战的情形,着实不少。不过我时常告诉自己,职责所在不能逃避,而是要在处理的过程中没有个人的好恶,完全依凭证据,根据法律去做判断,所谓求其生而不可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矣,这就是我能做、该做的。
工作上常遇到有些案件,显现的证据就是与职务经验的直觉有差距,其中或有极尽调查之能事,仍然只有得到薄弱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待证事实,甚至因为证据取得程序有瑕疵,以致审判时依法不得使用该证据为判断依据,而必须判决无罪或轻罪。就职责而言,会觉得很无奈,有时也会觉得对当事人不公平。不过接触佛法后,慢慢接受三世因果的观念,再回来看看这些问题,便能理解这些发生纠纷无法顺利排解,甚至伤人害命的人事物,其实大多数背后都有着过去生的业因,以致有今生的果报。世俗人眼中的不公平,乃至是非对错,都只局限在一生一世这个有限的时空来评断,如果跳脱这个时空的藩篱,从过去无量生以来因果关系的角度加以观察,则观感势必有所不同。不只在我承办的案件中,有这样深刻的体验,其他日常接触的人事物,也莫不如是。像外表几乎无法分辨的同卵双胞胎兄弟,他们生长环境亦复完全相同,可是个性、喜好乃至人生际遇却完全不同;另外每一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有这样的经验,就是偶然遇到一位陌生人,却觉得很眼熟,甚至觉得很亲切。这些世俗上或连科学上都无法解释的奇怪现象,在佛法上都能得到解答,那就是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心,从无始劫来就帮我们储存每生每世所造作无数善恶业的种子,这些种子当中有与他人具共业性的,会与他人心中的同类的共业种子互相牵引,促成未来世共业果报的现起,其他不与他人具共业性的别业种子,则会造就未来世与他人完全不同的生命现象。像那对头部相连的伊朗姊妹,因为过去生的共业种子现行,让她们一辈子都无法分离,必须共同面对、承担人生每一分每一秒,但也因各自特有的别业种子,让她们即使头部相连,仍是一个喜欢从事新闻工作,另一个的兴趣则是法律,各有所好。这心中种子现行的道理,如同掉落在土壤中的种子经过一段时间,遇到适当天气与土壤环境的缘,就会发芽,乃至开花结果,三世因果的法则,也就发生了。只是因果关系的微细差别,唯佛乃能完全了知,实在不是我们凡夫众生可得知晓其中千万分之一。不过这样的理解与信仰,却给自己深刻的警醒,就是随缘尽份----一方面善了过去生的一切善恶因缘,同时不要在身口意上再去造作会引发未来世恶业的种子。
我工作的经验,或许与您遭遇的故事有些差异,但那整个故事又何尝不是因果法则的一种示现?而一经示现后,它的相就已经消失,有如房子被烧掉之后,不仅房子的相消失,那个烧房子的相,也不复存在。悔箭入心,再去不断追悔,其实并无意义。佛法重视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以动机的好坏来决定责任。我相信就如同我们大多数承办案件的人一样,在办案的过程中,不会存有故意攀诬的意思,甚至像您故事的经过,在其他间接证据的指引下,可以说连过失都说不上。所以整个过程纵有遗憾,但从动机来看,您应该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您仍觉得不安,或许可以作一番佛法的忏悔与回向(可以请教郑○○师姊),然后就把一直在追悔的心放下,安住在工作上,不要再去理会世间人的评论,因为世间人的眼光是有局限的,是不完全的!
冒昧写了这封信,绝无教导之意,只想以局外人的立场,将自己学佛得到的体验与您分享,并提供一些思维的方向,期能解您困惑于万一!
顺祝
安康
末学 陈正源 敬上
------《正觉电子报》 <第005期一封信> 正源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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