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五阴十八界皆摄归如来藏
第一节 “界”与十八界之意涵
“界”又名种子,又名功能差别,意思是说功能差别的局限或界限;由于种子属于能生自果之法,不同的种子有不同的功能差异性,所以就名之为“界”。因此,“界”是存在的,因为有种种不同的种子、种种法不同的功能界限,而说有种种界;而十八界的意思,就是说六根、六尘、六识等十八种法的功能差别。
在《杂阿含经》卷16中有这样的记载: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种种诸界。谛听!善思!当为汝说。云何为种种界?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是名种种界。”1
此段经文白话语译如下:【这时世尊告诉诸位比丘说:“我现在将宣说种种不同的功能差别。仔细地听!好好地思惟!将为你们宣说。如何是种种的功能差别界限呢?是说眼根的功能界限、色尘的功能界限、眼识的功能界限,耳根的功能界限、声尘的功能界限、耳识的功能界限,鼻根的功能界限、香尘的功能界限、鼻识的功能界限,舌根的功能界限、味尘的功能界限、舌识的功能界限,身根的功能界限、触尘的功能界限、身识的功能界限,意根的功能界限、法尘的功能界限、意识的功能界限,这就是我所说的种种功能差别的界限。”】
又譬如《杂阿含经》卷21说:
眼界异、色界异、眼识界异,耳界异、声界异、耳识界异,鼻界异、香界异、鼻识界异,舌界异、味界异、舌识界异,身界异、触界异、身识界异,意界异、法界异、意识界异。如是,长者!是名种种界。2
白话语译如下:【眼根的功能界限不同、色尘的功能界限不同、眼识的功能界限不同,耳根的功能界限不同、声尘的功能界限不同、耳识的功能界限不同,鼻根的功能界限不同、香尘的功能界限不同、鼻识的功能界限不同,舌根的功能界限不同、味尘的功能界限不同、舌识的功能界限不同,身根的功能界限不同、触尘的功能界限不同、身识的功能界限不同,意根的功能界限不同、法尘的功能界限不同、意识的功能界限不同。如是,长者!这就是我说的种种不同的功能差别的界限。】
从这段经文中可以清楚地知道,十八界法各有不同的功能差别:眼根的功能界限是接触色尘(眼的扶尘根能接触外色尘,眼的胜义根则能接触内色尘。其余诸根依此类推,请您自行思惟与观行),色尘的功能界限是显示色尘的内容,眼识的功能界限是识别色尘的内容;耳根的功能界限是接触声尘,声尘的功能界限是显示声尘的内容,耳识的功能界限是识别声尘的内容;乃至意根的功能界限是接触法尘以及对五尘变动上的法尘做极昧略的了别等,法尘的功能界限是显示诸法的内容,意识的功能界限是分别法尘及五尘的粗相与细相,函盖世间法与出世间法的粗相与细相。这就是佛法中“界”的真实义,换句话说,界就是功能差别,就是种子,就是功能的局限。
然而窃用佛法名相的密宗喇嘛教,其所谓的“种子”,却是指喇嘛们行双身法时射在明妃中的;他们的意思是说,喇嘛们的能使明妃生子,有其功能差别,所以宗喀巴在《密宗道次第广论》中把喇嘛们的说为“种子”,也因为喇嘛们的可以用来为密灌弟子“灌顶”,具有这个功能,所以称为“种子”,除此之外喇嘛们的没有其他作用,所以其功能有界限,因此宗喀巴也称喇嘛们的为“界”。这和真正佛法中所说“界”是种子、是功能差别的意涵大相迳庭,这也是密教又一个“一表千里”的代表作。佛法中“界”的真正意思,是指“六根、六尘、六识等十八种法的功能都有其局限性”,也就是说,十八界的意思,是指十八种不同功能差别的法;因为这十八种法的功能有所差别、彼此各异,所以说为“界”。这十八种界又名为十八种子,意即这十八种法能产生十八种功能界限,故名种子。
