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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收藏 | 举报 2022-06-23 15:21   浏览:1104  

〈二时临斋仪〉及大乘实义菩萨道场之精神(上)

 一、前言—略述元、明、清为密宗性瑜伽大开进入佛教仪轨之门
 
佛世时,僧众乞食或受请,皆是以赞佛为先,礼赞之后方才就食;食时、食讫皆依 释迦牟尼世尊的教诲,心缘佛法,以免落入食事的世间法。此一行法即本文讨论的〈二时临斋仪〉前身之由来。
 
这临斋的规矩,随著佛法于东汉传入中国,又经过历代演变之后,成为明文科仪〈二时临斋仪〉,并收录在明末的《云栖法彙》、《诸经日诵集要》等处,流传至今。令人难解的是,包含〈二时临斋仪〉在内的诸多佛门仪轨,在在处处充斥著密续密咒、手印,而佛弟子们日日课诵却无警觉。
 
经查史书等传世文献,唐宋禅宗盛世大兴实证佛法之际,密宗瑜伽教带来的隐忧亦随之而起:宋朝[1]将唐朝密教行者(善无畏、金刚智、不空)及宋朝初期译出的密宗密续录入“大藏经”,法师们或是不察、或有他意,乃选取密续密咒、双身咒纳入佛教仪轨之中。元明清三代皇室皆与喇嘛交好,皇帝大多贪染密术双修,此风上行下效而深入民间,以男女双修及僧人畜养妻子为特色的密宗瑜伽法门,遂于元明二朝达到巅峰,佛门、道观纪律败坏,以致大半数的帝王必须祭出诏命律法,严禁僧尼及道士效法喇嘛的淫行歪风,禁止僧俗男女混杂往来玷污女众。[2]于元明清三代,原本清淨的佛门道场竟然必须当朝皇帝三令五申,遏止出家人淫欲邪行;如此世风日下,令人仰天悲叹。
 
明太祖朱元璋虽有心防堵密教造成之流弊,下诏欲将佛门仪轨导回正轨,[3]不料反而为密宗瑜伽教大开方便之门(且中国禅风盛世既衰,宋代灭后,以喇嘛教为国教的元代兴起,汉地国主从此难得再有亲近实证第一义谛的大宗师之机缘,难以辨明佛教与喇嘛教的根本差异;而当时密教男女双修的灌顶仪轨尚不为一般人所知,例如集印度怛特罗密教之大成、今日喇嘛教根本教义的Kalachakra Tantra 《时轮续》[4]亦未如现今之流通公开于世),于是密续密咒、双身咒堂而皇之进入佛门,正式在佛门仪轨中“合法化”,此后即无所不在,遗害至深。这祸害了世界一千多年的喇嘛教,时至今日方有大善知识 平实菩萨摩诃萨深禀 世尊意旨,力造《狂密与真密》四钜册,开启了历史上石破天惊的第一页,公开评破:假藏传佛教之名的喇嘛教,乃是以性瑜伽为教义,本非佛法,而是起源于印度的怛特罗密教,其各种荒诞之法多来自印度鬼神信仰膜拜。喇嘛教是邪淫外道,本非佛教;今日全世界各地喇嘛性侵事件层出不穷,即是根源于密宗性瑜伽男女二根交合的教义信仰。[5]
 
今人检讨佛门仪轨,应将密宗性瑜伽归于密宗喇嘛教,将佛教正法还给佛教,让佛教仪轨正本清源,回复原本清淨面貌。此〈二时临斋仪〉原是佛门日日早午二时过堂所课诵的仪轨之一,为求利益佛门四众,应将密宗瑜伽法的出食法及〈准提咒〉(即〈准提咒〉)剔还给怛特罗密教、喇嘛教。同时思及五浊恶世各种学说思想蜂起,紊乱大乘如来藏的实证法道,亟需佛弟子明辨法义,故当回归大乘本义,提醒佛门四众辨明所宗;又当劝勉自省证法修行的初发心,不应与世人生死轮迴无别。故此新版之〈二时临斋仪〉即准上述诸原则随宜调整,虽是野人献曝,未能尽阅佛典以臻完善,未来必更有贤者增益此一仪轨,广利大众,是为至盼。
 
