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观四谛品第二十四〉
五阴实相的真实义,小乘部派佛教的学人是无法了知的,他们对于二乘菩提世俗谛之五阴诸法生灭无常无自性空的事实尚且未能加以现观,是故未证初果乃至四果,更是难知、难解、难思议自心如来法体的无生无灭与人无我、法无我的毕竟空,只是纯粹从现象界的事相上所见,认为只要经由他们以为的“正知正见”就能破除四颠倒,经由观行来通达四圣谛之后,就可以证得四沙门果,所以不相信菩萨们依实相法界所说的一切法空之理(但事实上,若不相信菩萨们依实相法界所说的一切法空,则不能断我见我执,绝无可能证得四沙门果,必堕于断常二边的缘故;然而他们不知自己的过失),因此又提出了以下的质疑:
颂曰:
若一切皆空,无生亦无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
以无四谛故,见苦与断集,证灭及修道,如是事皆无。
以是事无故,则无四道果,无有四果故,得向者亦无。
若无八贤圣,则无有僧宝,以无四谛故,亦无有法宝。
以无法僧宝,亦无有佛宝,如是说空者,是则破三宝;
空法坏因果,亦坏于罪福,亦复悉毁坏,一切世俗法。
释论:“如果一切皆如菩萨们所说的空,无生也无灭,这样就不会有四圣谛之法了;
没有四圣谛的缘故,见苦与断集,证灭以及修道,这些事情也都不会有了。
因为没有这些事情的缘故,也就没有初果到四果等修证,而没有这四种解脱果的缘故,也就没有证得四种解脱果和向道位的修学人。
如果没有四双八辈的贤圣,也就没有僧宝可得,而且由于没有四圣谛的缘故,也没有法宝了。
由于没有法宝与僧宝,将来也就不会有佛宝,像这样说一切法皆空的人,就是在破坏三宝;
空法毁坏因果律,也毁坏来世罪福的果报,也同时毁坏了一切世俗法的成住坏空。”
实相般若空并不是在说空无虚假的一切法空,然而提出质疑的人以世俗法生灭无常的现象空之概念,忖度著论主所说的般若空即是他自己所认知的现象界一切法空,而连“众缘和合即有如来、意识细心常住我、缘生法的缘起性空、贪瞋痴等烦恼实有”等主张都被论主以实相毕竟空所破斥之后,在不能理解亦不能救护自己论点的前提下,反过来质疑论主所说的实相空是拨无一切法的恶取空,有毁坏世间、破坏三宝的严重过失,于是提出以上偈颂中的说法。
但自心如来实相心的空,是说明祂自己的境界中,无人、无我、无众生、无寿命而说空,并不是指称现象界中无一切法而说空,也不是说佛法中的修行者所证一切皆归于空无;而自心如来的空性法相是经由佛陀出世为菩萨解说的,是真实能够成就一切贤圣解脱功德的无为圣境,菩萨如法修行而亲证了自心如来以后,以觉知心观察外于觉知心别有自体的第八识自心如来,证实“诸法皆由自心如来所生显,然而自心如来自体却不分别、不领受、不了知诸法,故亦不了知如是实相自己的境界,祂的自住境界中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命等法相,也无诸法可得”,如是以自心如来的自住境界而说一切法空,这才是诸佛菩萨所说一切法空的真正意旨,从来不曾否定修行所得的成果——解脱生死与实相智慧。
这样的一切法空并没有毁坏世间相,也没有破坏四圣谛及破坏三宝,因为需要修学四圣谛的是五阴众生,而自心如来藉众缘变生现起五阴诸法,在众缘和合中随缘任运成就五阴的成住坏空过程,自体仍然不生不灭常住涅槃;菩萨们经由佛法正见而修行,亲证自心如来而返本归元,因而能次第到达佛地常乐我净的境界。也由于第八识这样的般若中道实相,众生才能经由四圣谛的实修而成就四果解脱道,才能有四双八辈的贤圣,乃至诸佛也都是依止于自心如来才能从因地修证直到成就佛果,如是才有佛宝、法宝、僧宝。基于这些道理,论主申论辨正如下:
颂曰:
汝今实不能,知空空因缘,及知于空义,是故自生恼。
诸佛依二谛,为众生说法,一以世俗谛,二第一义谛。
若人不能知,分别于二谛,则于深佛法,不知真实义。
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
释论:“你们如今实在不能了知空之所以为空的因缘,以及了知空的义理,因此自己生起了烦恼。
诸佛依于二谛,为众生演说佛法,一是以世俗谛说,二是以第一义谛说。
如果有人不能了知,也不能分别于二谛,则于甚深义的佛法,不能了知真实义理。
如果不能依于世俗谛观行,就不能证得第一义;不能证得第一义,则不能证得涅槃。”
