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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收藏 | 举报 2018-08-02 14:32   浏览:860  

法义辨正不等于“说僧过恶”

末法时期,邪师说法如恒河沙数,佛门内许多的假善知识,以世间通俗之说,取代佛法,而广为宣扬。使得邪法邪见很普遍存在于佛门之中,被邪法邪见误导的佛子,迷于表相,不知“佛法背俗,末法时期通俗之说必非佛法”的道理,而广为信受。
        
        因此,修学、传播邪法邪见的人数多,等他们的力壮大以后,反而会将了义正法淹没在邪法邪见庞大的势力中而消失掉。邪见邪法的在家出家法师们,吸取了佛教资源,壮大了势力后,必定会排挤到未来了义正法的生存空间。比如,大家都说意识觉知心才是真如,只有一个人说如来藏才是真如时,就没人会信了。所以,邪法与正法是不可能并存的。所以,玄奘菩萨对此非常感慨,故云:“若不破邪,无以显正。”如果不一代接一代地努力破邪显正,佛法就不可能延续到七千年后,将会提早灭尽。
      
       法义辨正,古已有之,就连释迦世尊,都曾经踵随六师外道身后,至古印度的各大城,一一破斥他们;
       
       后来的提婆、如来贤等人,也和佛一样于各大城破邪显正,提婆菩萨甚至因此身遭外道毒手,为法舍命;

       玄奘菩萨西游天竺诸国,于各国皆召开法义辨正无遮大会,破邪显正;
       
       在禅宗里,这样的例子更多,禅宗初期的传播,只是限于南方,后来,荷泽神会,北上破斥当时以定为禅的北宗,才令禅宗取得正统地位,为大家所接受,后世的黄檗希运、南泉普愿、石头希迁、长沙招贤、玄沙师备、赵州从谂、德山宣鉴、睦州道明、普化禅师、克勤圜悟、大慧宗杲、无门慧开……他们为了正法的流传,都曾出面摧邪显正。两千年多来的佛教史证明,佛门内从来就没有停止过正法和邪法邪见的斗争,破邪显正与弘传正法密不可分,要是没有佛、菩萨们,不计个人得失,不顾生命安危,不畏众生刚强难化,进行摧邪显正,恐怕佛的正法早就灭绝了!

      法义辨正是就佛门中的邪法邪见所作的分析指正,善知识、真佛子所作的种种努力,目的是令广大佛子明辨那些是正法,那些是邪法,少走弯路;令当前佛门内邪知邪见泛滥的局面得以根本改观,回归到很纯净得佛陀正法时代;令佛教正法可以源远流长,利益无量无边的众生。这实在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呵责纠治坏法者是僧俗四众应该尽的责任。在通常情况下《涅槃经 . 长寿品》中,佛陀明确指出持戒比丘以及诸王大臣宰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都应该破斥纠正破戒坏法者。佛言:“我涅槃后随其方面,有持戒比丘威仪具足护持正法,见坏法者即能驱遣呵责纠治,当知是人得福无量不可称计。……若善比丘见坏法者。置不驱遣呵责举处。当知是人佛法中怨。”这说明驱遣呵责纠治坏法者是持戒比丘应该承担的责任,那些自认为自己持戒严格,对于坏法的坏人坏事不作斗争,不维护佛法的尊严,则是“佛法中怨”。在《大般涅槃经金刚身品第五》中,佛陀还指出:“若有比丘随所至处供身取足,读诵经典思惟坐禅,有来问法即为宣说,所谓布施持戒福德少欲知足,虽能如是种种说法,然故不能作师子吼,不为师子之所围绕,不能降伏非法恶人。如是比丘不能自利及利众生,当知是辈懈怠懒惰,虽能持戒守护净行,当知是人无所能为。”(大般涅槃经金刚身品第五)

       在《涅槃经 . 长寿品》中,佛陀还指出,破斥坏法比丘,并非持戒比丘的专利,一切僧俗四众皆应该承担这个责任。佛言:“如来今以无上正法付嘱诸王、大臣、宰相、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是诸国王及四部众,应当劝励诸学人等令得增上戒定智慧。若有不学是三品法,懈怠破戒毁正法者,国王大臣四部之众应当苦治。” 由此可见,僧俗四众苦治懈怠破戒毁正法者为佛制所允许。

