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中的「法」是指什么意思?就一般人对于「法」的认知,「法」是指一种范式、一种原则、一种道理。然而在佛法中,我们说「法」这个字,这个范围那就大多了。简单的来说,「法」是指有漏世界的现象界,就是说我们凡夫所了知的一切世界中的一切种种的现象,不管是有形的、无形的、看得见的、摸得到的、还是看不见、摸不到的、是真实存在的事物、还是心中想象的影像等等,统统都叫作「法」;也就是说,我们所见、所闻、所想象的事物无一不是「法」。
比方说:我们会分别这个是桌子,那么桌子这就是一个法;那个是椅子,椅子又是另一个法;桌子这个法它不等于椅子那个法。这是我,那是你,再过去的那一个是他;我是一个法,你是另一个法,他则是第三个法。又比方说:地球是一个法,月球是另一个法,宇宙又是一个法。我们现前看到的实际物体是法,而我的心中所想象的东西是另一个法,你的心中所想象的事情,又是另一个法。也就是说法包含了所有众生所处世界的所有现象,无一不是法。这样子您可能会说:那么不就是一切我们所想到的东西,统统都是法了吗?是的,就是这个意思。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切我们心中所知道的、不知道的,只要是一个「存在」,不管它是否有实体,都可以叫作「法」。
在梵文中法这个字,叫作达玛dharma,而所有法的总集合,又可以叫作法之界。顾名思义,法界就是指一切的法,一切的事物统统包含在法界当中。这个意思就是讲说,法界卫星电视台的节目,它会包含了一切所有的事物,无一不包含于其中。
在梵文中法界这个字,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叫作dharmadhatu,意思就是指万法的界限,也就是万法的根源,那就是真如、如来藏的意思。现在向大家作一个总整理,法界的意思就是一切的万法,无一法不摄、无一法不容;法界再深层的意思,就是要探究一切万法的根源,就是要参究诸法的真实相貌,也就是要找出自己本来具有的真如心,也就是如来藏识。所以接下来我们就对法,作更清楚的解释。
在《辨法法性论》这一本论典当中,弥勒菩萨为我们开示说「法」的意思就是:「此中法相者,谓虚妄分别,现二及名言。实无而现故,以是为虚妄,彼一切无义,惟计故分别。」也就是弥勒菩萨说:所谓的「法」它的相貌,就是我们众生所有的虚妄分别;不论是两种取,也就是能取与所取,或者是名言的心法与看似实有的色法,它们的本质都不是真实有,但是却好像是真实的现起在我们的世界,其实这一些都是虚妄的,一切的法都没有真实的意义,只是我们众生虚妄的计着,所现起的分别罢了。
我们来介绍一下一切的万法,我们可以分为心法与色法两类。用最简单的说法,心法梵文叫作citta dharma,也就是心理的现象,是无形的法;而色法叫作rapa dharma,则是指物质的现象,是有形的法。比方说我们看到一朵花,花本身是一种物质,本身有形有相,甚至可以看得到、摸得到或是测量得到,这个就叫作色法;而我们用眼睛去看到这朵花,让这朵花出现在我们的心中,这是心法。这一朵花我们看到了说:哎呀,这朵花好美呀!但是同一朵花,让另外一个人来看,他可能会说:这朵花好丑啊!这就是说虽然是同一朵花,但不同的人用不同的眼睛,再加上各自的心、意、识,各自的审美观去判断,就会有不同的结果。又譬如说:有一点年纪以后,听到年轻人在听的热门摇滚音乐,音量开到最大,碰!碰!碰!碰的!我们会觉得:哎哟,好难听啊!心脏都被吓到要吐出来了。可是小孩子们却觉得好好听啊!还很沉醉在其中。反过来说,我们觉得好听的音乐,小孩子却说好难听啊!说:哎呀,那是老人家,老扣扣(河洛话)在听的啦!明明是同一段音乐音符,进入我们的耳中与进入年轻人的耳中,它们的结果却是完全的不同;这就是说,虽然是同一段的色法,但是进入不同人的心中,所生起的心法却是完全不同的。在这儿就请问各位:那这样子讲起来,究竟是我们的心法正确?还是孩子的心法正确?也就是我们觉得摇滚音乐很吵,而孩子却觉得很好听,谁的感觉是正确的?是的,大家都很有智慧,并没有谁正确、谁错误的问题。每一个人各自用自己的意识去作出判断,当我们还是年轻人的时候,我们也觉得那样的音乐是很好听的;可是等到上了年纪,又有了不同的想法之后,那么我们的想法不见得正确,孩子不见得错误,这样子了解了吗?所以再回想看看,我们常常要孩子听我们的话,认为小孩子不懂事,孩子的判断是错误的,自己才是正确的,结果就是双方各自坚持己见,小孩就跟我们吵了起来,互相都不认同对方,然后我们就气到晚上睡不着觉,是不是这样子啊?我们常常会听到别人抱怨:哎呀,这个世道不好啊!老天爷不公平啊!那么在我们面前这样的世界、这样的三界,也就是这样森罗密布种种的法,为什么会是如此的呈现呢?各位觉得这是偶然的,还是有它的原因呢?是的,法的法则就是佛都知道的因果。