五阴诸法是无常空,乃是因为五阴诸法生灭有为、没有自性故称为无常空;五阴的实相是般若空,乃是因为自心如来虽藉缘变生化现五阴诸法,而实相自体无色受想行识等五阴相,【《大般若波罗蜜多经》卷306〈初分佛母品第41之2〉:“善现!甚深般若波罗蜜多,不见色故名示色相,不见受、想、行、识故名示受、想、行、识相。”《大正藏》册6,页561,上18-20。】无人、无我、无众生、无寿者故称为空;如是自心如来第八识自体离一切烦恼与过失,而却有真如佛性、七种性自性等功德,能出生万法,故非无性,以是义故说为空性;自心如来不分别、不领受、不了知一切法,依其自住境界无一法可得故说为空。如是实相第一义空的真实义理,是于一切法界有情平等无差别的,也是无始以来直到众生成佛时不曾改变也不会改易的毕竟空理;如果不能了解“五阴无常空仅是世俗谛的层面,而尚有第一义谛实相法界的毕竟空才是世俗谛背后的实相”,就会堕入恶取空而自寻烦恼。
如来藏即是具有万法根源真实义理的第一义常身,【《央掘魔罗经》卷2:“若实若谛者,所谓如来藏。第一义常身,佛不思议身,第一不变易,恒身亦复然……”《大正藏》册2,页530,下6-8。】虽与五阴同时同处而超过五阴诸法,无形无色无有所住,体性清净不取不舍,无为无作远离六尘境中的见闻觉知,非觉知心思惟想象所能了知与计度,自体离诸攀缘、空无所得、寂静涅槃。【《方广大庄严经》卷10〈大梵天王劝请品第25〉:“尔时世尊告梵天言:‘我证甚深微妙之法,最极寂静难见难悟,非分别思惟之所能解,惟有诸佛乃能知之。所谓超过五蕴入第一义,无处无行体性清净,不取不舍不可了知,非所显示,无为无作,远离六境,非心所计,非言能说不可听闻,非可观见,无所罣碍,离诸攀缘至究竟处,空无所得,寂静涅槃。若以此法为人演说,彼等皆悉不能了知。’”《大正藏》册3,页604,上17-25。】虽然第一义此第八识法超过五阴,但是离了五阴也绝对无所觅求,所以要以如来藏所变生的五阴为方便,来求觅第八识真如,亲证以后方能如是现观;五阴诸法皆为众缘和合而有,没有实体、没有自性,无常、苦、空、无我的真实道理不可改变,故称为世俗谛。从世俗谛诸法中确认五阴诸法无有一法真实常住,全都是不自在、不可自生、不可他生与共生,并且不可无因生,因此必定有超越五阴的常住法,方得成就五阴的生灭相续而轮回不断;这个法既然超越了五阴诸法,那就是五阴的实相,即第一义谛。
在《阿含经》中,佛陀称这个超越了五阴的法为第一义空,并且将“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的十二因缘法称为俗数法,俗数法也就是世俗法,说俗数法的名色等一切法都从此识而来。佛陀说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就这样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五阴灭了,另一个不同的五阴相续而起。【《杂阿含经》卷13:云何为第一义空经?诸比丘!眼生时无有来处,灭时无有去处。如是眼不实而生,生已尽灭,有业报而无作者,此阴灭已,异阴相续,除俗数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说,除俗数法。俗数法者,谓‘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如无明缘行,行缘识。广说乃至纯大苦聚集起。又复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无明灭故行灭,行灭故识灭。如是广说,乃至纯大苦聚灭。比丘!是名第一义空法经。《大正藏》册2,页92,下16-25。】眼识生时不从眼根、不从色尘,是由如来藏藉根尘相触的缘而现起,而如来藏没有处所,无所住、无生无灭,因此说眼识没有生的来处与灭的去处,耳、鼻、舌、身、意识也都一样。如来藏不被五阴所系缚,此五阴的缘散了灭了,如来藏便随著业缘舍此五阴而使另一个不同的五阴相续;只要破除无明所产生的我见我执,不再造作产生三界生死的种种身口意行,即可灭除十二因缘俗数法的流转,不再受生死轮回,所证涅槃的本际就是如来藏的毕竟空,此即为第一义空。
因此论主所说的“不依世俗谛,不得第一义”,并非是说世俗谛的无常、苦、空即是第一义,而是要依著世俗谛如实理解五阴是没有实体、无自性的法,并且信受佛陀所说的第一义谛是超越五阴,是五阴之所从来,是五阴的实相;因为无常、苦、空、无自性是五阴的虚妄相,若说五阴的实相,说的必定是真实不虚的五阴根源,是五阴等三界万法的第一因,故称为第一义。
