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来藏识、如来藏心、如来藏心识”即是“本因”,整个法界皆不离如来藏心,众生轮回诸趣皆由如来藏流注种子成就现行,有情皆有各自的一切种子识—第八阿赖耶识,这空性心如来藏第八阿赖耶识本来含藏一切法的种子而自住境界中无我无法,然依七转识往世的所作所熏所存的种子,随缘流注生、流注住、流注灭这众生七转识心及心所法,成就各种无漏有为法的功德。祂就是法界依、种子依、现法依—一切法所依心体,能借缘成就一切法生住异灭诸法相;此如来藏虽为法界实际,然自性寂灭、无为无作、无主宰、自性清净、离一切境界,即祂显示真正的“涅槃性”,不同于外道所说“不生不灭”的法界“第一因”。
(3)佛出世前就有外道认为有“如来”,虽然真正的“如来”与外道的认知有差异,然并不因他们以外道身分说“如来”,“如来”就不应存在。当“释迦如来”出现于人间时,人们就不必假借外道之想,而可亲眼目睹“如来”三十二应身;这“阿罗汉”和“涅槃”也是如此,虽外道也说“阿罗汉”和“涅槃”,然并不因为他们外道错解“阿罗汉”和“涅槃”,法界中就没有“阿罗汉”与“涅槃”。同样地,“不生不灭法”也是如此,外道说“不生不灭法”是“第一因”,佛法说“不生不灭法”不是外道所说能主宰万法的“第一因”,然无碍此“不生不灭法”的存在而成为万法的根本及所依的“第一因”;当知外道思惟想像说有“不生不灭法”并不稀奇,能亲证此“不生不灭法”才是大大的稀奇,此亦唯有佛法能教导学人如实修行亲证而已!
(4)外道全凭种种臆测妄想而主张有“不生不灭”法能生一切诸法为法界因,略可归纳为以下九种:微尘(以微尘是常住法)、胜妙(有一胜妙之天主不生不灭)、自在(误以为大自在天是真实主宰者,出生一切有情无情)、众生主(想像中之众生神我、梵我、意识主宰)、时节(依诸时节,能成熟与败坏一切物,六师外道有作“时”论主张者)、方处(从此方生死到彼方无生死处)、虚空(依世界最初是虚空,后方有法,说虚空是世界、万物之根本因)、四大种(四大极微不生不灭)、大梵天(梵天创造一切有命无命之物,梵天常住不坏,众生灭没,返归梵天,即梵我合一之来源)。如是外道有种种颠倒见及虚妄想,执取世间法、虚妄法为法界根本之“不生不灭法界因”,然如是“九物”本非实际,如来在《楞伽经》皆驳斥为“非因”,如是“因”皆非“不生不灭法”,以法界皆由“自心”所现,这“如来藏自心—第八阿赖耶识”才是不生不灭的“法界因”。但不能因为外道把法界因的主张提出来时讲错了真正的法界因,就说三界一切法中没有法界因的真实存在。
张志成说:“为什么没有第一因?阿含经反复教导十二缘起,破的就是印度当时的梵我思想。”张志成这话只有说了一半,他回避了《阿含经》所说的缘起法中难知难见的“入胎识”—缘起法的真谛,他不愿说出“世尊在《阿含经》说的‘法不离如、法不异如’的‘如’就是‘不生不灭法’,就是能出生诸法而自身常恒不变的如来藏第八阿赖耶识真如心”,所以他从来没有涉及实相法界,所说都只在所生的现象法界中批评实相法界的不存在,立论与命题的本身就是错误的,所说当然没有正当性,因为现象界一切所生法的生住异灭等无常的自性,不能用来证明能生现象界诸法的实相法界不存在,而世间有智者则可从中推论出“假必依实”的道理。当知没有“梵我、神我”出生诸法,并不代表诸法就可以归类于外道的无因生,也不代表法界根本因不存在,反而由于外道的虚妄见,才能辨明这佛法的真实见—有如来藏妙法出生一切诸法。然如前说,若不予说明,总是有如张志成者会造文兴谤破坏结集—毁坏大乘法,因此,大慧菩萨摩诃萨在《楞伽经》承佛威神示现“质疑”世尊—此恭录师父平实导师在《楞伽经详解》的白话解释:“世尊!您所显示的不生不灭法义,其实并没有奇特于外道之处,因为一切外道所说世间及众生出现之根本因,也说是不生不灭的万法之因;世尊也说虚空非数、缘灭,又说涅槃界是不生不灭。世尊!外道所说世间万法之因,能出生一切世间万法;世尊也是说无明、爱、业、妄想为缘而出生种种世间;但是彼诸外道所说之因,以及世尊所说之缘,其实只是名相之差别罢了,并没有什么不同;色身外之一切物质等法,也是一样由外道所说因,或是世尊所说的缘而出生;这样一来,世尊所说的缘起法与外道所议论的意思,其实并没有差别。”[《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4〈一切佛语心品之4〉:“尔时大慧菩萨复承佛威神而白佛言:‘世尊!世尊显示不生不灭,无有奇特;所以者何?一切外道因,亦不生不灭,世尊亦说虚空非数、缘灭,及涅槃界不生不灭。世尊!外道说因,生诸世间;世尊亦说无明爱业妄想为缘,生诸世间;彼因此缘,名差别耳,外物因缘亦如是;如是,世尊与外道论无有差别。……’”《大正藏》册16,页507,上16-23。平实导师之白话解释,请恭阅《楞伽经详解》第八辑,正智出版社(台北市),2015年10月初版五刷,页174-175。]这等同是替今日的张志成来质疑:“世尊!您说的‘如来藏、阿赖耶识、自心真如’就是外道说的法界‘第一因’,以诸体性‘不生不灭’之法为法界根本因,名相稍有不同,然实质并无不同。”
师父平实导师在《楞伽经详解》中,依于佛意细说如来所说的真义不同外道的虚妄想:“外道等人说彼等所信奉者为宇宙万有之第一因,宇宙万有皆从此第一因而生起,而此第一因是不生不灭之法;世尊所说之虚空非数、而世间蕴处界及一切万法,悉数缘起必灭,又说涅槃法界不生不灭、自心真如不生不灭、如来藏不生不灭;如是说法,似与外道所说宇宙第一因之不生不灭说法,极为雷同。所说根本因之理体,同是不生不灭之法,极为相似,同是本体论。”[平实导师,《楞伽经详解》第八辑,页178。]
因此,琅琊阁张志成攻讦师父平实导师、正觉教团,是弄错对象了,他质疑的对象应是开演大乘实相心无上妙法的如来世尊才对,他可能应将他忍耐很久的话直接说出来:“世尊您虽然没说您说的如来藏、阿赖耶识、真如心是‘第一因’,但我以后还是会直接说您是‘把阿赖耶识或如来藏说成外道之“第一因”’,我就是要显示您说的法就是外道法。”大慧菩萨只是禀佛旨意为众生请法而示现说“世尊与外道论无有差别”,张志成则直说“正觉”—实际指向“世尊”—“把阿赖耶识或如来藏说成外道之‘第一因’”;这张志成是不是太超过了?