不论是色法或是心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成的。比方说一朵莲花, 莲花原本是一粒莲子掉落在池塘的泥土中,得到了适当的水分、养分、日光、温度,这个种子就发芽 了,就长出了根、茎、叶,渐渐的长大成为一棵生长在水中的植物。到了一定的条件,在特定的季节,它就开始长出花苞,然后就开花了。所以我们能看到这一朵莲花,花的背后需要累积许许多多的条件, 也就是许多的法作为缘,共同和合的情况下才能开得出这一朵花。这一朵莲花是一个法,这一朵花它的因就叫作法性或法界。也就是说每一个色法有它的因,配合上适当的缘,这个色法才能出现;所以法本身要依靠因与众缘的集合才能出生,所以任何一个色法都 是和合而来的、蕴集而来的,因此佛法中就把色法叫作色蕴,就是说色法它是依着诸法蕴集而成就的。
那么心法呢?心法的首要条件就是我们得要有识。比方说我们用眼识去看东西、用耳朵去听声音、用鼻子去闻香味、用舌头去尝味道、用皮肤去感受触觉,以及用意识去了知这一切的色法;所以我们用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六个识去感受色法 ,最后形成了自己心中的认知与判断。既然色法是诸法蕴集而来的,我们的六个识也是这样子蕴集而来的。例如:当我们能够看得见,那是要依靠我们的眼识,而眼识能存在,祂得要依靠有正常的眼根,如果眼根眼球出了问题,眼识也就跟着一起错乱。例如说年纪大了,眼球里面的水晶体蛋白质就会渐渐的混浊,所以我们的视力也就跟着模糊了, 这时候如果动手术换了一个人工的水晶体,那么视力就又恢复了。眼识上一秒钟所看到的东西,已经和这一秒不同了,这一秒看到的又和下一秒看到的不同了。不信的话现在我们还看得到东西,下一秒钟把灯关掉,是不是我们看到的影像就完全不同了?在每个剎那进入我们眼球的光其实都不同,所以当然所生起眼识的内容,也会跟着一直在变化,所以眼识的本身也还是像这样子蕴集而来的。这样讲可以了解了吗?
所以佛法中,就把眼、耳、鼻、舌、身、意识叫作识蕴,识蕴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要了知色蕴。那要了知色蕴首先得要接受色蕴,比方说我们要看得到花,眼睛得要睁开对着花,还得在有光的情况下, 如果在黑暗中把花放在我们眼前,我们也还是看不到;也就是说眼识得要接受花的色,我们才能看得到,所以有了花、有了眼睛还不够,还得要我们的眼睛去接受花所放出来的光;因此有了色蕴、有了识蕴还要有受蕴,这样子我们要看到一朵花,除了色蕴、识蕴、受蕴还要想蕴、行蕴等等一起和合运 作。后面的四个蕴——也就是识蕴、受蕴、想蕴、行蕴,它们都是我们心理的活动,所以这四个蕴是我们的心法。
我们整理一下,所谓的法包括了色法与心法,而色法是色蕴,心法则是识蕴、受蕴、想蕴和行蕴。 刚才讲到眼睛接受了花的色,这个叫受蕴。所以使得我们心中从原本对这朵花的不了知,成为心中有了这一朵花的形象出来了,这就叫想蕴──于境取相。而我们从原本没有能看到这朵花,变成了看到了这朵花。这之间的过程、整个法的运行,从这个剎那到下一个剎那,再到现在,这之间的运行就叫行蕴。所以行蕴本身并没有一个实体,它只是显示出色蕴、识蕴、受蕴、想蕴的和合运行。
凡夫众生生活在自己的五蕴之中,却不知道这样的五蕴世界乃是因缘和合蕴集而成,本身并没有一个实体可言, 也没有不变的实性可说。众生还以为这样的五蕴法是真实的、是可以依靠的、是值得追求的,所以为了满足自己去追求五蕴法上的满足,不惜花费自己一生又一生的生命,一直为了追求五蕴法,而不断地去造作新的恶业、善业、无记业。也就是众生被这个法、被五蕴的世间、被这个五蕴法所欺瞒了, 所以五蕴法就像是一团乌云,追逐在众生的头上遮盖了阳光,使得众生见不到真如的光明,所以又把五蕴叫作五阴。这五个蕴集之法,也就是五蕴,所以可以这样子讲:佛法中所说的法,整的来说可以说为五蕴法。
------《三乘菩提之学佛释疑(二)第11、12集 什么是'法'(一、二)》 正伟老师开示
(原标题:什么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