第一义空的第八识法是没有系缚的,十二因缘中的“此有故彼有”诸法都是有系缚的,此有系缚著彼有,彼有受到此有的系缚。例如老死受到生的系缚,只要有生就一定有老死;如是类推乃至触受到六入的系缚,只要有六入必定有触而无法灭除;六入受到名色的系缚,只要有名色,五阴必定有六入无法灭除;而来世名色又受到此世六识诸行的系缚,只要此世不断的熏习长养六识心在六尘中的见闻觉知,就必定会有未来世的名色而不可灭除;六识不断的现行是受到身口意诸行的系缚,若不能止息身口意诸行,六识即不可灭除;身口意诸行不断的造作,是受到无明的系缚,无明是身口意诸行的因,缘于无明这个因不断,身口意行即不可灭除。如是十二因缘皆是有因缘、有系缚的法,没有实体、无自性的缘故。因此,被藉缘生起的诸法,其无自性空不是第一义空,而如果没有信受真实的第一义空,则生死不可解脱,堕入断灭空的缘故,必定“因内有恐怖”而且“因外有恐怖”,不能断除我见我执故,连二乘涅槃都无法证得,何况大乘涅槃。
颂曰:
不能正观空,钝根则自害,如不善呪术,不善捉毒蛇。
世尊知是法,甚深微妙相,非钝根所及,是故不欲说。
汝谓我著空,而为我生过,汝今所说过,于空则无有。
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
释论:“不能正确如理的观察空法,钝根者则会自害,犹如不能善于以咒术除鬼病者反因施咒而被鬼所打击,又如不善于捉毒蛇者反被毒蛇所咬。
世尊明了第一义空这个法,具有甚深微妙的法相,不是钝根者所能涉及,因此缘故不想为他们演说。
你们声闻凡夫僧说我著于空,而为我徒生了诸多的过失(加诸种种过失于我身上),但是你们如今所说的过失,于实相毕竟空的境界中则一项也没有。
因为有第一义空的缘故,一切法方才得以成立,如果没有第一义空的真实义理时,一切法都将成为戏论而不能成就。”
钝根者难思难议甚深微妙的第一义空,经中有记载:世尊以一四句偈让钝根者受持念诵,引导彼等入于第一义空的真实义理。此四句偈即是:“因缘所生义,是义灭非生。灭诸生灭义,是义生非灭。”【《金刚三昧经》〈真性空品第6〉:“舍利弗言:‘不可思议!如来常以如实而化众生;如是实义,多文广义;利根众生乃可修之,钝根众生难以措意;云何方便令彼钝根得入是谛?’
佛言:‘令彼钝根受持一四句偈,即入实谛。一切佛法,摄在一四偈中。’舍利弗言:‘云何一四句偈?愿为说之。’于是,尊者而说偈言:‘因缘所生义,是义灭非生。灭诸生灭义,是义生非灭。’”
《大正藏》册9,页371,中28-下7。】意思就是:一切法皆因缘所生,这个道理是在显示这些有生之法未来一定会灭;因缘所生法的本质无有真实体与自性故,不是可以自生、他生乃至共生的法,此“生”仅是现象上有生而非真实生,未来灭时也非真实灭。把一切法不能自在的生灭现象灭了,这个道理是在说这些生灭法灭尽了却不是断灭空,背后的义理就是因为有个本来无生的本住法——第八识如来藏,即是涅槃本际,而一切法皆依此无生的法才有生灭现象不断相续,或者灭尽无余,故说一切法无生无灭。这四句偈的义理必定是如此的,因为同一部经接著所说的就是一切法门都入于如来藏,入于如来藏者不生空相,因为如来藏是五阴的实相,入于如来藏者不落入五阴的生灭空相故。【《金刚三昧经》〈如来藏品第7〉:“佛言:‘一随事取行,二随识取行,三随如取行。长者!如是三行总摄众门,一切法门无不此入。入是行者不生空相,如是入者可谓入如来藏,入如来藏者入不入故。’”《大正藏》册9,页372,上2-5。】
而佛陀引导钝根者从世俗谛思惟:因缘所生法无实体(灭性)无自性(灭性),现象上有生有灭而不是真正的生灭,因为非自生、非他缘可生、非自他缘可共生,也不能无因生,到底是何法生了五阴而说有生?五阴从何而来?五阴现象的生灭原来不是真实法相,如果没有本来无生而不可灭的法,则五阴有情将堕入断灭中而无因无果。佛陀以大智慧方便引导钝根者,受持思惟:一切法都不能自生,能生一切法者必定本来无生,因此经中佛说过“生即是无生”【《大乘入楞伽经》卷3〈集一切法品第2之3〉:“我了于生即是无生,唯是自心之所见故。若有若无一切外法,见其无性本不生故。”《大正藏》册16,页604,上8-10。】,也就是一切法唯是自心如来藏所藉缘变现,远离外道一切大自在天等生因妄想的缘故;只有自心如来第一义的法才能把生灭的义理灭除,如此才得以入于不生不可灭的真实谛中。
质疑者所提出的过失在第一义空法中是不存在的,而论主说必须要有第一义空,否则一切法都不能成就,就像世尊所说的“因缘所生义,是义灭非生”,因缘所生法是无实体、无自性的法,自法都不能成就,是被出生、会坏灭的法,何况能成就、出生他法?论主继续为质疑者多所开导如下:
颂曰:
汝今自有过,而以回向我,如人乘马者,自忘于所乘。
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
即为破因果,作作者作法,亦复坏一切,万物之生灭。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无,亦为是假名,亦是中道义。
未曾有一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若一切不空,则无有生灭,如是则无有,四圣谛之法。