大慧菩萨在启问中请求世尊:“惟愿世尊为说差别,所以奇特胜诸外道。”[《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4〈一切佛语心品之4〉,《大正藏》册16,页507,上28-29。]张志成也应该像大慧菩萨一样请求世尊开示而听受之。
(5)我们再来恭读世尊在经典中的开示,《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4〈一切佛语心品之4〉说:“佛告大慧:‘我说不生不灭,不同外道不生不灭,所以者何?彼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变相;我不如是堕有无品。大慧!我者离有无品,离生灭,非性非无性。如种种幻梦现,故非无性。云何无性?谓色无自性相摄受,现不现故,摄不摄故;以是故,一切性、无性非无性;但觉自心现量,妄想不生,安隐快乐,世事永息。愚痴凡夫妄想作事,非诸贤圣。’”[《大正藏》册16,页507,中3-11。]
师父平实导师疏解此经文:
佛告诉大慧菩萨:“我所说的不生不灭,不同于外道所说的不生不灭,因什么缘故而这么说呢?这是说:他们那些外道所说的不生不灭之法,都说是有一种有自体性的自性,他们说这种体性具有不生也不变异的法相;我所说的不生不灭却不会这样堕在‘有与无’的说法之中。大慧!我所说的不生不灭,不堕在有与无的两边之中,远离生与灭,非如外道所说的有其不变性,亦非无不变之自体性。我所说的是:诸法之出现,犹如梦幻一般而出现,所以诸法不是完全没有自性。为何我却又说诸法无自性?这是说:物质等色法没有常恒不坏的自性,对这个法相加以摄受认知。因为色法五尘等相在事相上是确实有出现而可以体验得到的,然而出现之后便又渐渐的坏灭而消失了;色法五尘等相是可以在现实中摄取领纳的,但是摄取领纳之后又随之消失了;由这个缘故,我说一切法无自体性,然亦非无自体性。我所说的是:只要能够觉察到‘一切法都是自心如来所显现的事实’,那么无始以来的虚妄分别等想就不会再出生,从此安住于实相境界,安隐无烦而得到真正的快乐,产生世间烦扰诸事的烦恼根源便永远的息灭了。愚痴的凡夫总是依其心中的虚妄分别而作种种的事情,这不是圣人与贤人作事的原则。”[平实导师之白话解释,请恭阅《楞伽经详解》第八辑,页192-193。]
因此,如来所说的如来藏第八阿赖耶识真如心能显现一切法,这是法界中的事实;若有“愚痴凡夫”听完世尊的开示,还不能接受也是合理,因为他是世尊说的“愚痴凡夫”。
再来直说重点以节省篇幅:世尊说就像是愚痴凡夫见到海市蜃楼及其中幻化的假人,也如同现代的“虚拟实境(VR)”所呈现的影像,愚痴凡夫误以为真实有;有情觉知心所见到的六尘影像,其实是自心如来依外相分而如实映现出来的内相分境,而如来藏的“成像速度”可是比目前VR的运算成像速度还要快很多倍,而且内相分的色彩与画质之精致逼真的程度还要比全息影像高出许多倍,众生即受迷惑,以为所见是真实有,以为真实见到外境。此中有人即思惟臆想万法中应该有法非“生灭”相,便于“不生不灭”的道理生起虚妄见,不解这当中其实并无所谓的“有为法”与“无为法”可说,就像是幻化的海市蜃楼及其中的幻化人物出现后又会消失一样,众生所见的世间万法及有情莫不如是,本无真正的出生与消灭;然世间外道不解此理,便各自想像及言语议论这“有法性”与“无法性”—于“有、无”中作无穷尽的议论与探索,却都没有发现其实世间一切法皆无真实常住的自体性。三界中一切法本是如此空幻,而幻生幻灭的一切法本离于“有生”与“有灭”,皆摄归不生不灭的实相法界第八识真如心故;然愚痴凡夫外道堕在不如理作意的虚妄想中,就随诸境界生起了有“生”有“灭”、不“生”不“灭”等虚妄想,这不是佛法中圣人与贤人的看法,因为实相法界第八识的自身境界中不存在一切法,故说“无智亦无得”。
所以,学人应当远离一切的虚妄想,应当亲近大乘真谛,离开对“自心如来”攀缘附会之虚妄想,以及离开对自心如来种种功能差别的心数法之虚妄想,当依真实义理亲获正见,再寻觅此自心如来藏,依自内证—自觉圣谛智—亲证自心如来,如来说这就是“涅槃”—本来自性清净涅槃。[《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4〈一切佛语心品之4〉:“大慧!如揵闼婆城及幻化人,种种众生、商贾出入,愚夫妄想谓真出入,而实无有出者入者,但彼妄想故。如是大慧!愚痴凡夫起不生不灭惑,彼亦无有有为无为;如幻人生,其实无有若生若灭;性无性,无所有故。一切法亦如是,离于生灭;愚痴凡夫堕不如实,起生灭妄想,非诸贤圣。不如实者,不尔。如性自性妄想,亦不异:若异妄想者,计著一切性自性,不见寂静;不见寂静者,终不离妄想,是故大慧!无相见胜,非相见;相者,受生因,故不胜。大慧!无相者,妄想不生,不起不灭,我说涅槃。大慧!涅槃者,如真实义见,离先妄想心、心数法,逮得如来自觉圣智,我说是涅槃。”《大正藏》册16,页507,中12-26。平实导师之白话解释,请恭阅《楞伽经详解》第八辑,正智出版社(台北市),初版五刷,2015年10月,页193-194。]
学人当谨记佛语:“一切法亦如是,离于生灭;愚痴凡夫堕不如实,起生灭妄想,非诸贤圣。”[《大正藏》册16,页507,中17-19。]应“觉自心现量”—觉悟亲证胜解“一切法都是自心现量—由此心如来藏所现”,常如是安住此智慧境地,继续以“无所得”为方便发起广大修学,这样就得渐渐离开种种对“世间诸法、自心如来”执取的虚妄见、虚妄想,渐次断尽我执与法执,亲证自心如来的无量广大功德,至于毕竟佛果。
(6)由此可知,像张志成这样先堕于“生、灭”想,再堕于外道之“不生不灭”想,然后对“实相法”起厌恶想的人,最后还堕在执取有一可独立于心体之外的“法性”不生不灭说为“真如”的虚妄想以附会大乘法,然都仍是依于自己所取的现象界诸法来对实相法界作出虚妄想;这都是因为不愿接受佛语,即无法觉察“一切诸法都是自心现量”,反于“生灭想、不生不灭想”、“因、非因”中生起各种诤论,如张志成更说如来主张的“阿赖耶识或如来藏是外道见的‘第一因’”—将“如来”说为“外道”,于圣典《楞伽经》上述开示置若罔闻,进而将世尊所说公开推翻,成就谤三宝之大恶业,实在令人悲悯。
外道梵我思想者以为有一不生不灭的“梵”为“法界因”。这梵我思想本源于《古吠陀经》的“梵天”外道思想,以“梵”为“梵天、大梵天”,能主宰、出生世界一切法,视“梵天”为法界根本因;后人依此思想演进成为《奥义书》的“梵我”,主张此“梵”遍于一切处,不再局限仅有“梵天”;他们认为行者只要在生时修行清净,即可令“自我”契入此“梵”,达成“梵我合一”,死后自能在殊胜世界形成更广大的“梵—我”,不生不死,达到真正“不生不灭”的境界。
佛法所说的“如来藏”则全然不同于外道“梵我、神我”,“如来藏”不是“梵我合一”,非“梵”、非“我”、非“合”、非“一”:如来藏不是世间任何一法,其自住境界本无一法可得,一法尚且无有,如何说是“梵”?如来藏从无世间“我”性,非五蕴“我”,如何说是众生所认知的“我”?如来藏从不与任何法合并,不增不减,如何说有“合”?每位有情都有如来藏,各各独立,如何说法界如来藏是“一(大我)”?