二、从僧食规矩看〈二时临斋仪〉应有的元素及结构
 
查CBETA(《中华电子佛典》),〈二时临斋仪〉出现在明末莲池袾宏法师(1535-1615年)的《云栖法彙》[6],以及清朝佚名彙编的《诸经日诵集要》。[7]其中《诸经日诵集要》的〈二时临斋仪〉有“出生法”(出众生食,古称“出生”),就是我们今日熟知的密教“出食法”—以外道法包装的佛教施食仪轨。而普遍流传的密教双身咒法〈准提咒〉,虽然并未收录在《云栖法彙》及《诸经日诵集要》,但却被后世佛门中不明就里者纳入〈二时临斋仪〉。
 
(一) 食事规矩及衍变
 
佛世时,以及 释迦牟尼佛方便示现灭度(公元前486年)之后,西天僧众的日常食事来自乞食、请食二种。圣制乞食,俾令弟子众精勤于闻思修证,破除骄慢,修平等心以回报施主;如来虽也允僧受请,但必须以利他为前提,若有一丝利己之心,就不应接受请食。[8]乞食时,施主授食之后,僧应当面为他祝愿、令住三宝;食前,赞叹佛德;食讫,以水洗荡钵器,[9]令所残余流泻于清淨处,亦是转施鱼虾、鸟兽、虫蚁等。受请时,必先赞佛,方受施主授食;食后,为施主诵一二颂的陀那伽陀(回报施主之颂偈),以法施回报信施。[10]综上可知,僧众常食前,必定先献佛、赞佛,当食时心繫精进,并以法回报施主。
 
佛法东来,于东汉之初或更早,已有梵僧往来中原(中国第一座佛寺白马寺,系兴造于东汉明帝刘庄永平11年〔公元68年〕)。梵僧东来之初,以传法为重;后来佛寺集众常住,须定规矩以供遵行;查现今留存的文献,最早的记载见于《高僧传》中,魏晋南北朝的释道安法师(312-385年)将僧人修行及日常规矩归类为三条,从此天下寺院景而从之:一、法会时执香炉而行,以及上高座读经、讲经之法;二、日夜六时精进用功,以及饮食、唱时之法;三、布萨以及忏悔过失之法。[11]
 
上述的“饮食”之法,应指僧众的常食规则—过午不食、食坐小床[12]、食先赞佛等。“唱时”(古代没有时钟,由专人唱时告众)之法,当指合寺僧众规律作务时(起卧、食不过午[13]、布萨集众等),派人于高处唱,或打揵椎、打鼓、吹蠡(螺贝)等。
 
佛法东来之初,僧众谨守佛制—托钵为度、日中一食;此从唐朝义淨法师(635-713年)之叙述可知。然而中土华夏的水土民情毕竟异于印度,大陆性气候(尤其秋冬寒冷)日中一食不足以维持一日活动之所需,尤其中国是大乘菩萨道场,要摄众利生,因此随宜开缘增加早斋及晚间药石[14],方便长养气力以为众生做事。又且古时中国佛寺多建在深山丛林,出入村落托钵往来耗时,不利修行,因此到了唐朝百丈怀海禅师(749-814年),正式明定僧人农作,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丛林规矩。
 
从释道安法师的三大原则,到百丈怀海禅师的《百丈清规》,明订寺院管理制度和日常轨范,几经后人添加润饰,我们现在看到的《百丈清规》已是后代修订的版本,无从得知唐朝是否就已经有制式的临斋科仪。然而可确定的是,明朝朱元璋于洪武16年(1383年)下诏检视瑜伽显密法事仪轨及真言密咒,彙为成规,令天下寺院遵守,[15]此时必定已有制式临斋仪流通,且已夹杂密续密咒。再到明末,《云栖法彙》及《嘉兴藏》就收录其中,成为今日〈二时临斋仪〉的雏形。
 