由于六根、六尘、六识等十八种法,各有不同的功能,而这些功能都各有差别和局限性,所以在各别的根尘识和合运作之下就区分为六种入,那就是色入、声入、香入、味入、触入、法入,而不是同一种的入。由于有色入乃至法入,就产生了顺心的喜、乐受境界,逆心的忧、苦受境界,或者是不顺不逆的舍受境界,因而有三受或五受;有了三受、五受以后,众生就对六入产生了贪著、爱恋,即使是违心境界的苦受也不肯放下、弃舍,而贪爱著对六尘的种种受;为了保持对这些六尘法的贪爱,不愿意舍报后六识从此断灭而不再有六尘上的一切受,因此就必须不断有五阴身,必须一再去入胎受生,也就不断地流转生死大海。这就是众生世世相续而有三界生也因此而不断轮转生死的缘由,全都是根源于把十八界认取为真实自我而产生的贪爱,这正是对十八界的无常性、虚妄性,不能如实了知所导致的结果。
佛陀曾于《杂阿含经》卷17中,有如是开示: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尔时世尊告诸比丘:“缘界种种,故生种种触,缘种种触生种种想,缘种种想生种种欲,缘种种欲生种种觉,缘种种觉生种种热,缘种种热生种种求。云何种种界?谓十八界:眼界乃至法界。云何缘种种界生种种触?云何乃至缘种种热生种种求?谓缘眼界生眼触,非缘眼触生眼界;但缘眼界生眼触,非缘眼触生眼想;非缘眼想生眼触,但缘眼触生眼想。缘眼想生眼欲,非缘眼欲生眼想,但缘眼想生眼欲。缘眼欲生眼觉,非缘眼觉生眼欲,但缘眼欲生眼觉。缘眼觉生眼热,非缘眼热生眼觉,但缘眼觉生眼热。缘眼热生眼求,非缘眼求生眼热,但缘眼热生眼求。如是,耳、鼻、舌、身、意界缘生意触,乃至缘意热生意求,亦如是广说。是名比丘缘种种界生种种触,乃至缘种种热生种种求;非缘种种求生种种热,乃至非缘种种触生种种界,但缘种种界生种种触,乃至缘种种热生种种求。”佛说是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如内六入处,外六入处亦如是说。3
行者若于佛陀的这段开示能够真实理解,并能确实观行和合似一的十八界法种种功能差别,就可死却以意识离念灵知心为真实我的恶见,我见即可断除而不复更生。此段经文白话语译如下:【如是我闻一时佛陀住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中。这时世尊告诉诸比丘:“缘于功能差别的种种不同,所以出生了六种的接触,缘于六种的接触于是出生了六种了知(佛说“想亦是知”),缘于六种了知就出生了六种想要领受客尘的,缘于六种领受客尘的因而出生了种种觉受、觉知(意识生起苦乐舍受之后的觉知),缘于种种的觉受、觉知就出生了种种热渴,缘于种种的热渴于是出生了种种的追求(因此造作诸业而轮转生死)。如何是种种的功能差别呢?就是讲六根、六识、六尘等十八种法的功能差别,也就是:眼根功能、耳根功能、鼻根功能、舌根功能、身根功能、意根功能,眼识功能、耳识功能、鼻识功能、舌识功能、身识功能、意识功能,色尘功能、声尘功能、香尘功能、味尘功能、触尘功能乃至法尘功能。如何是缘于种种的功能差别而出生了种种的接触?如何乃至缘于种种的热渴而出生了种种的追求?这是说缘于眼根的功能而出生了眼根能接触色尘的功能,不是缘于眼根接触色尘的功能而出生了眼根的功能;只是缘于眼根的功能而出生了眼根能接触色尘的功能,并不是缘于眼根能接触色尘的功能而出生了眼识的了知功能。