外道主张“梵我”主宰一切、统御诸法;而“如来藏”自性无作无为,何曾主宰统御?如来藏生显诸法就像是镜子显示出一切法相,如来藏虽能缘诸法、能生诸法,唯是随缘任运,从非主宰。这是正觉增上班绝大多数同修们所证的现量而非想像或思惟所得,唯除仍隐藏在增上班中追随张志成的一、二位同修。
外道说的“不生不灭”法并非是真正的“不生不灭”法,如这“梵天”还是在色界天、生死界中的有情,本无“常住”的实质可说;这“梵我合一”的思想也还是落在意识境界中,以缘于虚妄法之意识妄想为“不生不灭”,死后一样沦堕,更无“常住”可说,唯有继续“生死”;其他外道之“不生不灭”法莫不如是,所以一切外道所主张的“法界根本因”或“法界第一因”纯粹是想像虚妄之法。但不能因为外道所说的“法界第一因”全部错误,就指责世尊所说的“法界第一因”第八识也是错误的主张。
琅琊阁张志成所举的“琅琊阁缘起性空”是舍弃了自心如来藏第八阿赖耶识来说缘起,此中唯有“因缘所生法”—诸法为因缘聚合所生,却没有这“根本因、能生因”,只是意识思惟的结论或思想,当他死后意识断灭时即告消失,并非真实存在之法,也非能生名色及诸法的真实法;他一切的申论与释印顺雷同,都堕在“无因生”的彻头彻尾外道见中;当他们被质疑是外道时,又赶紧以“缘起性空”名相来笼罩人。所以,师父平实导师评论释印顺的“缘起性空”是“无因唯缘”,不是世尊在经中说的“有因有缘”的缘起法,因即是第八识如来藏;释印顺完全不顾《中阿含经》中如来为阿难尊者开示这“甚深缘起法”有“入胎识”—名色之“因、习、本、缘”的“识”—第八阿赖耶识如来藏的正义。释印顺却不说他的“释印顺缘起”是“性空唯名、全然戏论”,反来贬抑大乘《般若经》是“性空唯名”;今日张志成步入释印顺的后尘,也将如来殊胜的“甚深缘起”变成他重新定义的“琅琊阁缘起性空”,一样是落在师父平实导师所说的“无因唯缘”而生诸法的严重错谬中,都是被龙树菩萨所破的无因论外道,还自称是学习或推广中观者,他和释印顺都是不解大乘缘起真谛而堕于生灭法一边者,也是经典所说“破坏结集”圣典之人。
(7)张志成自说:“梵我思想中,做为第一因的梵我,是无为法(不变),但是可以生有为法(变动)。有为法可灭,但是梵我常住。等于说,梵我独立于因果链之外,永远存在。梵我与所生的法,两者没有平等性。”然而,“梵我”如前所说,是由“梵天”与“大梵”为主宰的思想再转成遍于世界诸法的“梵我”论,如《奥义书》所说;即依此论议,实无“无为法、有为法”可说,全为想像、虚妄之法。
如以“梵天”作为所依,然初禅天的“梵天”终究必坏,火劫来时,欲界与色界初禅天俱坏,“梵天”自然坏尽,尚且无存,本非“不变、无为、常住”,如何说有其“有为、无为”之议论?这也不是张志成想申论的“因果链、非因果链”、以及能生与所生之“平等性、非平等性”的问题;当知此安立“常住不生不灭”之“梵我”本是外道“天真的思想”,如一贫子穷困潦倒却自想富可敌国一样,以不知自心所现、自心现量故,舍心外求,全堕虚妄想中;佛于《楞伽经》及《阿含经》中早已破斥,张志成不知,犹自取以为据而质疑正法。
若说“有为、无为”,当信如来在《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4〈一切佛语心品之4〉开示:“如是大慧!愚痴凡夫起不生不灭惑,彼亦无有有为无为。”[《大正藏》册16,页507,中15-16。]—“就像是这个道理啊大慧!愚痴凡夫对于不生不灭的道理有迷惑而产生了虚妄想,但是他们的妄想迷惑其实也没有所谓的有为法与无为法可说。”这意思是说,愚痴凡夫生起“一切法中有一类、一法为不生不灭法”的虚妄想,他们亦不知不解于真正之有为、无为,以他们不知一切法皆自心所现故,不知自心藏识本含摄一切有为、无为故,不知自心藏识的境界无一切有为、无为故,以是不解何谓真正有为、何谓真正无为。
《解深密经》卷1〈胜义谛相品第2〉说:“若有众生非愚夫类,已见圣谛,已得诸圣出世间慧,于一切法离言法性,如实了知;彼于一切有为、无为,见已闻已,作如是念:‘此所得者,决定无实有为、无为,然有分别所起行相,犹如幻事,迷惑觉慧,于中发起为、无为想,或为、无为差别之想。’”[《大正藏》册16,页689,中20-25。]—如果有众生不是愚痴凡夫一类的有情,他已经亲证胜解这圣谛,已经得到诸圣谛出世间智慧,对于一切法离于言语文字之法性,如实了知胜解;他对于一切“有为、无为”,见了以后、听闻了以后,他生起如是念想:“这所得诸法,决定没有真实的‘有为、无为’可说,然唯有因分别所现起的诸行相,这就犹如幻事,迷惑一般愚痴凡夫而障碍他们生起觉察的智慧,使得他们在这些法中发起这‘有为、无为’之想,或‘有为、无为’差别之想,堕执取想中不得出离。”
因此对张志成来说,这“有为、无为”自非他所能胜解,然他受困于此亦非无因,以其心行动机主要是想毁谤圣者,故对圣者所说一切经中圣教全面加以推翻,造下如是大恶业,实可悯者!当知法界实相心本来而有,同于涅槃,不堕三界,不坏三界,随顺缘起,任运诸法,从无主宰,自性清净,有无量无边功德者,是“无为、有为”?因此世间各种拟议,在祂“言语道断,心行处灭”的自性下,不堕现象法界中,所以凡愚二类有情皆觅不得祂,才说纵使张先生天天毁谤这同于涅槃之法,对他身中本然存在的实相心如来藏第八阿赖耶识又何损乎?