释论:“你现在的立论都堕在过失中,而把那些过失都回向于我,就好像有人骑著马,自己忘了是骑在马上一样。
如果你看见诸法,是决定有自性时,即是亲见诸法,无因也无缘;
即是破坏因果中,作之事与作者、作法,也同时毁坏一切万物的生灭与流转。
众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无所有,也只是假名而有,也是实相中道的义理。
未曾有任何一法,不是从因缘生,以这个缘故而说一切法,无不是空的内涵;
假如一切法不空,则是没有生灭,如果这样,就没有四圣谛之法了。”
无法正观实相第一义空的人,都会误解第一义的毕竟空是拨无一切法的空无或断灭,而在缺乏真实法的逻辑中,从五阴诸法的现象所思惟计度想象的空法,并没有真正中道性的缘故,若不是堕在常见即会堕在断见中,这是自己的见解有过失而妄起邪见,并不是第一义空有过失。【《大乘广百论释论》卷6〈破见品第4〉:“如有一类闻空无我谓法皆无,诽拨一切因果正理,乃至断灭一切善根,此自见有过,非空无我咎。由恶取空妄起邪见,行诸恶行空无我理,心言不测非彼所证,愚夫闻说诸法皆空,不知圣意,便拨世俗因果亦无,灭诸善法,此岂是空无我过失。”《大正藏》册30,页219,中11-17。】不能正观实相第一义空者,无法契入非有亦非无的中道义理,所说必定堕在有或者无中,如第六章第四节〈观有无品〉中已广说;因为世间法非有即空、非空即有,不可能有非空非不空的道理。若是主张诸法决定有真实自性,则诸法必定是常而不可变异,诸法在不可被因缘所改变的情况下,一切的因果律则就都不复存在,也没有所谓造业、造业者与造业方便法可以论断罪福与果报了,一切万物也跟著无生灭可得,因为若诸法常不变异必定导致如此的结果。
实际上,众因缘所生之法毫无实体与自性可得,一切皆是自心如来藏藉缘所变生之法相,以此犹如幻化之相假名而说此为五阴、彼为十八界;而自心如来藏是五阴之所从来故说为第一因、第一义,本来无生故不可灭,本来人我空、法我空故毕竟空;具有能生诸法的功德故称为法身,却离诸言说攀缘,本来寂静而无有一法可得。【《究竟一乘宝性论》卷1〈教量信功德品第11〉:“舍利弗!言众生者即是第一义谛。舍利弗!言第一义谛者即是众生界。舍利弗!言众生界者即是如来藏。舍利弗!言如来藏者即是法身故,依菩提义故。经中说言:世尊言‘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者名涅槃界’,世尊言‘涅槃界者即是法身故,依功德义故’。”《大正藏》册31,页821,上24-中1。】自心如来藏毕竟空不堕于三界有与断灭无的缘故,藉缘所生诸法依如来藏时亦如是不堕于有无,此即是诸法实际的法相,此即是论主所说“亦是中道义”的原意,因为第八识永远不堕于两边故。
如果有人主张众因缘生法无自性空即是中道,则是诽谤论主龙树菩萨,如释印顺就认为中道只是一种形容词,只是依于缘生法(有)无自性(空)假名而说,仅是意义恰好的形容词,而不是在无实体无自性之外另有般若实相的法性。【释印顺,《中观论颂讲记》:“本颂,又可作如此说:因缘生法,指内外共知共见的因果事实。外人因为缘生,所以执有;论主却从缘生,成立他的性空……中道,形容意义的恰好,并非在性空假名外,别有什么。这样,假名与中道,都在空中建立的。”正闻出版社(竹北市),2014年11月修订版二刷,页463。】释印顺如是邪见早在第八章中论主于〈观如来品〉已破,亦即释印顺主张“五阴和合的无自性空即是常住不灭的空性”,认为五阴缘生而无自性,无自性所以离两边即是中道,正是于五阴的虚相法产生妄想而堕入断灭见的最佳写照。此谓中道之义理所说者必定是诸法所依之实相,而诸法在因缘中生住异灭之表相,犹如佛陀教导我们的:“因缘所生义,是义灭非生。灭诸生灭义,是义生非灭。”必定有个本自无生而能生的实相存在才有诸法之生灭可得,这个甚深微妙的大乘义理,才是真正佛法的真实义。
从实相说一切法皆空,第一个面向在说一切法都是空性如来藏,第二个面向在说一切法被缘起、皆如幻化而非实有,第三个面向在说一切法的本际如来藏自体无人无我、迥无一法可得故空。论主说“一切法无不是空”,即是第二个面向所说的,然而却不可脱离第一与第三,否则即成为断灭空。而质疑者所说一切因缘生法有自性,即是一切法不空,即如前所说的堕于毁坏因果与毁坏世间法的过失中,如是则没有四圣谛之法可得。论主又恐他们不解,继续论述如下:
颂曰:
苦不从缘生,云何当有苦?无常是苦义,定性无无常。
若苦有定性,何故从集生?是故无有集,以破空义故。
苦若有定性,则不应有灭,汝著定性故,即破于灭谛。
苦若有定性,则无有修道,若道可修习,即无有定性。
若无有苦谛,及无集灭谛,所可灭苦道,竟为何所至?
