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一切最胜故”----心王总说
《大乘百法明门论》曰:“第一心法,略有八种:一、眼识,二、耳识,三、鼻识,四、舌识,五、身识,六、意识,七、末那识,八、阿赖耶识。”1 也就是说,一切有情的心法总共有八种: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此八种心法又名“八识心王”。《成唯识论》卷 1 云:“识谓了别。”亦即此八种识都具有了别的功能;然而八识心王的了别性各自不同,前六识心王对所缘的六尘境有了知分别的作用,名之为识蕴;第七识末那有祂自己的觉了性,但是由于祂遍缘诸法而恒审思量,所以祂本身对六尘的了别性极为昧略,只能了别五尘重大变动的法尘;第八识如来藏的了别性则不在六尘上。
在大乘法中又将此八种识区分为三种能变识:第一能变是第八识,名之为“心”;第二能变是第七识,名之为“意”;第三能变是前六识,名之为“识”,即是“识蕴”。窥基大师在《大乘百法明门论解》中,解释此八识心王云:
心法者,总有六义:一、集起名心,唯属第八,集诸种子起现行故。二、积集名心,属前七转识,能熏积集诸法种故;或集起属前七转现行,共集熏起种故;或积集名心属于第八含藏,积集诸法种故。三、缘虑名心,俱能缘虑自分境故。四、或名为识,了别义故。五、或名为意,等无间故。六、或第八名心,第七名意,前六名识。斯皆心分也。2
从窥基大师的论解中可以了知,有情的心法含摄八个识,而这八个识的体性及功能各不相同,论中将之总合为六种道理来说明心法的特性,例如:“集起名心”者,谓此心具有能藏、所藏、集藏之自体性,故能集藏诸法种子,并于因缘具足时生起现行,此乃唯指第八阿赖耶识而言。“或名为意,等无间故”者,八个识自类种子相等无间而现行,没有任何一法可以从中插入而代其位故;而等无间灭的法通常是指第七识意根末那识,由于末那识自无始劫来,其自类种子流注不断,前后相等而无间,念念相续而恒不间断故。“缘虑名心”者,缘虑之心乃指第六意识,此心有攀缘、思虑自己所缘境界的功能故。“或名为识,了别义故”者,此约指识蕴六识,具了别六尘境的功能故。广义而言,则此八识皆可名为心,亦可名为意、名为识;但若就此八识各别的殊胜性而言,则第八识能集藏诸法种子故名为“心”,第七识恒审思量名为“意”,前六识了别性强名为“识”;此即为大乘法中“心、意、识”之正说,与二乘法中以“心、意、识”分别代表“过去意识、未来意识、现在意识”之定义不同。
由于此八识心王的和合运作,方能有三界六道一切有情的出生,方能有器世间的存在,方能使得一切有情众生能在世间造作诸业、酬偿业果;三界一切法皆依八识心王而有,若无八识心王则无三界万法的生显,所以称此八识心法为“王”。换言之,一切法中以八识心王为最殊胜,而八识心王中的前七识心王皆为第八识所出生、皆摄归第八识的部分体性,所以八识心王中又以第八识最为殊胜,此即名为“一切最胜故”的道理。
第一节 前五识—眼、耳、鼻、舌、身识