(8)张志成说:“佛教的缘起法则,强调‘因果平等’:一切法互为因缘,能生的因是有为法,被生的也是有为法。因为只有能变动的才能生能变动的。无为法不生任何法。所以《成唯识论》强调:七转识与第八识‘更互为因’。”
这“生任何法”是“无为”抑是“有为”?张志成认定是“无为法不生任何法”,然其说法大大违背《成唯识论》!
圣玄奘菩萨在《成唯识论》卷10已说:“自性法身虽有真实无边功德,而无为故,不可说为色心等物。四智品中真实功德,镜智所起常遍色身,摄自受用。”[《大正藏》册31,页58,上21-23。]—如来的“自性法身”虽有真实无边无数的功德,而自体是“无为性”的缘故,不可说为“世间色、世间心”等“物”。依四智品中的真实功德,第八识自体发起(相应)的大圆镜智成就“常恒不变、遍一切土”之“解脱色身”—“真解脱色之法性佛身”,摄为“自受用身”,住“常寂光土”,不可思议,唯佛与佛可见。
由此可知:自性法身心体是无为性,然而无碍于流露出无漏性的有为法真实功德,不但可出生自受用身,功德犹然广大无边,这正是张志成所痛恨的“无为法出生诸法”。如来于世间利物济生,功德说之无穷,然此自性法身犹然还是无为性的心体,如《大般若波罗蜜多经》说:“真如虽生诸法而真如不生,是名法身。”这就是因为真如心体“自性法身”即是“无为性”,才能含有“真实无边功德”法性、自性,才能不作任何拣择而随缘“出生任何法”,方能出生三恶道有情及境界;而此无为性的第八识亦为有为性的“受用身、应化身”之所依,非唯圣教中如是说,现量亲证上亦可证实此说,此即不同于世间“不生不灭法”之虚妄想。因此,张志成的“无为法不生任何法”严重背离如来所说“自性法身”之正理。若是“有为法”即有拣择,自身尚在生灭中及拣择性中,如何储存各类善恶无记等种子?尚且自顾不暇,如何有执持种子的功德?既无法储存种子,种子流注“生”从何而来?张志成如何主张“有为法生任何法”?如是能熏及所熏有四种正理,《成唯识论》中具说,而张志成读之不懂,更来妄言,复有何益?
又,真如自性法身自体无为而以有为法性功德出生诸法,因此说第八识双具有为性与无为性,从《大般若波罗蜜多经》起的大乘经论莫不如是说;当张志成认为能生法与所生法必须是一致的,他就应该抗议世尊说:“如来藏与所生的法,两者没有平等性;如来藏第八阿赖耶识真如法身绝对不可以是无为心体;我张志成郑重宣告这法界从我开始,必须是‘有为法’才能出生‘有为法’。”然没有人要理他,因为圣玄奘菩萨已在《成唯识论》破斥他了,然他没搜寻到(也看不懂);顶多是跟随他的人理会他的外道言论吧。
又,一神教说上帝创造万物,认为上帝是常恒不变、不生不灭的,然其过失为何?当知上帝是有五阴的,因为上帝依著自己的形象造人;然而当上帝出生诸法时,这造作本身即是有“生、灭”,造作所生诸法亦是有“生、灭”,因此这上帝本身是有为有作的,就必然有所“变异、增减”,以因应这出生万法的造作,此即违背上帝是常恒不变之法的主张,因为上帝他必然是变异之法;既然如此,这上帝就有灭坏之时,即非无生法;若非无生之法,即不可能出生有情名色或万物,依圣龙树菩萨所说“是故知无生”之理—无生法才是“生之因”,可知这“常恒不变的上帝出生万物”全然是外道的虚妄见。
那又为何世尊说不生不灭法又可出生万法,就无过失呢?这世尊已在《楞伽经》前面经文解释这道理了:“彼诸外道有性自性,得不生不变相;我不如是堕有无品。”—外道所说的“不生不灭”法,其实是具备了世间三界有等自性,却主张这种体性具有不生亦不变异的法相;显然他们认知错误,以为诸法中有真实不坏的自性有,于是这些外道就误以为一切法是分成两种:“不生不变相”法与“有生有变相”法,于诸法中分别建立“有性自性”与“无性自性”;然世尊所说从不堕在这“有、无性自性”品类之中,以一切诸法都是“自心现量”故,而“自心现量”的主体即是第八识如来藏故,如来藏自始至终都离三界万有诸法的两边故不堕有无。
这自心如来藏心体常恒不变,所含藏种子功德则是无边无量,随缘变生世间诸法,此即“真如心体本是无为,然有无量功德出生诸法,故此自性身就是法身”的道理。《杂阿含经》卷12云:“名色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作无因作,然彼名色缘识生。”[《大正藏》册2,页81,上24-26。]此即“生之原则”。然而一神教主张上帝五阴能直接出生万物,于一切无有之际,他自能出生诸法,甚至无须任何借缘即能无中生有,此即违背“非他作”,亦违背“非非自他作无因作”—“不是外于自他诸法为缘就可以出生诸法之无因作”。故《成唯识论》说“此(阿赖耶)识具有能藏、所藏、执藏义故,谓与杂染互为缘故”[《成唯识论》卷2,《大正藏》册31,页7,下20-22。](这阿赖耶识具备了能藏、所藏、执藏之义,此即说这阿赖耶识与杂染诸法相互为缘)、“此(名、色)二(法)与(阿赖耶)识相依而住,如二芦束更互为缘,恒俱时转,不相舍离”[《成唯识论》卷3,《大正藏》册31,页17,上26-28。](这名、色二法与阿赖耶识相互依止而住于三界,如同二个芦束绑在一起成为扫帚一般相互为缘,同时俱转,不相舍离),这就是在说这相互缘起之意;然此意并非是张志成一厢情愿所误解第八识心体是借由这互缘而出生,当知这是大邪见,请见后文详述。
(9)先阐明这“互为因缘性”的重点是在阿赖耶识所含藏的诸法种子,如《成唯识论》卷2说种子:
若唯本有,转识不应与阿赖耶为因缘性。如契经说:“诸法于识藏,识于法亦尔;更互为果性,亦常为因性。”此颂意言:阿赖耶识与诸转识,于一切时展转相生、互为因果。