         护持清静比丘不受恶僧(秃人)伤害是白衣居士应尽的责任 在《大般涅槃经金刚身品第五》种,佛陀指出:“善男子,我涅槃后浊恶之世国土荒乱,互相抄掠人民饥饿,尔时多有为饥饿故发心出家,如是之人名为秃人。是秃人辈见有持戒威仪具足清净比丘护持正法,驱逐令出若杀若害。……是故我今听持戒人依诸白衣持刀杖者以为伴侣,若诸国王大臣长者优婆塞等,为护法故,虽持刀杖。我说是等名为持戒,虽持刀杖不应断命。若能如是,即得名为第一持戒。”

        僧俗四众护持正法、护持清静比丘不受五戒(等)之束缚。在《大般涅槃经金刚身品第五》中,佛言:“善男子,护持正法者,不受五戒不修威仪,应持刀剑弓箭鉾槊守护持戒清净比丘。”

       佛陀还举出自己前生护法的例子作为证明。佛陀指出,在无量劫以前,有佛出世,号欢喜增益如来,该佛涅槃后,遗法住世无量亿岁。当时,有一位持戒比丘,名叫觉德,“多有徒众眷属围绕,能师子吼颁宣广说九部经典,制诸比丘不得畜养奴婢牛羊非法之物。”

      有很多破戒比丘对觉德比丘心怀不满,执持刀杖威逼法师。释迦牟尼佛当世是一位名叫有德的国王,为了护持觉德比丘,就带领人民与破戒的恶比丘战斗,有德国王全身负伤,觉德比丘得以赞叹说:“王今真是护正法者。当来之世此身当为无量法器。”国王听后就带着欢喜心去世,国王与战死的人民都往生阿閦佛国。佛陀指出,若有正法欲灭尽时,应当像他多世以前所做得那样,不顾生命的受持拥护正法、护持清静比丘。

      所以,佛说:“若诸国王大臣长者优婆塞等,为护法故,虽持刀杖。我说是等名为持戒,虽持刀杖不应断命。若能如是,即得名为第一持戒。”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持戒。《大般涅槃经》指出,只有不受五戒束缚,护持正法和保护宣说正法的持戒僧人才是真正的持戒,如果白衣居士只是洁身自好,就不是持戒人,是破戒不护法者,被称为“秃居士”。佛言:“如是破戒不护法者,名秃居士,非持戒者得如是名。”而那些破戒无戒、迫害清静持戒僧人的比丘被称作“秃人”。

       两者是统一的,不能偏废 我们知道在小乘经典《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中,指出为了大护佛法而不得说僧过恶,,而大乘经典《大方等陀罗尼经》则指出不得“随意说过”,《大乘大集地藏十轮经》则指出不得“率尔呵举破戒苾芻”。而《大般涅槃经》指出,护持正法以及守护持戒清净比丘,不受五戒束缚才算是真正的持戒,对于“懈怠破戒毁正法者,国王大臣四部之众应当苦治。”

       这些看似矛盾的论述如何统一呢?通过仔细的解读,我们就会发现,无论是“不说僧过”还是“苦治”破戒僧人,其目的都是“大护佛法”。如果一人只是图口舌之快、搬弄是非,宣扬他人之恶以标榜自己,这种行为对护持正法有害无益,则是属于“说僧过恶”。如果僧俗四众是为了护持正法、护持清静持戒比丘,举呈恶僧过失乃至要求国家主管机关、司法机关、上级佛教组织治其罪过,都是合乎《涅槃经》经文之规定,其主观目的不是搬弄是非、自赞毁他,就不犯戒,不是“随意”、“率尔”说僧过恶。 