若苦定有性,先来所不见,于今云何见?其性不异故。
释论:苦如果不从缘而生,怎么会有苦呢?无常即是苦的正义,有决定自性则是常而没有无常。
如果苦有决定不坏性,为何从贪爱的聚集而生?所以就没有苦集了,因为破了无自性空义的道理故。
苦如果有决定的不坏性,便不应当有灭可成就,你执著苦决定有自性的缘故,也就破坏了灭谛。
苦如果有决定的不坏性,则没有修道的可能性,如果有道可修习成功来灭苦,则苦就是没有决定不坏性了。
假如没有苦圣谛,也没有苦集谛、苦灭谛,所能灭苦的八正道,到底有什么灭苦之处可以到达?
假如苦决定有不坏的自性,是先前未修道时所不能见,如今修行以后为何能够见苦的可灭性?苦决定不可坏的自性是前后都没有差异的缘故。
一切苦皆从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五阴炽盛等缘而生,生老病死乃至五阴炽盛等八个法皆是无常之法,无常即是苦,有变异的缘故,因此苦性非常而不是决定性的。苦的不坏性如果是决定性的,即是常而不可改变,则苦不可灭,即非无常,非无常法而说是苦者,世间无有也。苦性如果是决定实有,不需要从缘生,即成为无因而有,则生老病死等八法也将成为无因而有,无因无缘如何可说为苦圣谛?苦圣谛既不能成立,如何说苦的因由是来自于对五阴贪爱的聚集呢?若有情的五阴生死轮回无因无缘就是苦性,当然就失去真实不虚的道理而不可说是苦集谛了。
一旦破了第一义空,而认为五阴的无自性空即是究竟的寂灭空性,则其本质是堕在五阴有中,因为必然不能弃舍意识的觉知性,必定会以意识的能知来安立其所知的缘故;意识成为其所知依,妄想意识有细心能贯穿三世,以为此意识即是唯识所说的“无始时来界”【《摄大乘论本》卷上〈所知依分第2〉:“此中最初且说所知依,即阿赖耶识。世尊何处说阿赖耶识名阿赖耶识?谓薄伽梵于阿毘达磨大别乘经伽他中说:‘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大正藏》册31,页133,中12-16。】,误认为只要能保持意识觉知心不分别、不生起语言文字,即是证得涅槃了。然而“无始时来界”指的是如来藏阿赖耶识,破第一义空者皆反对实有如来藏,因此而主张五阴和合中即有如来,认为其五阴无自性空即是如来;然而五阴既然全都是有生之法,有生则必有灭,于如是生灭法中怎能出生或找出一个不生灭的法来?
如世尊所教导的,五阴无自性空的本质是堕在一边的灭法,没有无生与能生诸法的中道实性,如是空无的灭法如何可以成立五阴的生?五阴的生即成为无因无缘。苦性若成为决定实有,苦圣谛有何可圣、有何真实道理而称为圣谛呢?如此则苦圣谛不能成立,无始以来因我见我执无明所产生对五阴的贪爱,也不能成为五阴不断出生的因,如是苦集谛也不能成立,若有所说皆是无有实质的戏论罢了。
缘于无明而产生的对五阴的我见我执,若不是五阴不断出生的缘因,则无有三界爱可灭,即毁破了苦集灭谛;无有三界爱可灭其实就是无法灭除三界爱,无因无缘的苦性若不可灭,即是无道能修以灭苦。如果主张苦能够经由修道而灭,则苦应无有决定性,苦应当是从缘生而有、无常变异性。若苦有真实不坏的自性,苦圣谛、苦集谛、苦灭谛的道理都不能成就;若人坚持所修的方法理论可以灭苦,那样的苦灭之处也不会是真正安隐寂静的涅槃,因为必定堕在意识觉知心的境界中,妄想要以觉知心入于涅槃、住于涅槃,本质就是三界生死的境界,也是三界生死中的苦法。未能正观第一义空者,不知第一义空即是苦灭之处、涅槃本际,除此之外无有别苦灭之处可到了。
八苦之中除了五阴炽盛苦以外,其余的生老病死等苦,一切众生皆能领受,能见知多分、少分,只是不能如实知一切受都是苦,也不能了知苦的过失与内涵,以及诸苦的因由;不可能众生从来都不领受、都不见苦法是苦性,而要等到值遇某个法了才能领受诸苦而见该苦性,苦法的苦性不会改变故,若不能见则应始终不能见,因此论主对于质疑者提出的“苦有决定不坏性而非从因缘生”的立论,予以强烈反驳:
颂曰:
如见苦不然,断集及证灭,修道及四果,是亦皆不然。
是四道果性,先来不可得,诸法性若定,今云何可得?