“二时”指早斋、午斋,至于大乘道场晚间进食别称“药石”(一般可直接开动,无须仪轨或更起其他作意,以护念鬼神、不惊扰鬼神,食毕直接唱诵结斋偈“饭食已讫……具诸佛法”四句,以祝愿众生)。然现今一般道场大多只有在举办多日的大型活动(如:传戒)时,大众用斋须同进同出才用〈二时临斋仪〉,且内容多已无“食存五观”;或在开放访客、香客、学人、信徒一起用斋时,方由常住众带领大家唸诵〈二时临斋仪〉,既庄严道场,又摄受大众。一般寺院平日因僧众忙于法务、无法同时用斋,因此大多各自进出斋堂,并不唱诵〈二时临斋仪〉,而以自行默念供养偈之后开动(供养佛、供养法、供养僧。愿修一切善,愿断一切恶,愿度一切众)[16]。
 
(二) 〈二时临斋仪〉的结构对照
 
从前述史实及文献可知,西天僧众之常食规矩,主要内涵有赞佛、食当缘意(作意自勉利他、以法祝愿施主)。落实为仪轨科文时,则结构应有:1.赞佛,2.献佛(供养),3.食当缘意,4.结斋。
 
比对《云栖法彙》、《诸经日诵集要》及本会以前沿用的〈二时临斋仪〉,三者结构如下:(星号处是此三版本的细节差异)
 
由以上对照可知,三者结构差异性不大。以下即针对本会新版〈二时临斋仪〉说明调整建议。
 
 
三、〈二时临斋仪〉之调整建议及说明
 
大乘菩萨道场以 佛陀正法为依归,四众日用仪轨理当回复清淨风貌,故建议〈二时临斋仪〉调整如下:
 
(一) 剔除外佛内密“出食法”及密宗性瑜伽〈准提咒〉
 
密宗喇嘛教在元明清三朝深深扎根于中土佛门,经明朝朱元璋“禅、讲、教”三分僧人的国家政策[22]以及择彙显密仪轨作为范本流通天下,反令已潜入佛门科仪的密宗瑜伽教法就地合法,于是密续密咒、双修手印正式纳入佛教科仪,堂而皇之流传后世,巩固了密宗瑜伽教法在佛教中的根基及地位。今人知此历史脉络之后,理当义无反顾回复佛教的本来面貌,令假藏传佛教离开佛教、恢复其原来的喇嘛教之名,并将佛门仪轨中的密宗瑜伽诸法剔还给喇嘛教。
 
1.出食法
 
施食本是佛法正教,佛弟子依 世尊之教施食四生,从来都是仰仗佛力而施,俾令众生受益。然明清〈二时临斋仪〉的“出生”(出众生食)所採仪轨乃是密教行法:以箸(今人使用“刀手”)挑五至七粒米(禅宗有七粒米的公案,恐是有好事者误解其义之后,置入仪轨)[23],以手指点画种子字并口唸密咒。佛门弟子当依佛经的开示如法施食,将此密宗喇嘛教之仪轨摒除于外;今新版〈佛前大供〉[24]已经一併调整此出食仪轨,此处便不再赘述。
 
2.〈准提咒〉
 
经查唐朝密宗僧人善无畏[25]译的《七佛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罗尼法》列有〈准提咒〉并说明该咒所结的手印乃是统摄密教一切二十五部曼陀罗手印;而该印即是密续中著名的“男根印”[26]。(今日佛门中仍有广大出家众丝毫不知自己“问讯”佛菩萨圣像时所结的手势乃是密教双身印的男根印或女阴印。)
 
唐朝又有金刚智译出《佛说七俱胝佛母准提大明陀罗尼经》,不空[27]译出《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地婆诃罗译出《佛说七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罗尼经》;这三部密续内容相近,但以前两部的内容较为完整。此处以不空译本为例,其卷首模仿佛经“如是我闻”,余则皆与佛经不甚相当,大多是禳灾求福及召唤鬼神之法,其内容由二大结构组成:(1)经文。然虽名为“经”,但序分仅数句(四句交代人、事、时、地,三句说明缘由)[28],正宗分以极大篇幅说明持〈准提咒〉的成就,卷末无流通分或嘱累品。(2)仪轨。〈七俱胝准提陀罗尼念诵仪轨〉说明“莲花部三么耶印、金刚部三么耶印”等各种手印及相对应的真言。
 