《摄大乘》说:“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缘,如炷与焰,展转生烧;又如束芦,互相依住。”唯依此二,建立因缘,所余因缘不可得故。
若诸种子不由熏生,如何转识与阿赖耶有因缘义?非熏令长可名因缘,勿善恶业与异熟果为因缘故。[《大正藏》册31,页8,下3-13。]
疏解论文大意如下:
如果种子只有本有的,七转识不应该与阿赖耶识性作因缘性。如契经说:“诸法于阿赖耶识,阿赖耶识于诸法也是如此;于三界有中运行时是互相作为果性,也常互相作为因性。”此颂偈的意思是说:阿赖耶识的阿赖耶性是与诸转识,于一切时展转相生、互相为因果。(因此种子不只本有的,阿赖耶识是会受诸转识所造作染净诸法之熏习而成就新熏种,此即受熏能令种子生起增减。)
如《摄大乘论》说:“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相为因缘,如灯炷与火焰,展转互相生起与燃烧;又如同二个束芦,互相依靠得以安住而成就其有为功德。”唯有依此二法—阿赖耶识与诸杂染法—来建立因缘,其余更无可觅得因缘。
如果诸种子没有由熏习而生的,如何说七转识与阿赖耶识在熏习中有互为“因缘”的道理?不是熏习本有种令种子增长可名为因缘(熏习力是本有种增长的增上缘而不是因缘),也不是所造作的善恶业感将来的异熟果可说为因缘(善恶业种是异熟果的增上缘而不是因缘)。
也就是说探讨到阿赖耶识所含藏的种子时,就必定要探究熏习与持种的道理,便出现了“因缘、辗转相生、互为因果”的现象;若离开了种子的熏习,则所造作的善恶业种与应该受的异熟果也无法相连,因此,这所要连结的就是世间熏习的“因果”,即此所说“种子因,异熟果”。因此《摄大乘论》说“阿赖耶识与杂染法互为‘因缘’”,是说阿赖耶识的阿赖耶性要以七转识为因,熏习及持种才能成就,不是张志成所以为的阿赖耶识的出生是以七转识为因。
又,圣玄奘菩萨在《成唯识论》的本义是以“论曰”所说,强调这初能变识—阿赖耶识“与杂染互为‘缘’故”,因为唯能作“缘”,如前所解;阿赖耶识唯有与七转识的杂染互相为缘,才能使熏习及持种成就,方能成就阿赖耶性,因此《成唯识论》这地方所说的“转识与阿赖耶有因缘义”,即是说有的“种子”是“由熏生”者,否则如何说“有因缘义”?即“现行造作、相应业种”与“种子因、异熟果”之“因果、因缘”义。此“因缘”即在强调:诸杂染法能令阿赖耶识受熏,阿赖耶识即令所含藏的七转识及相关法种变异。因此,张志成本想以“《成唯识论》强调:七转识与第八识‘更互为因’”来证成阿赖耶识是生灭法,然此通盘皆错,以他不晓得这能熏与所熏的道理。
又第八阿赖耶识本来而有、常恒不变,如何因七转识的现行而生灭?且七转识又不持种,而七转识的种子也含藏于阿赖耶识心体中,如何可流注生灭阿赖耶识?法界中除了阿赖耶识是持种识外,更无心识可持种,故此“七转识与第八识‘更互为因’”之“因”本非说第八识心体的“生因”,而是第八识受熏持种的因缘。若说“生因”,唯有第八识是“七转识”之“生因”,第八识本来而有,非“七转识”可生,不论是圣教所说或现量亲证都是如此。张志成于是更发明了“阿赖耶识是从自己的名言种子出生”,即他自说阿赖耶识心体是自己出生自己,等于是由自己所出生的名言种子中出生;可见他完全不懂逻辑,也根本不懂佛法。佛法中没有自生的道理,张志成虽口口声声说中观,然他却一直自创他个人的“琅琊阁中观思想”,他不但允许“自生”—阿赖耶识自己出生自己,也允许“他生”—诸法是他法阿赖耶识所生,所以他会将“阿赖耶识”说是世间法、现象界法、生灭法、有为法,也是符合他外道思想的身分,因为连“阿赖耶识”都变成了张志成自己的“琅琊阁阿赖耶识”,没有一佛法是他不能改的了(只要他高兴,任何经论所说都可以全面改写)。笔者想他应该很得意发明了这“阿赖耶识是从自己的名言种子出生”的说法,至于直接破坏了诸法“不自生、不他生”的圣教而变成诸法“可自生、可他生”,他完全不介意,实可哀悯。
(10)至于张志成引用的“更互为因”,其真正义理可见《成唯识论》卷1说:“然诸有情各有本识,一类相续任持种子,与一切法更互为因,熏习力故得有如是忆识等事。”[《大正藏》册31,页2,中5-7。]这意思是:“然而诸有情各各都有本识第八阿赖耶识,从来是体性无异—前后相续坚固而住而且是前后一类不变的无覆无记性,从来都不分别六尘,才得以相续任持善、恶、无记性等种子,故与一切染净及无记法互相作为因缘,依熏习力故得以受熏而令种子增长、变异,众生才得以有如是忆念、记持、了别等事的成就。”
这也是在说现行法可令本识受熏,依此说本识与诸法互相为因;即依本识熏习的缘故,本识所含藏的种子得成就变异,以现行法之熏习即为种子变异之“因”,由诸业种子故得有业因可以相续,未来得依此变异的诸业种子而成就异熟之“果”。即借由“种子”来连结所造作的“诸业因”及未来所受的“业报果”,由此说阿赖耶识与七转识相应的一切染净诸法“更互为因”—现行造作为种子之因,种子为未来异熟果报之因;又由于种子是阿赖耶识所摄持的缘故,因此说“阿赖耶识本识与一切法更互为因”,此可由论中再特别指出“熏习力”可知悉此理。即阿赖耶识本来而有、自性清净,无有阿赖耶识自己心体相应之染污种子,为何有愚人一定要毁谤“同于涅槃”的阿赖耶识是生灭法,岂然以为佛法“涅槃”是“生灭法”?至于张先生他个人是绝对不信受“真正佛教正理的缘起法则”,他服膺的是释印顺“六识论的缘起法则”,这“种子、熏习、因果”的熏闻对这一世的他来说,都还太早了!
