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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收藏 | 举报 2019-09-13 11:06   浏览:4990  

破斥释生如法师之邪见,敬请远离盗法者

最近有人在网络流传《关于意根的体性》一文,以此证明该文作者是位开悟明心的法师。末学一读文章前面几段,就发现极多的错误,且通篇文章充满似是而非的说法。但是一位真实证悟的菩萨绝对不会犯下那种错误,因为有些法义对于一般未实证者而言是“似是而非”,对于实证者而言,却是极大的落差。
例如文中说:“如果不攀缘,意根就不会再作意,那么在这个色尘上就不会再出现眼识和意识了”。这样的说法显示出作者不是实证者才会说出:“意根就不会再作意”的荒谬言语。因为“作意”是遍行心所,所以意根不论任何时候都会作意,没有“不会再作意”的情况。作者还说:“阿罗汉就是这种境界。”其实,即使俱解脱阿罗汉在灭尽定中,他的“作意”照样继续遍行而作意,不可能有任何刹那“意根就不会再作意”的情况。由此可知这位作者根本完全不懂意根的体性,所以才会写出真正实证者绝对不可能犯下的错误法义。

难道该文只有这点错误吗?不然,错误太多。末学随手翻阅到第19点看到作者说:“意根是做主、有意愿的心……意根知道后,就思量怎么处理,采取办法,做决定。”

这种混淆意识与意根的说法证明我的判断:作者根本没有明心,没有断我见,甚至连基本的知见都缺乏。因为“意愿〞、〝思量处理〞、〝采取办法”都是意识的功能,而非意根的功能。如果意根有“意愿”,那么就有“欲心所”了。意根有思量性,却不是“思量怎么处理”的这种思量。至于“采取办法”,那是意识,最后“决定”采取办法,才是意根。至于意根的“思量性”是什么?请容许末学卖卖关子,想要了解学习者请亲近正法中真正的善知识。否则就让盗法者盗得更多的法义,反而助长这类盗法者更有能力骗取更多想学正法者的信心。

《关于意根的体性》一文洋洋洒洒写了43点,主要都是抄袭平实导师的书籍内容,然后加以想像推理而得,只是盗法者拾人牙慧的作为,只能欺骗没有择法眼的人。如果要列举所有错误而稍作解析,恐怕可以出书了。我们没有这样的时间,但是末学还是愿意拨空来举出上述的错误,就是显示实证者与盗法者有极大的差别,让真正想学法的人不要被骗。如果读者您还没有实证,所以读者本身就是缺乏择法眼,于是盗法者就假装成真善知识,利用学法者渴求正法的急切心理来骗取追随,最后让学法者不但没有学到正法,反而学到邪见了。

有些学法人有错误的心态,也助长盗法者。例如有人认为“作者虽然有错,但也有不少正确的法义啊!我们跟着学习还是有利益啊!”试想:骗子骗人,难道是每句话都是谎言吗?显然不是。骗子之所以能够骗人,就是在九十九句真话中藏了一句谎话才骗得了人。难道我们应当因为骗子告诉我们九十九句真话而感谢他吗?要故意忽略关键的谎话的邪恶性吗?如果抱持这种心态者,此世保证与断我见、明心绝缘。因为佛法中混淆的法义极多,所以断我见、明心才会那么困难。也因为不肯好好跟随真善知识,心中有得少为足的心态,所以助长盗法者种下阻挠正法弘扬的因,不让纯净的正法进入自己的理智中,当然得不到正法的实证。所以盗法者的说法,有百害而无一利!

-------冷无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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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觉教团职事之点评:

学人不能抉择释生如法义之淆讹处,正因为尚未实证大乘见道,故无择法眼。犹如释生如亦无实证,只因慢心及贪著名闻利养,造作不如理作意之文章而不能自知自己错谬之处,缺乏择法眼之故。如果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发起择法眼之功德,应该信受正觉教团职事之择法觉分,并且拥护职事对释生如之判断与处理,以覆护同修道友远离恶知识之邪见,则将种下未来亲证实相而发起择法眼之因缘。对于释生如的文章请勿阅读以免被误导,亦应劝导他人勿读之,应该直接阅读导师与亲教师们之法宝,并劝导其他同修道友阅读,才能获得正知正见。等待他日实证后发起择法眼,再广阅诸方诸书而抉择之。

正觉教团职事对释生如之破斥与处理,并无违犯说四众过(说僧罪过戒)之罪,反而有破斥邪说、护持正法之功德。阿含经云:「不以除鬚髮、害他为沙门」。大妄语、盗法并广立邪说皆是害他之行,都不是佛门中之沙门法师。请学人莫有崇拜僧衣之迷思,方能畅佛本怀而进取福慧。

有关释生如法义正讹之回覆至此为止。因相关职事法务繁重,无法一一回覆其无量错误之法义。敬请学人等待亲近正觉教团之因缘,再行请示亲教师详细之法义。

正觉同修会祕书股 合十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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