该陀罗尼经说,莲花部三昧耶印“如莲花形”,金刚部三昧耶印“如金刚杵形”。这“莲花”与“金刚杵”事实上各代表的是“女阴”和“男根”,即喻密宗男女双修,是三世诸佛圣典都摒弃的世间染污法。又,该陀罗尼经以“准提佛母”与“七俱胝如来”相对[29],“准提佛母”即是空行母,在此形象是三隻眼睛、十八臂,手持剑、斧钺、钩、索、杵等[30]杀伐之器及象徵双修之具,此皆密宗空行母夜叉的形象。又,其持器与三大密续的《金刚顶经》[31]的“金刚钩、金刚索、金刚杵、金刚莲、金刚轮、金刚剑”是相吻合的。又,该陀罗尼经于最后嘱咐:完成“准提佛母”画像之后,必须祕密供奉于密室,平常以布帛遮盖,修法时方可揭开,修毕复盖;平时不可随便示人,否则即予魔王可趁之机。[32]此“不可告人”虽说是不欲魔王知悉,然而人间私语天闻若雷,魔王及其眷属如何不知?当知这密室操作的真实原因,就是准提佛母法门乃是密教男女双修法,这和今日有僧尼私下供奉密教大日如来双身像,或有显密文物流通处将双身像偷偷放在隐密处,道理是一样的。
 
从上可知,此密续之准提佛母与诸佛菩萨的清淨法全然相左,行门也与佛教清淨光明的摄众法门背道而驰。是故准提佛母既代表密宗喇嘛教之男女双修法门,不当再列于佛教仪轨之中,应予剔除。(待续)
 
[1]印度在八世纪末全面密教化,彼时印度波罗王朝信奉密宗瑜伽教。宋朝开国已是公元十世纪。
 
[2]元朝: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年)明令“凡有妻室之僧,令还俗为民;……”。诸帝诏令严禁僧尼行淫,请见《元史》:世祖本纪、成宗本纪、英宗本纪、泰定帝本纪、文宗本纪。
明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洪武5年(1372年)下诏:“天下大定,礼仪风俗不可不正。……僧道斋醮杂男女,恣饮食,有司严治之。”出自《明史》卷2《本纪第2.太祖2》。诸帝三令五申禁制僧尼行淫,参阅《明会典》:明惠宗朱允炆建文3年(1401年)、明成祖朱棣永乐元年(1403年)及十年(1412年)、明英宗朱祁镇正统6年(1441年)、明孝宗朱祐樘弘治7年(1494年)及13年(1500年)、明世宗朱厚熜嘉靖8年(1529年)、明神宗朱翊钧万曆13年(1585年)。
清朝:入关皇帝清世祖爱新觉罗.福临顺治3年(1646年)“令在京寺、庙、庵、观,不许僧尼道士混处,及闲杂俗人居住”。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康熙16年(1677年)“令京城内寺庙庵院,不许设教聚会、男女混杂”。以上出自《大清会典》。
 
[3]朱元璋洪武16年(1383年)下诏:“即今瑜伽显密法事仪式及诸真言密呪,尽行考较(即查考比较)稳当,可为一定成规,行于天下诸山寺院永远遵守。为孝子顺孙慎终追远之道、人民州里之间祈禳伸情之用,恁‘僧录司’(管理佛教事务的中央组织)行文书与诸山住持并各处僧官,知会俱各差僧赴京,于内府关领(即领取)法事仪式,回还习学,后三年凡持瑜伽教僧赴京试验之时,若于今定成规仪式通者,方许为僧;若不省解、读念且生,须容周岁再试。若善于记诵、无度牒者,试后就当官给与;如不能者,发为民庶。钦此。”出自明.朱元璋《钦录集》,收入明.葛寅亮《金陵梵刹志》,卷2,洪武16年5月21日条。
 