前五识是眼、耳、鼻、舌、身等五种了别识的总称,这五识各有祂相对应的所依根,而五根又皆可分为浮尘根(扶尘根)以及胜义根,五浮尘根就是有情身上可以看得见的眼、耳、鼻、舌、身等五种感觉器官,五胜义根则是头脑当中掌管相对应之感知功能的部位;所以眼识乃至身识的名称即是“随根立名”----随其所依之根而立识之名:依于眼根而立眼识之名,依于耳根而立耳识之名,乃至依于身根而立身识之名。这五识必须藉由五根接触五尘为缘才能由第八识出生, 而能了别各自所相应的尘境,例如:依于眼根触色尘为缘, 第八识出生眼识,现起对色尘的了别作用;依于耳根触声尘为缘,第八识出生耳识,现起对声尘的了别作用;乃至依于身根触触尘为缘,第八识出生身识,现起对冷热痛痒等触尘的了别作用。因此,必须所依根的功能不坏,五识的了别作用才能正常运作,假使根有变异,识所了别必随之变异,例如当眼根有色盲、夜盲、白内障、青光眼等疾病时,眼识所见色尘即随之变异;耳鼻舌身根亦复如是。
所谓“识”,即是认识、觉知、了别之义,八识心王各自具有不同的了别功能,前五识由于具有分别五尘粗相的功能,所以称为“识”;而识之生起及运作都必定有所依,例如前五识之生起及运作,必须具足四种俱有依,若缺少其中一种,识则不能生起。前五识的四种俱有依分别为:一、同境依----指五色根。因为五识必须依于相对应的五根,方能缘于现前的尘境,所以五根与五识是缘于相同的境界,由此缘故就称五根为五识的同境依。二、分别依----指第六识意识。前五识生起的时候,必定有意识在,而五识依于五根去取现前境界时,五识本身对于境界其实没有好恶的分别,而是依于意识的分别力,才会随著意识而对现前的境界生起善恶等分别,所以说意识是五识的分别依。三、染净依----指第七识末那识意根。由于末那识无始来恒与四烦恼(我见、我爱、我慢、我痴)相应,所以是染污识;但是可以经由修学佛法而渐次断除七转识相应的烦恼,转易第八识中所含藏的染污种子,使染污的意根成为无漏的清净意根。而前五识本身并没有染净的分别,只是无始以来随著第七识的染著造作,故亦成有漏;如果第七识修成清净,前五识也就跟著清净。因此,前五识的成染或成净,都依随作主的第七识之造作而定,所以说第七识是前五识的染净依。四、根本依----指第八识。因为第八识是根本识,祂含藏著诸法的种子,前五识必须依于第八识藉缘流注出识种方得生起,所以第八识就是五识的根本依。
五识的生起皆非凭空而有,除了要具足前述四个俱有依,五识还有各自现行时所需的不同助缘;经中说“根尘触三而生眼识乃至意识”,这意思并不是说识阴六识只要有根尘相触为缘就可以出生,而是要配合其他条件的具足,六识才能根尘接触时,从根本因第八识如来藏中现起。以眼识为例,眼识的现行必须具足九种因缘(简称为九缘),这九缘包括:眼根(同境依)、第六识意识(分别依)、第七识意根(染净依)、根本识第八识(根本依)、眼识种子、色尘(境)、空、明、作意。其中,眼根有胜义根(脑中掌管视觉的部分)及扶尘根(眼球及视觉神经等);必须眼根功能正常,能摄取外面的色尘(青黄赤白明暗等),我们才能看到各种景像。但是我们透过眼睛(扶尘根)去看外在景像时,就类似使用摄影镜头来摄取影像;镜头本身并不知道它所摄取进来的影像有何意义,而且影像与实物是上下颠倒的;此外还必须转化为电波讯号,传送到显像器,才能正确地将这些被摄取进来的影像显示出来。
眼识的现行必须有不坏的眼根,由本心如来藏运作眼根及眼识、意识、意根等种子,并且要有光明,还要空间无遮再加上第七识末那识起作意欲加分别,方能使意识及眼识被同时现起,以是同时现起意识及眼识。若眼根与色相之间有遮障,或无光明,则眼识唯能见暗;若是一直处在暗无所见的状态,眼根一直不见光明,久而久之,眼识就会因为不能作用而渐渐消失不起,这是由于末那识想见的作意不再现前的缘故。
眼识之了别作用,必须是刹那刹那不断生灭变易,方有作用。平实导师于《楞伽经详解》中开示:
