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婆塞戒经》卷第四之中,世尊又开示说:【善男子!施有二种:一者法施、二者财施。法施则得财法二报,财施唯还得财宝报。】这里世尊将布施法分为二种:一者法施、二者财施。有时候布施法又可分为三类,多出一类叫作无畏施,但其实是可以含摄于财施、法施之中的;这个部分等到后面的之中,再来作进一步的说明。布施法的第一种既然叫作法施,当然指的是布施法,世间法的布施部分,包括人天善法,这是使人可以再生而为人、天的法,还有一种是可以使人得以营生的种种世间的工艺技巧等等;进一步说,布施与人可以使其亲证解脱道、佛菩提道的种种的知见与义理,这个就是真正的佛法布施了。但不管是世间法或者是佛法的布施,必须要有一个原则,就是说,所说的法是要正确的。因为即使是世间法,若是教导了别人错误的方法知见,也许就可能会使其丧失很大的利益,更何况是佛法的布施呢!若是为了名闻利养的缘故,不知而强说为知,错误地教授解脱道、佛菩提道的种种知见与义理,这都是会残害众生法身慧命的。意思也就是说,这是会影响学人很多世甚至是很多劫的,这已经不是因为布施了错误的世间法,所产生影响的层面是来得比较狭隘了。
财布施指的是,布施给众生财与物。又有所谓的外财——指的是自身以外之物,包括财宝、房舍、畜兽、饮食等等。假如当时的社会制度是可以蓄养奴婢的话,也就是说,奴婢也是施主所拥有的话,那么当然也是可以布施的,乃至是妻与子女,道理也是一样。既然有了外财,相对地当然就有所谓的内财了,这就是指自身中的头目、脑髓、手足等器官,但这并不是一般人之所能布施的;然而菩萨到了等觉位的时候,为了佛地的三十二大人相,则是在百劫之中,无一处非舍身处,无一时非舍命时,一直都在作这样的布施。假如是层次比较低的内财布施,譬如说:现代不是有捐血的义举吗?这也是内财布施;不过,假如是种种的传染病的带原者,那就不适合作这一种的内财布施了。然而现代有人提倡在舍报之前,先签下所谓的器官捐赠同意书,换句话说,是同意医生在认定某人已经死亡的状况之下,就将其可用的器官移植到其他需要的人身上,这当然也是内财布施。只是个人以为,这是牵涉到人们舍报时真正的过程,甚至于说,其实现代的医生们,他们所认定的死亡,是不是就是真正的死亡,都还有待商榷;这一个部分,还应该再进一步了解死亡的真正情况之后,再来作决定,这样子对自己而言,是会比较妥当的。还有一种内财布施,是大家常常在做的,但又比较没有注意到,那就是自己身力上的布施。
财布施虽然可以使众生免于饥饿困苦,然而财布施之后的后世果报,仍然是在于财物之中,以及说与财物相关的五欲境界之受用。譬如说:过去生如法布施了众生的饮食,今世就感得身力的强健、寿命的久长,并且随之而有种种的安乐;若是布施房舍给众生,来世若生到欲界天,而感得自然而有的七宝宫殿,而能自在的受用五欲;若是布施桥梁、船只或者是种种的鞋具给众生,来世若是需要种种的交通工具的时候,自然就可以具足了。举了这一些例子来说明之后,各位就可以了解上来所说财施的果报,还得财宝的道理了。
(原标题:财施的果报,还得财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