[4]当今《时轮续》只有梵文原本及藏译本,其他世界各地并无完整译本流通,故世人少知喇嘛教性瑜伽之底细。德国人Albert Grünwedel(1856-1935年)的《时轮续》德译本,是当今有名的唯一译为西方语言的完整译本,然仅完成手稿,并未出版,其译稿现存于德国慕尼黑巴伐利亚国家图书馆手稿部;Grünwedel本人后来精神错乱而亡。出处:Trimondis, Der Schatten des Dalai Lama: Sexualität, Magie und Politik im tibetischen Buddhismus, 1. Aufl., Düsseldorf, Patmos-Verl., 1999, S. 24, 288-290, 292-293.
又,中土出现少许《时轮续》的内容介绍,见于法尊翻译的《密宗道次第广论》,这是喇嘛教格鲁派创始人宗喀巴的著作,将喇嘛教灌顶次第与男女双修的关联,第一次清楚地公开于华文圈。又,有达赖喇嘛作序,被达赖称为“持有时轮不共传承的一代大师更朗仁巴尊者”所著的《吉祥时轮六座上师瑜伽念修教授》中,亦处处可见其双修瑜伽的本质。请见:更朗仁巴罗著,丹增卓津汉翻译,台北市,盘逸有限公司,2008年。
至于《时轮续》的完整华文译本,今日已无须译出,因其邪淫本质与华夏文化大相迳庭,无益世道人心。
 
[5]“密宗、瑜伽教、喇嘛教、西藏密宗、藏传佛教”名异实一,是承袭自印度“怛特罗佛教”的相似像法,非真正佛教,在佛门内紊乱真义,在外则秽乱苍生。其中以“藏传佛教”之名最为混淆视听,令世人以为喇嘛教是佛教,实际上此名称是当年班禅喇嘛向大陆领导人毛泽东建议而后方有,当知历代中国人一向直接称呼“喇嘛、喇嘛教”,或说“番僧”,以著僧服故,如《大般涅槃经》卷4〈如来性品 第4之1〉所说:“善男子!我涅槃后无量百岁,四道圣人悉复涅槃,正法灭后,于像法中,当有比丘似像持律,少读诵经,贪嗜饮食长养其身,身所被服麁陋丑恶,形容憔悴无有威德,放畜牛羊、担负薪草,头鬚髮爪悉皆长利,虽服袈裟犹如猎师,细视徐行如猫伺鼠,常唱是言:‘我得罗汉。’多诸病苦,眠卧粪秽,外现贤善,内怀贪嫉,如受痖法婆罗门等,实非沙门现沙门像,邪见炽盛,诽谤正法;如是等人破坏如来所制戒律、正行、威仪,说解脱果离清淨法,及坏甚深祕密之教,各自随意反说经律而作是言:‘如来皆听我等食肉。’自生此论,言是佛说,互共诤讼,各自称是沙门释子。”《大正藏》册12,页386,中14-26。
 
[6]《云栖法彙》是莲池袾宏法师往生之后,多位弟子将《阿弥陀经疏钞》、《水陆仪规》、《淨土疑辩》等编集成册。明思宗朱由检崇祯10年(1637年),募资刊为方册本,发行于世。现今的流通版是清朝爱新觉罗.载湉光绪23年(1897年)金陵刻经处的重刻刊行本。请见网路:〈淨宗八祖莲池大师〉,《淨宗简介》,https://www.amtfweb.org/introduce/zhushi8.htm,检索日期2021年5月17日。
另依《佛光大辞典》,《云栖法彙》系于明熹宗朱由校天启4年(1624年)由居士王宇春等十六人校订印刻;于清光绪25年(1899年)重刻,增补云栖遗稿等数部。
 
[7]明末《嘉兴藏》于明神宗朱翊钧万曆7年(1579年)发起造刻,于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康熙15年(1676年)完成。在嘉兴藏造刻之前,流传寺院的各种日诵仪轨当皆有所出入,如莲池袾宏法师(1535-1615年)于万曆28年(1600年)撰写的《重刻诸经日诵 序》所说“坊本百八般经……,僧尼道俗晨夕所持诵,而真伪交杂,识者诮焉;幸为我一甄别之”,可知莲池法师《云栖法彙》收录的《诸经日诵集要》是他依当时旧刻版改编而成的新刻本。
 
[8]圣 龙树菩萨《十住毘婆沙论》卷16〈解头陀品 第32〉,圣 鸠摩罗什大师译(402-412译):【见有十利,尽形乞食者:一、所用活命,自属不属他。二、众生施我食者,令住三宝,然后当食。三、若有施我食者,当生悲心“我当勤行精进,令善住布施”,作已乃食。四、随顺佛教行故。五、易满易养。六、行破憍慢法。……十、次第乞食故,于众生中生平等心,即种助一切种智。佛虽听请食,欲以自利己,亦利他人故,则不受请食。】《大正藏》册26,页111,下12-23。
 