若无有四果,则无得向者;以无八圣故,则无有僧宝。
无四圣谛故,亦无有法宝;无法宝僧宝,云何有佛宝?
释论:“如同前面所说知苦见苦不能成立,断集与证灭,修道及四果,也同样不能成立。
这四种修道所得解脱果的性质,先前都不可得,而在诸法的法性是决定性的情况下,如今如何可以证得?
假如没有四果的存在,则没有实证或迈向四果的修学者;由于没有四双八辈的贤圣故,也就没有僧宝了。
没有四圣谛的法能成立故,也就没有法宝;没有法宝、僧宝,未来如何会有佛宝呢?”
诸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有,所以没有决定不坏性,例如苦受,经中佛说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无因而有,不是断常边之法的缘故。【《杂阿含经》卷12:佛告迦叶:若受即自受者,我应说苦自作,若他受他即受者,是则他作,若受自受他受复与苦者,如是者自他作,我亦不说,若不因自他,无因而生苦者,我亦不说。离此诸边,说其中道,如来说法,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谓缘无明行,乃至纯大苦聚集,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纯大苦聚灭。佛说此经已,阿支罗迦叶远尘离垢,得法眼净。《大正藏》册2,页86,上25-中4。】因缘和合所生的诸法,必须在实相无生而生的前提下才能够有中道性,“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即是诸法的第一因自心如来任运随缘而变现的甚深义理;所变现的诸法无有实体、无有自性而在因缘中起起灭灭,故说没有决定不坏性。
在此论中,论主经常说,“法若自作、他作、自他作,即有无因断灭空而不可补救的过失”,此即是佛陀所说的“苦受等诸法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无因而有者”;譬如苦受是在根尘相触时,自心如来如实呈现根尘触之违逆境界受,非觉知心所作、非根或者尘所作、非觉知心与根尘共作,也非无觉知心与根尘而能有苦受。苦受非觉知心所作,即不可说由觉知心受;苦受非根或尘所作,故非根或尘所受;也不是觉知心与根尘分别受了以后才生了苦受,但也不可说离开了觉知心与根尘而有苦受,根尘的缘不可无有故,而能领受了知者唯有觉知心故,然而觉知心又不是真正的作者与受者,觉知心与境界受实际上皆由自心如来所现起故。意即苦受实际上无作者与受者,佛陀说的是苦受无生而生的实相,也就是苦受其实是自心如来藉缘所现起的法,自心如来非作者故不受苦受,觉知心与根尘非作者故其实也不受苦受,能够如是领解悟入者即能解脱于苦受,此即是佛法真实不虚的中道空性功德。否定自心如来而说苦受是因缘生、无自性,这样的道理并非中道,因为觉知心与根尘的自、他与自他共,皆不能生苦受,仅是缘的和合又如何能生?因此“苦受有决定不坏性”的主张是落在常边而为“佛所不说”之法,非佛法故。
若对于“苦受没有决定不坏性”,能如实知、如实见,即如实知苦圣谛;明了因为无明而于五阴生我见,依著我见而贪爱乐受故不能忍于苦受,因此造业而导致苦的聚集不断,即如实了知苦集谛;知道了“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的源头就是无明,破了无明、断了对五阴的我见与我执,意即断了一切对六根、六识以及所触六尘之苦、乐、不苦不乐等受为我与我所之计执,一切都无所取、无所著即能灭一切苦,离一切虚伪即是真实涅槃,如是真实了知苦灭谛;要断尽对五阴我的贪爱与喜乐,必须建立正见并且正思惟,身口意行遵循正语、正业、正命等佛戒的规范而不违犯,正精进的修学一切四念处、四正断、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等法,以八正道获得断我见与断我执的解脱智慧,爱尽苦尽、究竟苦边,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杂阿含经》卷8:“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断一切计。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不计?谓不计我见色,不计眼我所,不计相属,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不计乐我、我所,不计乐相乐;不计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如是不计者,于诸世间常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著,无所著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大正藏》册2,页55,下2-10。】如是苦灭道谛真实不虚。
因此,对于苦圣谛的如实了知非常重要,须依据佛陀所说的正知见而作正思惟以后方可真正信受,方能如实知苦见苦,乃至有苦集谛、苦灭谛的正思惟以及苦灭道谛的修证。倘若坚持五阴缘生无自性空即是究竟空性,于无作者与受者的般若实相中道自心如来之无生、无为、无作不能信受,必定妄想以觉知心的离念似不分别当作自心如来,以有生诸法的无自性空执取为无生、无为、无作的真实空,同时破坏第一义空的缘故,则无明不可能毁破,五阴的我见与我执亦不能断除;如是者于苦圣谛不能如实见知,苦集亦不得断除,不能验证苦灭尽的本际乃非有(非任何变相之觉知心)非无(非断灭无所有),所修的道便不能到达真实苦灭之处。(此依大乘法说,二乘人则须信受涅槃本际真实、非断灭空,方能取证解脱果。)若没有断我见的初分解脱果可得,乃至没有四果阿罗汉不受后有的解脱果可证,则没有真实证得解脱的贤圣,又如何有见贤思齐者而可趣向四果的修学呢?
