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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维基百科“佛教正觉同修会”条目中“讲堂挂争议布条遭邻居抗议”内容之声明

   日期:2024-06-03    
维基百科“佛教正觉同修会”[ https://zh.wikipedia.org/zh-tw/佛教正觉同修会(撷取日期:2023/06/12)](全名:社团法人台北市佛教正觉同修会)条目,引用《自由时报电子报》2010年12月15日的报导 [〈正觉讲堂挂争议布条 不肯撤〉,《自由时报电子报》2010/12/15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452058],编辑称:【正觉讲堂在其所在的台北市承德路三段“美源统帅企业天下办公大楼”外墙挂上大幅广告,上面文字耸动,引发附近居民哗然。正觉同修会表示,广告所述内容“都是事实”,有中英文书本及网站可搜寻,为了保护社会大众,他们不会撤除。居民向台北市政府1999专线陈情,但还未获市府回复。该栋大楼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主张在外墙悬挂广告看板须经管委会同意;但正觉代表发律师函给管委会,指若未经同意拆除,将违反《刑法》毁损罪,正觉也要依《民法》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管委会因而未进一步处理。】
  上述内容引述之报导,是在该外墙布条广告挂上不久(“附近居民说,这个广告已经挂了两个多星期”);而在此之后,正觉同修会与正觉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正觉二会”)曾针对居民的反映多方了解及积极处理,兹说明如下:
  一、  上述外墙广告,包括之后由于布条破旧而几次更换,以及因应科技发展而改采LED广告牌,但“所述内容都是真实”,而且也“有中英文书本及网站可搜寻”,迄今多年始终未有任何个人或团体提出确实证据反驳之。这从维基百科下一段编辑内容中,引述该报导说【精研佛教历史的杨惠南教授则说,早期瑜伽修行在印度的确是一种宗教行为,目前有部分藏传佛教支派吸纳了印度教的做法、将所谓“性交修行”也纳入,这与释迦佛所强调的传统佛教精义确有极大出入,正觉的提醒及批判并不意外】等语,亦足以佐证。至于维基百科编辑,接著引述时任“财团法人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董事长的达瓦才仁之说辞:【跋热·达瓦才仁表示,印度佛教密宗经典确实记载有“无上瑜伽修行”的观点,曾有过男女双修的典故,但自古至今从未有人修至该境界。】如是等语,很明显是欲盖弥彰的话术,就无足道哉了!
  二、  正觉二会外墙广告内容,揭露的既是不争的事实,而此事又关系大多数民众身体安全及心灵健康之维护,自不能仅仅因为少数“居民向台北市政府1999专线陈情”,就不分青红皂白地撤除,否则不免剥夺二千三百万民众的“知之权利”,甚且导致更多人误信藏传佛教密宗喇嘛教为正统佛教,误以为喇嘛上师是清净的佛教僧人,因而被骗受害。
  三、  维基百科条目中引用《自由时报》所谓“文字耸动”的评断,其实是一个很主观的感受问题。对此,正觉二会当时虽已初步回应及说明,但为进一步了解其他老师、家长、学生及一般大众的看法和意见,因而特地共同委请圣约翰科技大学马裕丰教授设计相关问卷,于2011年10月5日至同年10月12日间,针对“明伦国小(案:于2013年废校,并入大龙国小)、大龙国小、重庆国中、明伦高中家长,重庆国中、明伦高中学生,居家在圆山捷运站附近的居民及经常出入圆山捷运站的旅客等”,以现场填写问卷方式,进行调查。[  正觉教育基金会,〈“对正觉教育基金会、佛教正觉同修会于所在地大楼外墙所作的社会教育广告之意见和看法”问卷调查分析〉。https://foundation.enlighten.org.tw/news/headline/h20111025]
  四、  上述〈“对正觉教育基金会、佛教正觉同修会于所在地大楼外墙所作的社会教育广告之意见和看法”问卷调查分析〉,在访问收集的482份问卷中,有效样本为477份;经统计分析,结果概略如下:
  1.  有关受访者对广告词的效果或作用之看法,以广告词具有“提醒民众、保护女性”之内容与作用一项,获得最高比率的赞同(非常同意33.9%、同意48.6%,合计82.5%);其次为:若家人(儿童、少年)因好奇而上网亲近喇嘛教,会教导他们远离(非常同意26.1%、同意45.4%,合计71.5%);有“引人注目、驻足观看”之效果(非常同意22.5%、同意47.4%,合计69.9%);有教导社会大众了解藏传佛教根本教义的作用(非常同意16.3%、同意51.8%,合计68.1%)。