[9]《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饭时有五事:……四者,饭有余,当持泻淨地。”《大正藏》册24,页916,上23-27。
 
[10]《南海寄归内法传》卷1〈受斋轨则 第9〉:“或可施主延请同前,于其宅中形像预设。午时既至普就尊仪,蹲踞合掌各自心念,礼敬既讫食乃同前。或可别令一人在尊像前长跪合掌大声赞佛(言长跪者,谓是双膝踞地,竪两足以支身。旧云胡跪者,非也。五天皆尔,何独道胡),唯叹佛德不杂余言。……食罢将其瓶水遍沥众前,上座方为施主略诵陀那伽陀*。”《大正藏》册54,页210,中3-12。
*“陀那伽陀”,法施,以颂回报施主的恩德。《南海寄归内法传》卷1:“是故圣制,每但食了必须诵一两陀那伽他报施主恩(梵云陀那鉢底,译为施主。陀那是施,鉢底是主。而云檀越者,本非正译,略去那字取上陀音转名为檀,更加越字。意道由行檀捨,自可越渡贫穷。妙释虽然,终乖正本。旧云达䞋者,讹也)。”《大正藏》册54,页211,中9-12。
又,丁福保《佛学大辞典》:“【陀那伽他】Dānagatha,又作Dakṣiṇāgāthā,旧称哒嚫伽陀,报施主之说法也。又云特敧拏伽陀,陀那,特敧拏,皆为施与之义,伽陀者,颂也。”
 
[11]《高僧传》卷5(梁.释慧皎〔497-554〕撰):“安既德为物宗,学兼三藏,所制《僧尼轨范》、《佛法宪章》,条为三例:一曰行香①定座②、上讲经上讲③之法;二曰常日六时行道、饮食、唱时法;三曰布萨、差使悔过等法。天下寺舍,遂则而从之。”《大正藏》册50,页353,中23-27。
①“行香”,请僧受供时,以香为信,施主手执香炉、出声告曰“时至”。《增一阿含经》卷26:【是时,梵志即受其教,手执香炉而白:“时到,唯愿屈顾。”尔时,世尊以知时至,著衣持鉢,将诸比丘众往至讲堂所,各次第坐,及比丘众亦次第坐。……】《大正藏》册2,页696,上5-19。
又依《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若行香者为妇女,受请的比丘不得“立受香”,而应“坐受香”,避免手触手而心生染著。参见《大正藏》册24,页914,中4-7。复依《诸经要集》卷5(唐.道世,公元659年),比丘坐著受香,若恐讥慢,便不以手受香,而令妇女悬而放下即可。参见《大正藏》册54,页45,中21。
综上可知,“行香”为“以香施与劝请”之意。
②“定座”,依丁福保《佛学大辞典》:“(职位)大法会行道之时,执火舍前行之小僧也。谓为定者,沙弥或善财童子。又书定座,以于导师之下定座故也。”
③“上讲经”(《法苑珠林》书为“上经上讲”),即坐上高座,讲经说法。《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上:“上高座读经有五事:一者当先礼佛;二者当礼经法上座;三者当先一足蹑阿僧提上正住坐;四者当还向上座;五者先手安座乃却坐已。”《大正藏》册24,页917,上12-15。又,“不应说经有五事:一者人不敬三师;二者人犯戒;三者诽谤佛道;四者比丘问经不如法;五者不应为白衣说比丘戒经,得罪。”《大正藏》册24,页917,上20-22。
 