因此,佛陀在经中说,不随顺、不尊敬、不重视佛陀教导者,却住于佛教寺院中现出家相,所说的相似像法能使得如来正法沉没,正法将因此而灭;【《杂阿含经》卷32:“如是,迦叶!如来正法欲灭之时,有相似像法生;相似像法出世间已,正法则灭……如来正法不为地界所坏,不为水、火、风界所坏,乃至恶众生出世,乐行诸恶、欲行诸恶、成就诸恶,非法言法、法言非法、非律言律、律言非律,以相似法,句味炽然,如来正法于此则没。迦叶!有五因缘能令如来正法沈没。何等为五?若比丘于大师所,不敬不重,不下意供养;于大师所,不敬不重,不下意供养已,然复依猗而住。若法、若学、若随顺教、若诸梵行,大师所称叹者,不敬不重,不下意供养,而依止住。是名,迦叶!五因缘故,如来正法于此沈没。”《大正藏》册2,页226,下6-20。】主张“五阴缘生无自性空即是究竟空性”的说法,即是相似像法,把相似像法推广于世间的代表人物就是已故的释印顺,而现在从正觉退转的琅琊阁、张志成等人即是踵随者。在佛教界与学术界兴起了炽然的相似句味:一切法缘起性空才是佛说、大乘非佛说。如是相似像法流传于世间的结果,就是没有四圣谛本质、没有法宝与僧宝,乃至都误解佛宝而贬低甚至毁破了佛宝。如宗喀巴妄解缘起无自性空即是龙树菩萨《中论》的宗旨,即是谤法、谤僧在先,之后又推广了专修双身法的金刚乘,妄说彼金刚乘是更上于显教的殊胜法门,因为主张可即身成佛故;【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广论》卷17:“《出世赞》云:‘戏论说众苦,自作及他作,俱作无因作,佛则说缘起。若法从缘起,佛即许是空,说法无自性,无等狮子吼。’此等唯说,由缘起因故自性空,故缘起义现为无性空性之义,即是龙猛菩萨不共之宗。”电子佛典《大藏经补编》册10,页736,上24-中2。
月称《入中论讲记》卷1:“最上者,若有大福德一切圆满,依金刚乘,即身成佛,是又殊胜中之殊胜者矣。”《大藏经补编》册9,页716,中13。
宗喀巴,《菩提道次第直讲》卷3:“若其欲入金刚乘者,首须修依止善知识法,较前尤为郑重。次以从清净密部所出灌顶法(按:即上师现场传授与明妃如何修身法接著与该明妃实际操作淫交之法)成熟身已,于彼时所得之密戒及三昧耶,拚命守护,特于根本罪毋使有染(按:指十四根本堕所说不可轻蔑上师、不可轻蔑五蕴因为其为五佛体故、不可生起语言文字作分别、不可弃舍双身修法等等)。”《大藏经补编》册10,页592,中23-页593,上1。】如是不仅谤佛也破坏了佛宝,此即是以相似像法彻底毁坏如来正法的明显证据,龙树菩萨对质疑者的指责在末法时代一一都实现了,真令人感慨啊!
第一义空自心如来的自住境界迥无一法可得,无人无我、无生无灭、无苦集灭道、无佛无贤圣无众生;而此第一义空能生能现五阴世间,能成就三界世间、出世间与世出世间一切法,也能出生三乘法中的贤圣。然而提出质疑的古今小乘论师,都不能体悟论主所说的第一义空至理,也不能体悟自己所堕的过失,因此又提出了有佛道可成佛、有罪福等善恶果报,并非一切法全无,他们说:“你们菩萨虽然毁破诸法为无,然而究竟道的无上正等正觉还是应该实有,所有人都是因为这个佛菩提道的缘故而在最后名为成佛。”论主答覆如下:
颂曰:
汝说则不因,菩提而有佛,亦复不因佛,而有于菩提。
虽复勤精进,修行菩提道,若先非佛性,不应得成佛。
若诸法不空,无作罪福者,不空何所作,以其性定故。
汝于罪福中,不生果报者,是则离罪福,而有诸果报。
若谓从罪福,而生果报者,果从罪福生,云何言不空?