(11)《成唯识论》卷7在“因缘”处说“圣说转识与阿赖耶,展转相望为因缘故”[《大正藏》册31,页40,中5-6。],这也是说阿赖耶识受熏,以及由阿赖耶识引发的功德;依此处“因缘”的定义是“有为法亲办自果”,这“因缘”之体有二种:“种子”与“现行”。“种子”是指本识中所含藏的各类功能差别,种子现行落谢后能引发后一自类种子之流注现行,“前后种子流注不断、相等无间,犹如瀑流”,以及同时现起这自类种子现行功德之果法,即“种子生现行”,故说种子对于“所引发自类种子”以及“所成就自类果”都是因缘性。“现行”则是指七转识,以及七转识相应之心所,所变现出来的(仍是第八识所变生,不是七转识自身能变生,七转识无执藏法种、也无能生之功德)自体之相分、见分、善恶无记三性、诸界、诸地等,除了佛地以及极昧劣的无记性之法以外,都会熏习本识阿赖耶识,令得出生、变异各自相应的自类种子—“现行熏种子(因)”,因此这七转识与相应诸法对于自类种子就是因缘性。[《成唯识论》卷7:“缘且有四:一、因缘,谓有为法亲办自果;此体有二:一、种子,二、现行。种子者谓本识中,善染无记诸界地等功能差别;能引次后自类功能,及起同时自类现果,此唯望彼是因缘性。现行者谓七转识,及彼相应所变相见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极劣无记,余熏本识生自类种,此唯望彼是因缘性。”《大正藏》册31,页40,上21-28。]且,当知这是在讨论“四缘”中之“因缘”,都属于缘而非因缘中的因,不当作“生之因”解,乃至同于张志成之“第八阿赖耶识是生灭法、被生法”之大恶见,应知他目前的知见距离2003年法难那一批人还很遥远,不可同日而语。
当信这阿赖耶识本识常住,圆满无漏,自性清净,离一切法,本自涅槃。诸阿罗汉入无余涅槃后的“本际”,其实就是第八阿赖耶识心体,改名异熟识,不可能是张志成所说的生灭法。
(12)这“因、果”于阿赖耶识之正义,如圣玄奘菩萨在《成唯识论》之“论曰”这“初能变识”之本义—即“种子因、异熟果”,故说“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异熟果”,这就是初能变识“所有因相、所有果相”[《成唯识论》卷2:“此是能引诸界趣生善不善业异熟果故,说名异熟;离此,命根、众同分等,恒时相续、胜异熟果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果相。此识果相,虽多位多种,异熟宽、不共,故偏说之。此能执持诸法种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种;离此余法,能遍执持诸法种子不可得故,此即显示初能变识所有因相。此识因相,虽有多种,持种不共,是故偏说。”《大正藏》册31,页7,下24-页8,上3。](至于其他因相、果相,于《成唯识论》不特别说之),这显然证明阿赖耶识的常住性以及能与万法为因。因此,不当于此之外,更生张志成所以为之“阿赖耶识心是生灭心”、“阿赖耶识自己出生自己”等恶见。当信如来藏第八阿赖耶识常恒不变,心体从无生灭;一切诸法都是自心如来藏第八阿赖耶识所现。
⑩张志成厌恶第八阿赖耶识,造第八识自生之恶说
琅琊阁张志成说:【每一刹那,七转识做为“因缘”回薰阿赖耶识,改变当下阿赖耶识的种子内涵,然后作为“果”的下一刹那阿赖耶识,从自己的名言种子出生,这就是“互为因果”的道理。正因为互为因果,才符合缘起法则。也因此,阿赖耶识不能被理解为一切法的“第一因”。】[琅琊阁,〈凡夫的生死轮回和阿罗汉的还灭涅槃〉https://langyage.org/2020/2941]
辨正:
张志成认为“阿赖耶识从自己的名言种子出生”,即他主张第八阿赖耶识是自生,但他并不觉此说违背了中观,却还一直大谈中观,然他连中观所说“诸法不能自生,不能他生,不能自法与他法会合缘起共生,不能无因生”的要旨都抛之于脑后;他认为这“阿赖耶识是自生”,他是怎么了?感觉他连圣龙树菩萨的《中论》都没看过,却要来解说“中观”?
圣龙树菩萨在《中论》卷1〈观因缘品第1〉说:“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知无生。”[《大正藏》册30,页2,中6-7。]既然张志成认定这第八阿赖耶识是“一切法”中“之一法”,即在被生的“诸法”中;他还认为这第八阿赖耶识是“世间法”,即“生灭法”、“有为法”、“无常法”,那就变成了他所说的“阿赖耶识从自己的名言种子出生”之谬误,这代表他唾弃圣龙树菩萨的中观正见,因为他否定了《中论》的“诸法不自生”,他认为“一切法所摄的阿赖耶识可以自己出生自己”。又,当他接受“诸法是从阿赖耶识中所生”,但又主张“阿赖耶识为诸法所摄”时,就成为“诸法从他生—从阿赖耶识生”,即是否定了《中论》的“诸法亦不从他生”,等于他再度唾弃圣龙树菩萨的中观正见。张志成如是连续破坏了“不自生”及“不他生”的正见,就只是因为他个人痛恨悟后忘失了的阿赖耶识,执意将阿赖耶识说为是“一切法中之一法”所造成的结果。但张志成为何连般若中观的道理都不知道,却要自说此离谱的见解来让大家打他的脸呢?(魔眷属大概是随便挑选破法者)
又,由于张志成对文言有理解上的障碍,如果他是因为“阿赖耶识”称为“本识”,由搜寻“本识”而误会“阿赖耶识从自己的名言种子出生”的话,那这里要作一简易的澄清,此依窥基大师在《成唯识论述记》卷3所说来作解释:
问:何故心所受熏,后时顿生六果;心所能熏,后果不顿生六?