[12]依义淨法师所述,僧众食时,应双足踏地坐在小坐凳(约21公分高、30公分见方),与邻座距约一肘,前有盘盂等盛器。佛法初传中国,众皆依法,过约二三百年到了晋代(266-420年)淆讹为比肩盘坐而食。《南海寄归内法传》卷1〈食坐小床 第3〉:【西方僧众将食之时,必须人人淨洗手足,各各别踞小床,高可七寸、方纔一尺,藤绳织内脚圆且轻;卑幼之流小拈随事。双足蹋地,前置盘盂,地以牛粪淨涂、鲜叶布上,座云一肘互不相触,未曾见有于大床上跏坐食者。……闻夫佛法初来,僧食悉皆踞坐,至于晋代此事方讹,自兹已后跏坐而食。然圣教东流年垂七百,时经十代代有其人,梵僧既继踵来仪,汉德乃排肩受业,亦有亲行西国目击是非,虽还告言,谁能见用?又经云“食已洗足”,明非床上坐,菜食弃足边故,知垂脚而坐是。佛弟子宜应学佛,纵不能依,勿生轻笑。】《大正藏》册54,页206,下23-页207,上12。僧众到了晋代讹为趺坐而食,或与先秦以来席地起居的习惯有关(日常跪坐、蹲坐,不以垂足为式;家具如大牀、坐榻、几案皆是低足)。参阅:杨泓,〈华烛帐前明:从文物看古人的生活与战争〉,《中国文化中心讲座系列》,香港:香港城市大学,2009。网路检索:第一章〈席地起居—先秦至魏汉的家具〉,https://www.cityu.edu.hk/upress/pub/media//catalog/product/files/9789629371678_preview.pdf,检索日期2021年5月14日。
 
[13]佛制僧众日中一食,必须在太阳行经中线之前食毕,否则即为非时,食有过咎。又,依唐朝义淨法师所述,受请或日常食时,如果推断食毕已过时,可不待进献授食就取分食之,此无过失;如果食毕过时,反而获罪,此不应该。《南海寄归内法传》卷1〈飡分淨触 第4〉:“凡设斋供及僧常食,须人捡校,若待斋了恐时过者,无论道俗虽未荐奉取分先食,斯是佛教许无罪咎。比见僧尼助捡校者,食多过午因福获罪,事未可也。”《大正藏》册54,页207,中10-14。
 
[14]晚间进食,名为服药、针灸,如病求医。《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汝等比丘,受诸饮食当如服药,于好于恶勿生增减,趣得支身以除饥渴。如蜂採花,但取其味不损色香;比丘亦尔,受人供养取自除恼,无得多求坏其善心。”《大正藏》册12,页1111,上22-25。
 
[15]诏文内容详如“前言”注脚。出自明.朱元璋《钦录集》,收入明.葛寅亮《金陵梵刹志》,卷2,洪武16年5月21日条。
 
[16]更完整的版本如“供养佛、供养法、供养僧,供养一切众生。愿断一切恶,愿修一切善,愿度一切众,愿除一切障,愿成无上道。南无本师 释迦牟尼佛(三称)”。
 
[17]《云栖法彙》版本的〈二时临斋仪〉,《嘉兴大藏经》册32,页581,中26-下5。
 
[18]《诸经日诵集要》版本的〈二时临斋仪〉,《嘉兴大藏经》册19,页180,中19-24。
 
[19]出众生食,古代简称“出生”,今日简称“出食”。
 
[20]本会原本沿用教界流传的〈准提咒〉“南无萨哆喃 三藐三勃陀 俱胝南 怛姪他 唵 折隶主隶 准提莎婆诃”(《卍续藏经》册106,页598,上2-3),于结斋时唱诵,然多年前察觉此为密宗喇嘛教的双身咒之后,已弃捨不用。相关论证请见后文。
 