第一刹那眼识种子现起,随即落谢;第二刹那眼识种子紧随其后复现,不断轮替生灭,眼识方能有用。譬如摄影,如果只有一张底片,照了第一个影像之后不换底片,重复再照第二个影像乃至第三第四个影像,则四个影像必定重迭于一张底片,如此冲洗出来之相片就失去其作用了。眼识亦复如是,第一刹那眼识现起落谢时,便引生第二刹那眼识紧接其后而起;第二刹那亦如是引生第三刹那眼识现起,相续不断生灭变易,眼识方能有用;所以我们可以不停地观看一切影像而不会重迭混乱。如果前后眼识是同一个,而非前后生灭变换,则吾人自出生以来迄至于今,所见之一切影像皆将重复迭印于眼识,吾人必将如盲人一般不能见物。故眼识必须犹如拍摄电影一般,将底片以等速移动到镜头位置感光,一格连接一格,不断以后格底片替换前格底片,方能拍摄成电影;眼识亦复如是,必须后刹那眼识不断替换前刹那眼识,眼识方能了物。故眼识是刹那生灭,不断先后变易,非是恒常不变的;但因眼识生灭轮替极为快速,于一刹那中有九百次生灭变易,故吾人不能察觉其生灭变易,误以为是恒而不动不变。 犹如灯光每秒闪烁六十次,而吾人不觉,以为无有明暗闪烁;眼识亦如是,而速度数十百倍于灯光之明灭,故吾人不能觉察其生灭,误以为祂恒常不灭。眼识如是,耳鼻舌身意识亦复如是,藉阿赖耶识中各识种子之相续生灭变易,前后转易而起诸作用。3
又譬如耳识之生起,必须依于耳根之扶尘根及胜义根不坏,有声音传入耳根,于根尘接触之际,如来藏于中现起耳识;如是根尘触三,现起耳识。《八识规矩颂》中说,耳识之生起须具足八缘(不需“明”):耳根(同境依)、第六识(分别依)、第七识(染净依)、第八识(根本依)、耳识种子、声尘(境)、空、作意;如果这八个因缘不具足,耳识就无法现起。而鼻识、舌识、身识之现起,皆须具备七缘(不需“空”、“明”二缘):根(同境依)、第六识(分别依)、第七识(染净依)、第八识(根本依)、种子、尘(境)、作意;如果不具足这七个因缘,鼻舌身三识就无法现起。由此可知,五识皆是因缘和合而有,乃是依于根本因藉他法为缘才能生起的依他起之法,有生有灭、无常变异,没有常住不坏之体性,非本来自在的真实法,乃虚妄不实犹如幻化的假有之法,因此说“一切法如幻”。然而众生因为无明所障,不能看清诸法如幻假有的真相,认取能见闻觉知的识阴六识为我,喜乐识阴之了知与觉受等自性,于六尘境界起诸贪爱,执著不舍而造作诸善恶业,因而不断集藏未来世再出生的苦因,导致世世随业于三界六道流转生死,而众生却于此无知无觉,实在令有智者心生悲悯。
前五识的功能在于分别所相应的五尘境之粗相,不能分别五尘的细相;五尘细相为意识所了别。譬如眼识只能了别色尘中的显色(青黄赤白明暗等),不能了别色尘中的形色(长短方圆高下等属于形像的部分、表色(屈伸俯仰、行来去止等)、无表色(喜怒哀乐、鄙俗优雅气质等);形色、表色、无表色三种色相须由意识了别。眼识如是,耳鼻舌身识亦复如是,唯能了别粗略的尘相,不能了别尘境的细相。
《大乘入楞伽经》云:“五识了现境,无有定次第。”也就是说前五识唯能领受及了别现量境界,五识不能了知比量境界,也没有非量境界。这是可以验证的,经由观察一切有情身中五识于五尘境中之运作即可证实。所谓“现量”即是见分之自证分;譬如眼见茉莉花,正当看见茉莉花之时,茉莉花即是眼识的现量;如果闭上眼睛不看茉莉花,则茉莉花即非眼识之现量;闭眼之时唯见眼皮之青黄赤白影像,此即为闭眼时眼识之现量境。眼识不能思惟观想,所以没有比量境,也没有非量境;耳鼻舌身识也是同样的道理。
