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科“末法时期”—— 佛法共分为三个时期,即:正法时期、像法时期、末法时期。释迦牟尼佛于公元前五世纪初年灭度后,五百年为“正法时期”;此后一千年为“像法时期”;再后一万年就是“末法时期”。(照此推算,佛陀涅槃已经2500多年,现在进入末法时期大约已经1000年了。)
《涅槃部 法灭尽经》指出:末法时期,法欲灭时,虽然仍有一些菩萨、罗汉、辟支佛会来世间度化众生,却遭到邪魔外道的排挤,不得不隐居起来。直到月光菩萨来世间,大兴佛法52年。再往后,世界的灾难无穷无尽。。。
《大方等大集经 第55卷月藏分 第17分 阎浮提品》中,佛对涅槃后5个500年后(即2500年后的今天)的末法时期,做了悬记:
“若我住世,诸声闻众,戒具足、舍具足、闻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脱具足、解脱知见具足,我之正法炽然在世,乃至一切诸天人等,亦能显现平等正法。
于我灭后五百年中,诸比丘等,犹于我法解脱坚固。
次五百年,我之正法、禅定、三昧得住坚固。
次五百年,读诵、多闻得住坚固。
次五百年,于我法中,多造塔寺得住坚固。
次五百年,于我法中斗诤言颂,白法隐没,损减坚固,了知清净士!
从是以后,于我法中,虽复剃除须发,身着袈裟,毁破禁戒,行不如法,假名比丘。”
这里,佛陀明确的指出:佛教在经历了5个5百年之后,也就是2500年之后,也就是现在,佛教将只剩下一个外壳,有很多邪魔外道混入僧人队伍中,破坏正法。
《大藏经 涅槃部 佛垂涅槃记法住经》指出——佛灭度后千年,渐成末法。每一百年如何退化,都有详细开示。
“阿难当知。我涅槃后第一百年。吾圣教中圣法坚固。。。
我涅槃后第二百年。吾圣教中寂静坚固。。。。
我涅槃后第三百年。吾圣教中正行坚固。。。。
我涅槃后第四百年。吾圣教中远离坚固。。。。
我涅槃后第五百年。吾圣教中法义坚固。。。。
我涅槃后第六百年。吾圣教中法教坚固。。。。
我涅槃后第七百年。吾圣教中利养坚固。。。。
我涅槃后第八百年。吾圣教中乖争坚固。。。。
我涅槃后第九百年。吾圣教中事业坚固。。。。
我涅槃后第十百年。吾圣教中戏论坚固。。。。以是因缘,天龙等众。悲伤懊恼舍不守护。国王大臣长者居士。于三宝所不生净信诽谤轻毁。由是因缘令正法灭。从是已后,诸苾刍等造恶转深。国王大臣长者居士,益不恭敬。。。”
悲夫!阿弥陀佛!
真正的出家在家四众弟子,应不惜身命坚守戒律,护持正法,以等待月光菩萨再来!大兴弘化佛法,使有缘众生都得到救度!
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三称)
愿楞严经长久住世,正法永住世间!
附录:
【原文】“法欲灭时,女人精进恒,作功德,男子懈慢,不用法语。眼见沙门,如视粪土,无有信心。 法将殄没,登尔之时,诸天泣泪。 水旱不调,五谷不熟。疫气流行,死亡者众。人民勤苦,县官计克。不顺道理,皆思乐乱。恶人转多,如海中沙。善者甚少,若一若二。劫欲尽故,日月转短,人命转促,四十头白。男子淫侄,精尽夭命,或寿六十。男子寿短,女人寿长,七八九十或至百岁。大水忽起,卒至无期。世人不信,故为有常。众生杂类,不问豪贱,没溺浮漂鱼鳖食啖。”
【译文】“佛法将要被毁灭的时候,女人常精进修佛,常做功德。男子却懒惰怠慢,不接受佛法,看见修行的人,如同看到粪土一般。佛法即将消灭。那个时候上天诸神都会哭泣流泪。水旱不调,五谷不收,瘟疫流行,死亡的人不计其数。百姓忙碌辛苦,官府苛捐杂税。不通情理,只想着享受堕落。坏人变多,就像海里的沙子。好人很少,零星可见。”
由于劫难要到尽头,日月、白天和黑夜的时间都变短,人的寿命也变短。四十岁头发就白了。男子因为纵欲精尽人亡,有的只能活到60岁。那时男子的寿命短,女人的寿命长,女子的寿命在70岁-100岁左右。洪水突然来临,根本没有预兆也没有穷尽。世人不相信,以为平常小灾。众生不论富贵还是贫穷,都沉入海底,或漂浮在水面,被鱼和鳖吃咬”。
【原文】“时有菩萨、辟支、罗汉,众魔驱逐,不预众会。三乘入山福德之地,恬泊自守,以为欣快,寿命延长。诸天护卫。月光出世,得相遭值,共兴吾道,五十二岁。”
【译文】“当时有菩萨、辟支佛、阿罗汉,想来救度众生。众魔们阻挠驱逐,不让众生接触到他们。这三乘人是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根性的圣人,他们只好进入大山有福德的地方,隐居淡泊修行,愉快顺畅,寿命延长。有诸天卫护他们。月光菩萨出世,与三乘的圣人,共同兴盛佛法。就这样,佛法又大兴盛了五十二年”。
【原文】“《首楞严经》、《般舟三昧》,先化灭去,十二部经寻后复灭,尽不复现,不见文字。沙门袈裟自然变白。吾法灭时譬如油灯,临欲灭时,光明更盛,于是便灭。吾法灭时,亦如灯灭。”
【译文】“五十二年后,(末法时期内,)佛法逐年被败坏。《首楞严经》、《般舟三昧经》,先化灭没有了。然后佛陀的三藏十二部经典相继覆灭,不在世间出现,经书自然没有文字了。沙门袈裟自然变成白色。佛法要灭忘的时候,就像油灯一样,在熄灭的前夕会突然更亮一下,然后就熄灭了。佛法消灭的时候就和油灯灭是一样的。”
------ 转自地藏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