[21]嚫,音chèn ㄔㄣˋ,施予僧侣财物。达嚫,即前面内文注脚所引义淨法师说明之“陀那伽陀”,译作“施颂”。
 
[22]“佛寺之设,历化分为三等:曰禅、曰讲、曰教。其禅,不立文字必见性者,方是本宗;讲者,务明诸经旨义;教者,演佛利济之法,消一切见造之业,涤死者宿作之愆,以训世人。”出处:明.朱元璋《钦录集》,收入明.葛寅亮《金陵梵刹志》,卷2,洪武15年5月21日条。
“今天下之僧多与俗混淆,尤不如俗者甚多,是等其教而败其行,理当清其事而成其宗。令一出,禅者禅,讲者讲,瑜伽者瑜伽,各承宗派,集众为寺,有妻室愿还俗者,听;愿弃离者,听。”出处同上,卷2〈申明佛教榜册〉,洪武24年条。
“教”即瑜伽密教,实际上就是密宗喇嘛教的无上瑜伽,密教行人认为它远胜佛教的大乘瑜伽。“瑜伽”意译即“相应”,真正的“无上瑜伽”乃大乘瑜伽,是与万法根源之唯识妙义相应故,如《解深密经》、《楞伽经》、弥勒菩萨的根本论《瑜伽师地论》等所阐扬的,须亲证“第八识阿赖耶识为法界根本”,乃至具足圆满实证第八阿赖耶识如来藏所含藏的一切种子,即是成就佛地的一切种智。然喇嘛教盗用佛教名相,窃以男女双修的性瑜伽当作无上瑜伽,众生无知而受笼罩,以是风靡朝野,间接使得元朝快速灭亡。明朝朱元璋以前朝之鑑,特地将这盛行于民间的“瑜伽密教”区隔出来称为一“教”,以别于佛教的“禅”(修禅者)、“讲”(讲经僧);又为了避免经忏僧主持念经或忏仪时,因僧俗混杂而生邪淫,因此下诏将显密仪轨正本清源,以制定清淨仪轨,避免喇嘛邪淫;又为了避免经忏僧敛财,因此下诏制定诵经公定价*。
*《华严经》一部钱一万文 《般若经》一部钱一万文 “内外部真言”每部钱二千文 《涅槃经》一部钱二千文 《梁武忏》一部钱一千文 《莲经》一部钱一千文 《孔雀经》一部钱一千文 《大宝积经》每部钱一万文 《水忏》一部钱五百文 〈楞严咒〉一会钱五百文。出处同上,卷2〈道塲诸品经呪布施则例〉。
 
[23]《佛果圜悟禅师碧岩录》卷5:【忠国师问紫璘供奉:“闻说供奉解注《思益经》,是否?”奉云:“是。”师云:“凡当注经,须解佛意始得。”奉云:“若不会意,争敢言注经?”师遂令侍者将一椀水、七粒米、一隻筯在椀上,送与供奉。问云:“是什么义?”奉云:“不会。”师云:“老师意尚不会,更说甚佛意。”】《大正藏》册48,页184,上28-中25。
 
[24]详见《正觉电子报》第152、153期。
 
[25]于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四年(公元716年)抵达长安,奉诏译经。
 
[26]《七佛俱胝佛母心大准提陀罗尼法》卷1:“总摄二十五部大曼荼罗尼印:以二手无名指小指相叉于内,二中指直竖相拄,二头指屈附二中指第一节,二母指捻左右手无名指中节。若有召请,二头指来去。”《大正藏》册20,页186,中17-20。
 
[27]于唐李隆基天宝五年(公元746年)返抵长安,奉诏译经。
 
[28]《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如是我闻,一时薄伽梵在名称大城逝多林给孤独园,与大苾刍众并诸菩萨,及诸天龙八部前后围绕。愍念未来薄福恶业众生,即入准提三摩地,说过去七俱胝佛所说陀罗尼曰:娜莫 飒多南(引)三藐三没驮(引)俱(引)胝南(引)怛儞也(二合)他(引)唵者礼 主礼 准泥娑嚩(二合引)贺(引)”《大正藏》册20,页178下17-页179上1。
 
[29]《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想空中准提佛母与七俱胝佛围绕,遍满虚空”《大正藏》册20,页180,下27-28。
 
[30]《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其像面有三目,十八臂。上二手作说法相。右第二手作施无畏,第三手执剑,第四手持宝鬘,第五手掌俱缘菓,第六手持钺斧,第七手执钩,第八手执金刚杵,……。左第二手执如意宝幢,……第五手羂索,……。”《大正藏》册20,页184,下14-20。
 
[31]《金刚顶一切如来真实摄大乘现证大教王经》,《大正藏》册18,页207,上8。
 
[32]《七俱胝佛母所说准提陀罗尼经》:“画像已,随力僧次请七僧供养开光明呪愿赞叹;于像下应书法身缘起偈,将像于精室祕密供养,以帛覆像,念诵时去覆帛,瞻礼供养念诵毕,却以帛覆慎勿令人见。何以故?从师受仪轨画像法,若转与人呈像,被魔得便,当须祕密。”《大正藏》册20,页184下26-页185上2。

原标题:〈二时临斋仪〉及大乘实义菩萨道场之精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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