        在《大般涅槃经长寿品第四》的开篇,佛陀指出:“毁谤正法及一阐提,或有杀生乃至邪见及故犯禁,我于是等悉生悲心,同于子想如罗睺罗。”正因为佛陀具有大悲之心,才会用驱遣、呵责、举罪等种种生善灭恶之作法降伏谤法、犯戒者,其目的是“为欲示诸行恶之人有果报故。”佛陀以此原因,要求僧俗四众护持正法、破邪显正、止恶扬善。

       在《大般涅槃经四依品第八》中,佛陀指出:“是护法者实无有罪,善男子,若有比丘犯禁戒已,憍慢心故覆藏不悔。当知是人名真破戒。菩萨摩诃萨为护法故虽有所犯不名破戒。何以故。以无憍慢、发露悔故。”
      
        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 “不过僧过”的根本目的在于“大护佛法”,因为“僧宝”是佛法住世的表相,如果过分宣扬破戒僧人的过恶,就会让众生对于整个佛法失去信心,让有情众生失去断恶行善、求证菩提的愿望,对于佛教整体的发展和僧俗弟子的信仰与修行造成很大的障碍。从一般意义上,“不说僧过”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出家、在家佛教徒应该遵循的。儒家文化之中也有“亲亲相隐”、“为贤者讳”的传统,其用心有相类似处。

      但是,当“僧”之过恶在直接危害到“佛法”自身,而又在教团内部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得时候,就会出现一个难题。让居士信众“不说僧过”的目的是“大护佛法”,而居士的沉默又会让佛法被犯戒、无戒僧人肆意破坏。

      在《大般涅槃经四依品第八》中,佛陀为肉眼凡夫众生说是“四依”--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经中指出“法者即是法性,义者即是如来常住不变,智者知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了义者了达一切大乘经典。” 用四依对“戒律阿毘昙修多罗”善加择别,才能真正体会了解佛菩萨制戒之用心。“四依”的核心内容,就是修学如来了义正法与体证大乘般若智慧。

       佛教信众应该以护持正法与求证智慧为核心,对佛教戒律活学活用,不可违背佛陀在《大般涅槃经》中的论述,拘泥文字而不能融会贯通。
       1 有人说:“真修行人不见人过。”

       殊不知什么是“人我是非”,什么是“法义辨正”,什么是护众生慧命?若是为自己的名闻利养,而指责别人的身口意行,这样就涉及到“人我是非”,若为了张显正法,护众生慧命,而给予揭露,这就是“法义辨正”。法义辨正仅就对方提出的法义进行辨正,非评点对方的修行情况,非评点对方的人品高低,非评点对方于世间法上的优劣,非评点对方长相等等。非法说人是非,不对!如律法理指出人的邪知邪见,则善莫大焉!何以故?佛指出众生过恶,而制止人造恶故!

         目前国内佛教界有一种象就是:对于正常的佛法辨正,教界的人士大都会以扣上“自赞毀他”或以“诽谤佛法”的帽子,來反驳方,作避逃避的理由!自赞毁他是表扬自己修行好,贬低别人的修行。摧邪显正,则是把错误的法列出来,拿正确的法来做对比,让佛子了解什么是真正的法。如果自己所学的“佛法”经不起別人的考验,经不起別人的法义辨正,而自己闭车造車、一廂情愿的去“学佛”,那岂能有所长进呢?

       2 有人说:“不要作法义辨正,佛教就可以呈现一片祥和之气,不是更好吗?”
 
       如果为了维持祥和之气,就不破邪显正,就让众生祥和的修学邪法邪见,走入歧路;让佛教祥和的转变成外道法,如此则佛法失去了三乘菩提的真义,如此而失去了亲证佛法真义的本质。那这样的祥和,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我们希望有人破邪显正,让我们可以回到三乘菩提的正法中来,因为我们不需要祥和而错误的外道法!