汝破一切法,诸因缘空义,则破于世俗,诸余所有法。
释论:“你说诸法有决定不变的自性,则不应该因于菩提而有佛,也不应该因于佛而有菩提道。
虽然发起殷勤精进,修行佛菩提道,如果不是原先就有成佛之性,不应该能够成佛。
如果诸法真实不空,也不会有造作罪业或者福业者,既然不空所以不需要有所作,因为罪福都是决定不坏性的缘故。
你的立论是于罪福之中,没有造业而生果报者,这样则是离于罪福等性而有诸果报了。
假如又说从罪福中,可以出生果报者,果报既从罪福而生,如何可说是不空呢?
你毁破一切法背后诸因缘生的第一义空,则同时破于世俗法中,罪福等所余诸法。”
在经中佛陀已经为声闻众开示过,若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想要求证佛乘的不生不灭佛果,是不可能到达的。必须以无生无灭性的心为因地原本修学所依的心,如此才能圆成果地佛果的不生不灭修证。【《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4:“阿难!第一义者:汝等若欲捐舍声闻、修菩萨乘、入佛知见,应当审观:‘因地发心与果地觉为同为异?’阿难!若于因地以生灭心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灭,无有是处。……阿难!汝今欲令见闻觉知、远契如来常乐我净,应当先择死生根本,依不生灭圆湛性成,以湛旋其虚妄灭生,伏还元觉,得元明觉无生灭性为因地心,然后圆成果地修证。”《大正藏》册19,页122,上28-中28。】声闻众依止于佛陀的教授教诫,信受不疑、随顺教导而证得解脱果,因地所依止而修学的皆以意识见闻觉知心为本,所悟入的苦圣谛、苦集谛以及所修的苦灭道谛,都是生灭性的意识心所缘、所知、所见之生灭法,而所证的苦灭谛以依止于佛陀所说的,有一甚深缘起的根本——倍复甚深难见处,是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涅槃的常住法,乃出生名色而为名色所依的识;只要将一切对三界的取灭尽而爱尽无欲,一切苦灭、五阴相续灭也寂灭,即是二乘涅槃。
藉众缘现起诸法的倍复甚深难见之处,即是不生不灭的自心如来第八识,即是本来一切取离、爱尽、无欲、寂灭的涅槃本际,而声闻众虽然没有现前证实自心如来的存在,然而信受佛语而法随法行如说修证,故能证得阿罗汉解脱果,虽仍然是以生灭意识觉知心为本修因,但却是以信受有一不生灭的寂静涅槃(即是第八识心体)为前提而修。然而声闻众如果没有实证自心如来,然后转依不生不灭性的第八识心而修学菩萨法,终究不能成就佛道。更何况小乘凡夫论师主张诸法众缘生、无自性空而说有说无者,纵然妄解无自性空为不生不灭的空性,仍然是以生灭性的意识觉知心为本,落入生灭意识心中,完全涉及不到不生不灭性的实证。因为能够使人成佛之自性,必须是本来已在而不生灭性的心,佛说因地心与果地觉必须是同一个不生灭性的心故。
提出质疑的小乘凡夫论师说诸法有决定性,则一切法都不能变异,成为苦不能灭而道不必修,因为修之无益,以决定性而不可改变故;如是则落入常边而无有中道性,因此不能经由佛菩提道五十二阶位的修证到达究竟佛果,所有的罪福因果也不能成立。诸法既然藉众缘和合而有,已经说明了诸法是没有决定性的,没有决定性的法皆由决定不变异的自心如来真如空性随著众缘而变异显现故,中道性不归属于生灭心与生灭性诸法故。而如果诸法有定性即是诸法不空,不空即是常而不可变异,如此则没有造作罪业与福业者,也没有领受罪报与福报者,而却说有决定性的罪福果报,即成为离开了罪业与福业而有种种果报的无因有果论。如果为了补救过失而说“因于罪业与福业而生果报”,那么果报是从罪业或者福业而生,如此则为无常可变异,即非决定而不空了。
主张诸法有定性,即是毁坏诸法因缘生、无常、苦、空之义,同时也破坏了诸法之所从来的第一义空法自心如来,因为诸法皆从自心如来藉缘所现起,无有实体、无自性,所有的法性皆是归于自心如来所含藏的种子功能;如今于诸法无实体、无自性之余,增益了诸法有决定自性,不仅损减了自心如来第一义空的正义,同时也破了现象界一切法无常空背后的常住法而成为断灭,以及破了法界实相第一义空而成为无所有的龟毛兔角,所有世间法生死因果轮回、出世间法解脱道、世出世间法佛菩提道都不能成立了。(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