也不是缘于眼识的了知而出生了眼识接触色尘的功能,反而只是缘于眼识能接触色尘的功能而出生了眼识对色尘的了知。继而缘于眼识对色尘的了知而出生了眼识对色尘的,不是缘于眼识对色尘的而出生了眼识的了知,只是缘于眼识对色尘的了知而出生了眼识对色尘领受的。缘于眼识领受色尘的而出生了眼识的觉受,不是缘于眼识的觉受而出生了眼识想要领受色尘的,反而只是缘于眼识领受色尘的而出生了眼识的觉受。缘于眼识领受了对色尘的觉受而出生了眼识的热渴,不是缘于眼识对色尘的热渴而出生了眼识领受色尘时的觉受,反而只是缘于眼识领受色尘的觉受而出生了眼识对色尘的热渴。缘于眼识领受色尘的热渴而出生了眼识的追求,不是缘于眼识对色尘的追求而出生了眼识领受色尘的热渴,只是缘于眼识领受色尘的热渴而出生了眼识对色尘的追求。如是,耳根耳识、鼻根鼻识、舌根舌识、身根身识,意根意识的功能缘于法尘而出生了意识对法尘的接触,乃至缘于意识对法尘的热渴而出生了意识心对种种法尘的追求,也是像这样广说。这就是说,比丘!缘于十八界的功能差别而出生了六种的接触,乃至缘于六识的六种热渴而出生了种种的追求;不是缘于种种的追求而出生了六识的六种热渴,乃至不是缘于六识的六种接触而出生了十八种功能差别(十八界),反而只是缘于十八种功能差别而出生了六种的接触,乃至缘于六种的热渴而出生了种种的追求。”佛陀宣说完这部经,比丘们听闻佛所说的法后,都欢喜地奉行。犹如内六入处的功能差别,佛对于外六入处的功能差别也是像这样的说明。】
在上述这一段经文中,佛陀已经详细说明了众生在三界流转的事实:因为有十八界,也就是六根、六尘、六识等十八种法不同的功能差别,所以有六根、六识能触六尘的功能;有了六根、六识能够接触六尘的功能,才能有六识对六尘的了知(想即是知);因为六识现起了对六尘了知的功能,才会进一步产生想要知道六尘境界的;有了想要知道六尘境界的,就会领受六尘而生起对六尘的觉受,因而有了苦、乐、舍的觉受;有了苦、乐、舍的觉受,于是生出对六尘中种种顺心境界的热烈渴望和追求,就会想要舍离世间六尘种种的苦受境界,以及追求种种的乐受境界;众生就是这样沦坠于我所的境界中,不知诸法无常、有受皆苦,故而或者造作恶业导致下堕三恶道而轮转不断,或者造作善业又执著世间善行的后世人天可爱果报而轮转于三善道,如是不断流转于三界六道中永远没有出离生死的时候。
从以上说明就可以了知,因为眼根有能接触色尘的功能,色尘有能显色境的功能,眼识有能见、能了知色尘的功能,因此才会有眼根、眼识对色尘的接触;也就是因为眼根能接触色尘,而眼识有接触内色尘的心所能(界、种子),所以有眼识的能见之性;由于眼识的能见之性,眼识的想阴(就是眼识能了知色尘的自性)才会存在;眼识藉心所法而对色尘有了知的自性(想阴)存在,才会有眼识想要了知及领受色尘境界的现起;眼识想要了知及领受色尘的现起了,就能了知色尘境界而生起对色尘境界的苦乐等觉受;有了眼识对色尘境界的苦乐觉受,才会有眼识想要时时能够接触、了知、领受色尘境界的热渴心行;由于眼识触受色尘境界的热渴心行,使得眼识追逐欣求于色尘中的种种顺心境界。如同眼识,耳、鼻、舌、身乃至意识对于声尘乃至法尘境的种种追逐欣求亦复如是。修定者若无法降伏或熄灭对色等五尘境界的热渴与追求,就无法制心一处,导致其不能远离色等五尘,因而无法证得二禅等至离五尘之境界;而意识、意根贪爱执著三界自我的存在以及能知的自性,所以证得非想非非想定的凡夫不能舍弃意识我,而无法证得灭受想定,这正是因为众生无始以来从未了知自我的生灭无常性,一直爱乐追求著自我得以永远存在的缘故。由于有所追求,自然就会有所贪爱,当贪爱不遂就产生了所求不得等苦;由于想要保有因缘生灭、无常住性的眼识,乃至想要保持意根处处作主的功能自性恒常不灭,于是每一世死后就必须再次去入胎受生,有了下一世的名色五阴,才能继续拥有眼识接触、了知及领受色尘的功能自性(界),乃至拥有意根对一切法遍计执著、爱取的自性(界)继续存在运作,于是就这样流转于生死之中不得出离。