     佛子在作法义辨正时不应存有妇人之仁,不应做滥好人,坐视邪见法师居士,破坏佛之正法,误导众生,如是之人有负佛恩,名无慈无悲,乃以佛法作人情者。

       3 有人说:“法义辨正不能针对出家人,那是在呵举僧。”

       佛子在护持正法,破邪显正时,对于佛教内之出家在家弘法者,应一视同仁。《大般涅槃经》卷七中,佛已预记末法时中,必有魔众身披法衣——出家为僧,将外道法植入佛法中,坏佛正法。《佛藏经》卷中亦说 :  
    
       “舍利弗,如来在世三宝一昧,我灭度后分为五部。舍利弗,恶魔于今犹尚隱身,佐助调达,破我法僧,如来大智现在世故,弊魔不能成其大恶。当来之世恶魔变身作沙门形,入于僧中,种种邪说。令多众生入于邪见,为说邪法。”

        如是之人住僧团之中,往往示现持戒谨严,辩才无碍,影响甚大,其实是狮子身中虫,是佛所最不愿见者。为害甚于外道,且极易成功。教中若有如是法师,应优先举示摧伏,狮子身中虫是佛遗命须速除者故。 

       所以不要把破斥“狮子身中虫”和“呵举僧”“诽谤僧宝”混为一谈。破斥“狮子身中虫”是破除这些身着袈裟的“魔”所传播的邪见,而非评点对方的修行情况,非评点对方的人品高低,非评点对方于世间法上的优劣,非对其进行人身攻击。

       破坏正法的出家人,他们其实在破坏佛法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声闻戒与菩萨戒的戒体了,根本就已经不是真正的僧宝了,本质上只是穿着出家僧服的在家人而已。在这种事实的面前,指正这些失去戒体的假僧宝的法义错误,怎么可能会是诽谤僧宝呢?

       如果指出出家人的法义过失是诽谤僧宝,那么大小乘经中许多的地上在家菩萨,指正声闻阿罗汉的法义错误,应该也可以说是诽谤僧宝了吧?可是为什么世尊都不说他们那样是诽谤僧宝呢?却反而赞叹那些指正声闻阿罗汉的在家菩萨们呢?

       譬如:某甲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乙要残害某丙,就告诉某丙,某丙听了以后,不去追究某乙的法律责任,却反过来责骂某甲,世上宁有如是愚痴之人乎!

       佛门中类似某丙这样的人大有人在。他们对善知识、真佛子想要救助他们,避免他们被邪知邪见所误导而断了慧命所作的摧邪显正、法义辨正 ,不去分析思索,反而加以责难,这和某丙有什么不同。同样的道理,换一种形式,许多人就糊涂了,不可为有智之人!

      所以,对于善知识所作的法义辨正,我们应该赞叹恭敬,他们不计个人利益得失,敢于揭露佛门内种种邪知邪见,没有他们我们就可能会走上邪路而不自知。

      当今之佛教,表面上很兴盛。自古以来,除了正法期以外,佛法都是愈兴盛,就愈会导致佛法没落的结果。因为佛法都只是在表相上兴盛,而了义正法不兴,结果就把真实了义的佛法,湮没在那些邪知邪见的表相佛法里面。现在的佛法已多为佛学研究教育,盲人摸象,不开眼;而少有实际修行了。

       我们若能尽快的摧邪显正,不要再姑息养奸、养痈遗患。如果能这样做,这些邪见反而提供了教育佛子建立正见的一个机会,那佛教就有了转机,就能如实的具有真实本质而兴盛起来。

      “两个凡是”“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智不依识,依了义经不依不了义经”。若只看**师的光盘、资料;“凡是**师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维护,凡是**师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而不能用佛说的经文去对照辨别,求升反堕的可能不是没有啊。 

       破斥邪见要守中道修道者,犹如钢刀上行走,前面菩提路,后面悬崖边。稍有不慎,便有堕落的危险。《楞严经》中所说的种种阴魔,无不显示了修道的艰辛困难。

      如果同修有了邪见、着了魔,不是采取措施,将其对佛教的不良影响降低;而是闻名即嗤之以鼻,甚或欲置其死地而后快,就非佛子所为了。因为,即使他是错的,这种对人的态度,已经是助长自己的我慢和嗔念了。

        至心敬礼十方一切法藏,愿十方一切众生,速疾皆得受持读诵,如法修行,及为他说。 

(原标题:法义辨正不等于“说僧过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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