  2.  受访者就正觉二会为教导社会大众了解藏传佛教根本教义,而于大楼外墙所作的社会教育广告之作法:非常同意者23.9%、同意者49.1%、不同意者2.1%、非常不同意者0.8%、无意见者23.1%。综而言之,同意正觉二会有关社会教育广告之作法者约占73%,而不同意者仅约占2.9%。
  由此问卷调查结果之统计分析可知,绝大多数受访的社会大众,对正觉二会大楼外墙之社会教育广告,皆持认同态度。
  五、  于此期间,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曾来函正觉同修会,转达及说明“有关内政部函转其他宗教团体致函总统府、行政院吴院长,建请阻止贵会传播不实内容诋毁藏传佛教案”,并派专人了解。经正觉二会提出中英文书本等证据,证明该等设置在台北市承德路三段“美源统帅企业天下办公大楼”(以下简称“美源统帅大楼”)外墙之广告,其内容所述都是事实;同时也出示前揭马裕丰教授进行的问卷调查资料及统计分析结果,供前来的台北市政府社会局所派专人了解。此后,包括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社会局在内的政府单位,都未再就该等外墙广告,要求正觉二会撤除或调整。由此可证,正觉二会大楼外墙广告不仅为绝大多数社会大众所认同,依政府监管单位职掌法规执行的角度来看,也无违法之问题。
  六、  至于该等外墙广告是否须经正觉二会所在的“美源统帅大楼”管委会同意,则可从法律层面及事实层面厘清之:
  1.  按《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8条第1项,定有明文:“公寓大厦周围上下、外墙面、楼顶平台及不属专有部分之防空避难设备,其变更构造、颜色、设置广告物、铁铝窗或其他类似之行为,除应依法令规定办理外,该公寓大厦规约另有规定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已有决议,经向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完成报备有案者,应受该规约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之限制。”[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70118flno=8] 因此,公寓大厦外墙是否得设置广告物,系属公寓大厦规约规定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之决议事项。
  2.  观诸维基百科“佛教正觉同修会”条目附贴“美源统帅大楼”外观照片,显示大楼正面为玻璃外墙,且完全净空,未设置任何广告物;反之,大楼背面外墙,除了正觉二会社会教育广告布条外,也有不少其他楼层住户在各自所属楼层外墙上设置广告物。搜寻《自由时报电子报》2010年12月15日之报导,该网页上附贴的照片,所见情况亦复相同。
  3.  由以上事实,说明正觉二会所在的“美源统帅大楼”,依其公寓大厦规约规定或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决议,住户在自己楼层的背面外墙设置广告物,显然是被允许的。
  4.  综合以观,“美源统帅大楼”规约等相关规定,既允许住户在背面外墙设置广告物,则以正觉二会在自己楼层后侧外墙设置布条等社会教育广告物,且内容确为真实,又不违反相关法令,并为绝大多数民众所认同,即无“文字耸动”之情事;因此“美源统帅大楼”管委会自无法厚彼薄此,单独要求正觉二会须经“特别同意”,更无理由要求正觉二会撤除该等广告物。
  总结以上的论述,维基百科“佛教正觉同修会”条目中,有关“讲堂挂争议布条遭邻居抗议”之编辑,片面引述《自由时报电子报》单一报导之内容,有失客观,且错误而不完整。以“维基百科”作为现今民众普遍而快速信息来源的网络平台,实有迅予更正以保障民众知的权利之必要,特此声明。
  声明人:佛教正觉同修会
  正觉教育基金会
  2023年11月
 
标签: 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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