答:心所受熏,即能熏心、心所一念便熏成六种,后生现时顿生六果。心所能熏,相分、见分但随己数而熏,非一一法皆有六种,即所熏无顿生六果,唯熏心王一体法故。若六法受熏,便有三十六种见、相分种,各自生己现行本识等,即有顿生六果之过。[《大正藏》册43,页335,下1-9。]
疏解上引《述记》大意:
问:为什么说如果阿赖耶识的触、作意、受、想、思这五遍行“心所”也能受熏的话,就会于后时顿时出生六种果;而能熏识的“心所”也是“能熏”,却没有这后时顿时出生六果的过失呢?
答:如果阿赖耶识的五遍行“心所”也如同阿赖耶识体一样能受熏持种,就应当每一位有情都有六个种子识体,即能熏的每一“心、心所”一念便熏习成就六种,后时在生起现行时就会有顿生六果的过失。
而能熏识之“心所”亦是能熏,“相分、见分”就只是随著己数而熏习,并非是一一法皆有六种,这意思是说所熏唯一故便不会顿生六果,因为只能熏习这第八识心王一体法的缘故。
如果说第八阿赖耶识和祂的触、作意、受、想、思五个心所法这六法都可以同时受熏的话,则能熏的六识心便共有三十六种见分、相分种子,未来这所熏六法将各自出生自己所持种而现行各自的六识本识等—意识乃至于身识及其心所法,即有顿生六果的过失。
这里的“本识”是窥基大师用语上的方便,在此的意思不是“阿赖耶识”,而是说六识心自身,因为六识心王是其心所的所依主体,即相对于心所而说为本识。如果阿赖耶识心与其五遍行心所法都能受熏习时,就会有六个种子识各自出生识阴六识心、心所法,识阴的见相分种即成三十六数—三十六个见分、相分种子;上引疏文说出生“现行本识”等法,故知窥基大师此处是将六识身各自“心识”说为“本识”,表显“本识等”即六识除本身识体外还有各自的心所法。可不要误会是种子“出生阿赖耶识”,能受熏持种的根本识必是不生不灭的常住法故;当知若所说包含阿赖耶识,则应乘上八,便是四十八数而非三十六数。以上是在阐明唯阿赖耶识心体有受熏持种的功德,阿赖耶识的五遍行心所不能受熏持种,因为心所为心王所有而附属于心王,非自在法而不具可熏性故非是所熏;而七转识心及其心所则皆合于能熏四义故俱是能熏。
又,《成唯识论述记》卷3再说:
问:如缘本识增上缘中熏成种时,同时心所亦熏成本识种;缘彼心所亦尔。何故心所能熏,所熏无顿生果之妨?
答:即能熏心王,缘本识及五数熏成种子,此种后时,生本识及五数现行;能熏心所不熏彼本识及五数种,此相分熏种,但生自相分现行,非亲生彼本识等故,故无此妨。[《大正藏》册43,页335,下9-15。]
疏解《述记》意思是:
问:如果缘于本识的增上缘而熏习成种子时,同时这触等心所也可熏习成就本识的种子;缘于本识的心所法也同样是如此。为何心所能熏,这所熏法就没有顿时出生六果法的妨碍?
答:即能熏的六识心王,缘于六识等本识及其触、作意、受、想、思这五数心所法熏习所成种子(所熏乃阿赖耶识心体故),此诸种子后时就能由第八阿赖耶识流注而出生自己这六识及相应的触等五个遍行心所法而成就现行。由于能熏的心所并不熏习六识心王本身以及触等五个心所法的种子(所熏乃阿赖耶识心体故),这些能熏的心所成就的是相分熏习种子,只能在未来出生六识自己相分的现行,并非是亲生自识心王以及心所法的缘故(亲生者乃阿赖耶识心体故),因此并没有你所说的这顿生诸果的妨碍。
这里再作诠释解析,由于疏文说“能熏心王,缘本识及五数熏成种子,此种后时,生本识及五数现行”,对张志成而言,才一看到“生‘本识’”就如获至宝,就断定本识阿赖耶识是可被出生的,以为“缘本识及五数熏成种子”的“熏成种子”就是指第八识心体种子,他就创造了十方世界都难得一见的“阿赖耶识(心体)从自己的名言种子出生”的恶说。当知这《述记》中原来是说,相对于六识的心所来说时,六识就称为本识,是心所之本故;这六识心能熏阿赖耶识(所熏),阿赖耶识受熏后,令此能熏心王之种子(即六识本身的识种)以及其五遍行等心所法之种子受熏改变;譬如由意识熏习所成就的种子,第八识未来即可流注出此已受熏改变之意识心本身及其触、作意、受、想、思等遍行心所法种而成就现行,故说“生本识及五数现行”。因此不能望文生义以为这“本识”即是阿赖耶识,否则就变成刻意漏掉六识能熏之说明了。而且六识及其心所都不能持种,又是能熏而非所熏,从《成唯识论》的圣教中所说,以及亲证第八识的现量中所观,都是如此;能熏的六识及其心所,所熏习的是第八阿赖耶识而非六识及心所自己,所以熏习之后要由所熏的第八识来持种,以备后世再度出生六识及其心所,当知所熏的阿赖耶识即是与六识心同时同处的心,即不可能如张先生所说由六识的名言种子来出生阿赖耶识。如是正理,《成唯识论》中具说分明,想来张先生有文字障,一样是读不懂的,才会发明这样荒谬的佛法创见。当知阿赖耶识心体之所以可受熏,即是因为其自体从来无生、同于涅槃、本无生灭,如何张先生会异想天开编出这“阿赖耶识的名言种子”来“出生阿赖耶识”的荒唐言?
又,张志成看到《成唯识论》卷4说“如是八识及诸心所定各别有种子所依”[《大正藏》册31,页19,下11-12。],他就妄想:这第八阿赖耶识心体是“自类种子所生”,而且要经无始来的“名言熏习”才能成就“名言种子”来出生第八阿赖耶识心体(那要多久才能成就?),于是就创造了他异想天开的“第八阿赖耶识心体种子自己出生自心”的邪见。当知《楞伽经》佛说阿赖耶识“我名为真如”[《大乘入楞伽经》卷6〈偈颂品第10之初〉:“显示阿赖耶,殊胜之藏识;离于能所取,我说为真如。”《大正藏》册16,页626,上14-15。],既是真如,即是从无变异,何况可有心体之生灭?大乘经说阿赖耶识“同于涅槃”本无生灭,何况论及“种子出生心体”的生灭大变异?若说只要一直存在,心体一直生灭也无所谓,那意根也应可称为“真如”?再说为“涅槃”?当知绝无此理。
第八识之功能差别变现时,一样有种子流注,以第八阿赖耶识自体本有无量无数无漏性的有为功德,依种子流注成就现行作用;此与心所法别开而说,这无量无边无漏有为功能非“百法明门”之心所法所限,故说“如是八识及诸心所,定各别有种子所依”,此处“八识”函盖了“前七识”及“第八识本具之无数功能”,非单说“第八识本体”,更非说第八识本体是生灭法;所以张志成于文末所下的定义:“也因此,阿赖耶识不能被理解为一切法的‘第一因’。”便成为荒唐言,因为不但违背佛说,而且违背悟得阿赖耶识者悟后所见的“自心现量”!
