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佛性
16 跋 平实居士
2018-07-11  浏览:62782
  跋 —平实居士—[p353-355]
  眼见佛性境界的亲证,极为困难,并非每次禅三都能有人见性;往往数次禅三,才只能有一人见性;此篇见性报告,是最近的一篇,距离此书初版印行的现在,已经将近两年,已举办过三次的禅三了,仍然没有人继之见性。在邱正凤师姊于二○○一年四月明心之后,过了一年半,于二○○二年十一月再度参加禅三而担任护三工作时,有数位护三同修亦欲求见佛性;但平实观察后,认为其余二人功夫与福德都还不足甚多,见性因缘尚未成熟;只有邱正凤的因缘成熟,所以只为她一人引导见性;引导见性的时间,前后不过三分钟,随即能于无情及有情身上亲见自己之佛性。
  在见性后的第一次共修时,平实曾请其起立,当众问曰:“从山河大地上,可以看见自己的佛性吗?”邱正凤当众明快的回答:“可以看见!”平实又问:“地面的狗屎上,也可以看见自己的佛性吗?”邱正凤又当众回答:“可以!”然后平实方请其就座,以此现成事例,激发同修会大众对于眼见佛性修证之信心。由此事证,以及她的见性报告中,都可以证明《大般涅槃经》中 佛所说的肉眼看见佛性的十住菩萨藉由首楞严定的帮助而眼见佛性分明的证境,都是真实无讹、确实不虚。由此事实,证明非但平实一人可以肉眼看见佛性,也从十余年来十余位已看见佛性的同修们所写的见性报告中,同样的证明肉眼确实可以看得见无形无相的佛性,并且都是可以从无情物上亲眼看见自己的佛性,也一样可以从有情身上看见自己的佛性,而不是只凭领会、感受;然而明心者绝对无法从无情及有情身上以肉眼看见自己的佛性,由此更加证实“明心不等于眼见佛性”。
  由此证明慧广法师否定《大般涅槃经》中 佛说眼见佛性、公然主张明心等于见性的作为,已成为谤法、谤 佛的无间地狱罪了;因为他身为住持大乘正法的比丘,竟然率先而且公然的否定 佛在经中白纸黑字所明文宣说的正法,并且是否定 佛所说的不共二乘的最胜妙的眼见佛性的正法;只因为教授眼见佛性法门的人是在家菩萨,而慧广法师执著僧衣,认为自己的身分高高在上而不甘屈居于居士下风,便公然的否定 佛说眼见佛性的正法,将 佛语之真义加以曲解。由于如此声闻种性的缘故,将遮障其未来百劫中的无量世,求见佛性而不可得;则百劫后可能再度因为听闻此法故,再谤眼见佛性之法,重又沦堕百劫于三恶道中;若未极力消除对于眼见佛性之疑心,若未极力忏悔及消除“执著僧宝身分”的自大心态,于未来无量世中,仍将继续因为自大的心态及声闻种性缘故,而继续保有谤法、谤贤圣的恶习,则将如是再三、再四的沦堕三途,永无了期;由此以观,其愚可知!然而其愚可悯,其慢难恕,又将有谁堪能救之?
  为免再有自大的声闻种性愚人,再度步其后尘、遮障道业、成就地狱重罪,本会仅将见性报告一篇以及此书,奉献与有智之大师与学人;普愿今时、后世一切大师与学人,皆能以慧广法师前车倾覆之事,作为自己之殷监,则慧广法师之妄造无根谤法、谤 佛、谤贤圣之极重恶业,尚能利益佛门大师与学人,在其蒙受尤重纯苦重报之时,尚有微小功德能利益之、减轻其果报;若大众不能从其中警觉、改变心态者,则慧广法师作此牺牲,即无代价;普愿佛门大师与诸学人监之,而令慧广法师能于此一谤法、谤贤圣之恶业上返得少许之利。
  佛子 平实 谨跋
  ★ 其余见性报告,详见《禅净圆融》书末附录、《我与无我》书末附录;亦见《正觉电子报》文字版第二期第六十页、第四期第三十一页、第五期第六十页、第七期第三十五页,以及第九、十、十一期《活在佛法中》之连载,此处不复重赘。亦有其余眼见佛性者之见道报告,未及刊载,容俟后日有缘时,另行刊载之。
(原标题:16 跋 平实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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