意识则不只能观察分别现量境界,也能作比量之分别。譬如曾经尝过酸梅,当时口水溢流;后来经过很长时间都没有再尝,似乎已经忘了酸梅的味道;但是如果忽然又听到有人说起酸梅,心中随即了知酸梅为何物,生起曾经领受酸梅的境界,因而不觉就口中生津,这就是属于比量。如果从来没有吃过酸梅,就是不曾亲历酸梅之现量境界者,则当听到有人说起酸梅,他也不会有流口水的现象;即使为他说明酸梅的味道,他听了之后还是不能如实理解,必然会以自己曾经吃过的有酸味的食物来猜测,因而误以为酸梅的味道就像柠檬或是同于山楂,这就称之为非量。
佛法的亲证也像是这样,已经明心开悟而进入大乘真见道位的菩萨,能亲自现前观察领受第八识如来藏本来自性清净的真如体性,如实胜解如来藏之空性与有性,从此行于真实中道而不堕两边,此即真悟者触证领受之现量;接著进入相见道位,于相见道所修诸法亦能渐次触证领受;其后次第转进而入于圣位中,于无生法忍亦能渐次触证领受;乃至佛地于一切种智究竟圆满,凡此种种亲证之法亦皆是现量。已悟之人若读了义经,或闻胜义菩萨说十方一切有情皆是同样的实相空性,即起比量,此比量皆不堕于非量。
错悟及未悟之人,则以觉知心、寂照心为涅槃心如来藏,未触证真正之如来藏故,则不能领受第八识如来藏之体性;彼等若阅读了义方广诸经,或听闻证悟菩萨开示空性心,则生起错会之比量,以觉照心为如来藏,是为非量。以上略述“五识皆以五尘之现量境为了别境,不以五尘之比量境为了别境,故无非量”的道理。眼等五识必须依于意识意根才能现行运作,是依他起性,其了别性较意识为粗劣而不如意识,又且不能审夺思量,亦不能详细了别,故唯对现境。
再者,前五识的现起,没有一定的次第;例如睡眠至天明时,因为阳光照眼而觉醒,此时眼识先现起,其余耳等四识再一一生起;又譬如眠熟或二禅等至位中忽闻巨响,此时耳识先生起,其余眼等四识接著一一现起;又譬如在二禅等至定境中忽遭鼠啮,此时则是身识先起,其余四识才接著现起;乃至有时五识同时俱起,比如在二禅等至位中忽起欲界妄念;如是等种种状况不可尽述。以此故知五识之显现运行,无有一定之次第。
虽然五识心自身是无记性的,然而五识不能独自运作,必须随著意识之思心所而运作,而意识心是具有善、恶、无记三种体性而忽善忽恶的,因此,既然五识必定随同忽善忽恶之意识心一起现行运作,那就必定会跟著意识心的善恶性而产生了善恶等心行,所以五识心也就通善恶无记等三种体性,因此《八识规矩颂》的〈五识颂〉说“性境现量通三性”,即是此意。又心王生起时必有心所相应,五识心王相应的心所各自都有三十四个,即是《八识规矩颂》所说“徧行别境善十一,中二大八贪瞋痴”,也就是五个遍行心所法、五个别境心所法、善心所十一个、中随烦恼二个(无惭、无愧)、大随烦恼八个(昏沉、掉举、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乱、不正知),以及根本烦恼中的贪瞋痴三个心所,共计三十四个。以上略述五识之概况。(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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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藏经》册31,页 855,中20-22。
2《大藏经》册44,页 47,上11-18。
3 平实导师著,《楞伽经详解》第一辑,正智出版社(台北市),2006 年11月初版五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