如来在《佛说无上依经》卷上〈菩提品第3〉说:“增上慢人执著空见如一毛发作十六分,我不许可。”[《大正藏》册16,页471,中9-10。]《大乘入楞伽经》卷4〈无常品第3之1〉说:“宁起我见如须弥山,不起空见怀增上慢。”[《大正藏》册16,页608,下26-27。]《大乘宝云经》卷7〈宝积品第7〉说:“宁起我见积如须弥,莫以空见起增上慢。”[《大正藏》册16,页278,下21-22。]及“如是诸见唯空能灭,若起空见则不可治。”[《大乘宝云经》卷7〈宝积品第7〉《大正藏》册16,页278,下26-27。]然张志成这断灭见论者必定不信!由此可知,想要毁坏法界实相“无始时来因”—第八阿赖耶识因,生起这断灭空见的张志成,是不可治之一阐提人,如何可论议大乘法呢?
阿赖耶识受熏及出生流注种子,说与诸法互为因缘
琅琊阁张志成说:【把阿赖耶识定义为可以独存、可以生出其他一切法的第一因,违背佛教“诸法互为因缘而生”的缘起原理。阿赖耶识也是名言种子所生。阿赖耶识与七转识也是互为因缘。】[琅琊阁,〈正觉法义辨正:定性声闻的无余涅槃必须有第八识存在?〉https://langyage.org/2019/2860]
辨正:
(1)【能生之法就是真如心】:张志成说“把阿赖耶识定义为可以独存、可以生出其他一切法”是“违背佛教‘诸法互为因缘而生’的缘起原理”,他是自认理解缘起法,实际他并不接受佛所说的缘起法之真实义,他的根本思想是“‘因缘生’就是‘A法出生B法’”。然缘起法是说“常住法缘于A法故生B法”,这缘起原理不是在说“A法出生B法”,即十二缘起支中的任何一支都是被出生的法,从不存在著前一缘起支Q出生下一个缘起支S,亦即不是“Q法出生S法”,唯是说“有Q法为缘故有S法的出生”,“常住法借Q法为缘而出生S法”。十二缘起法不是在特别解释这“S法”是怎么出生的,是说有Q的条件存在时,才会有S的出生,然不是说Q出生S;但就如同十因缘法中说的,诸法都是由名色所缘的“识”而出生,换言之,十二因缘支的每一支背后都是根本因阿赖耶识。所以“诸法互为因缘而生”并不是说诸法可互相出生,而是诸法彼此可以作为彼此出生的条件,然这没有解释诸法是怎么出生,只有说明诸法之间的关系,而最重要的是十二缘起支的每一缘起支都有限制,什么限制呢?就是“诸法没有自己出生的能力”也不是由其他缘起法所出生,即明确地说明“缘起诸法”是“不自作、不他作、不自他作”、“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例如识阴六识不是“根与尘共生”而是“借根与尘为缘而由第八识出生”,因此“诸法互为因缘而生”实际是“诸法互为因缘而有”不是“彼此可以互生”。而且“世间一切法”都是“缘起所生法”,即十二缘起支都是由根本因借“缘”生“起”而有的法,所以都必须遵守以下的规矩:【世法规矩一】只要是世间法,都是被出生之法—因缘所生法;【世法规矩二】只要是世间法,都是生灭无常之法—因缘起、因缘灭;【世法规矩三】只要是世间法,都没有出生任何一法的能力。
接著再重新诠释开解缘起法不可以是外道“无因生”这件事,即诸法“非无因作”、“不无因生”,并且要来找出这“可出生诸法”的“因法(根本因)”。由前面【世法规矩一、二、三】的条件可知,只要认取的“因法”落在世间法,就会违犯这第三条规矩,因此可得到:【因法规矩一】“因法”不是世间法;【因法规矩二】“因法”能生世间诸法,这能生之因法就是唯一之根本因,如果不是,就会有重重无尽之因法,则有无数因法须实证,则有许多过失(不在此详述),永远无法成佛;【因法规矩三】“因法”必定是常住法,不可能被世间法所生,因为被生的世间法不能有“生”的功能,绝对不可能违反这规矩(然如张志成等邪见者会一直想要违反,所以列出来在此)。既然这“因法”不是“世法”,就必定与“世法规矩”相违,但由于此间有谤法者的存在,所以我们就直接列出和“世法”相对的法—“非世法”的规矩,以免有人像张志成一样毫无逻辑,又来与人胡扯;所以这“非世法规矩”就是:【非世法规矩一】不是缘起才有的法;【非世法规矩二】不是被出生的法;【非世法规矩三】具有出生世间法的能力。这“因法”、“非世法”即是第八阿赖耶识。
由【因法规矩一】和【非世法规矩一】可知:“因法”非缘起而有,即“非缘起所含摄之法”,那到底这“非缘起所含摄的法”是什么?依大乘法说“相、名、分别、真如、正智”五事,这五法中真正不为缘起法所含摄的法是第八识“真如”,如弥勒菩萨在《瑜伽师地论》卷72开示:“问:如是五事,几缘起所摄?几非缘起所摄?答:三缘起摄,‘相’摄不摄,‘真如’不摄。”[《瑜伽师地论》卷72〈摄决择分中菩萨地之1〉,《大正藏》册30,页697,下12-13。]—有人问:这五事中有几个事是缘起法所含摄?有几个事不是缘起法所含摄?弥勒菩萨答:“名、分别、正智”是缘起法所含摄,“相”有缘起法所含摄者也有不含摄者(因为“无为相”皆不是因缘所生法而是所显法),“真如”不是缘起法所含摄。所以,笔者论述了这么多,这结论就是:“能生之法”就是第八识“真如”,这是法界颠扑不破的至理,不论从圣教所说或证悟者的现量来说。
又“因法”是“非缘起所含摄之法”,即非缘起所生法,即本来就存在之法,即“本来而有”,这就是大乘诸经所说一切有情本来自在的涅槃妙心,这一切众生“本有之法”就是“阿赖耶识”心体。
至于前面所列的规矩,自有其意义,只是再继续作引申的话,恐怕过于复杂,并不适合在此申论不已,然此处所说已然足够,就此打住。(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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