假使能够如实了知眼识的生灭性而不再认取眼识为“自我”,乃至能够灭除对“眼识自我”的贪爱,也能够灭除对眼识自性(眼识的我所)的贪爱,就是灭除了一部分的我执,是故应当依佛所说对眼识如实观行,并且详细反覆地长时间观行;对于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也都应当如此一一反覆而长时间详细观行。若能如理作意而且完整没有遗漏、确实详细地观行之后,就不会再堕入识蕴六识常住不坏的恶见,也不会堕入意识离念灵知常住不坏的自性见中,进而可以渐渐断除对这十八界法的我执,当然也不会再堕入识蕴六识的心所法(我所)而执取识蕴的六种自性(眼识能见、耳识能闻、鼻识能嗅、舌识能尝、身识能觉,以及意识的能知之性),我执就渐渐断除了;或者比较执著的人,只要能断除我见而不再像以前一样妄将识蕴六识的自性执著认取为常住法,就不会落入意识心所法(离念灵知)的自性功能中,若能长时间不断继续深入观行六识功能自性的虚妄性,就能进而再断除一分我执与我所执,如是一分一分证得解脱的功德,乃至满证解脱果而永远不再被识蕴及识蕴的六种功能自性所系缚。
能够对六根、六尘、六识都如实现观以后,才能确实了知十八界都是因缘所起的虚妄不实之法,也了知五阴的虚妄性;经由正确的观行而生起智慧以后,如果心中可以确实接受五阴十八界皆非真实法的现观而无任何怀疑,但是对十八界的功能差别却仍然执著不愿放舍,那就只能在见地上断除我见,而不能转进在四威仪中去断除更深细的我执部分,则只能发起解脱道初果的见地,至于二果薄贪瞋痴的薄地功德,乃至三果离欲界爱的离地功德,都不可能获得,遑论四果究竟断尽我执的毕地功德;而四果以下对于极微细自我的存在都还存有一分喜乐,由于这种因我而生慢(我慢)的深沉作意仍然存在,就必定再受后有。因此,是否能确实了知十八界的内涵及其功能差别,并且如实观察而生忍,对众生能否断除我见乃至我执,有决定性的影响。如果对六根、六尘、六识的内涵与其功能的由来不能如实知见,必定会与常见、断见、无因见等种种恶见相应,也会引生种种烦恼而有种种错误身口意行的造作。是故一切学佛人,对于六根、六尘、六识等十八界法的内涵及其功能差别,都必须详加思惟、数数修习,方能到达众苦的边际—超越众苦而实证真实无我的涅槃境界,解脱于三界生死。
第二节 五阴依如来藏而有—识缘名色,名色缘识
五阴系指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等五种法,依功能属性的差别又可区分为“名”与“色”二法,“名”函盖受、想、行、识等四阴,“色”即色阴,因此“名色”就包含五阴。名色的“色”,是指由地水火风四大物质所形成的色蕴;色蕴五根就是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五色根的每一根,都各有扶尘根与胜义根。能直接与外五尘相接触的就是五色根之扶尘根,所谓眼如葡萄、耳如荷叶、鼻如悬胆、舌如偃月、身如肉桶,因为这五扶尘根都是肉眼可以看得见的,所以称为可见之法;我们可以看见而证实这五色根的扶尘根确实存在,而且可以面对它,故又称为有对之法,因此五扶尘根都是“可见、有对”。而五色根的胜义根则是掌管内六入的部分,由于不是显露在外表所以不可见,但是因为这五胜义根(或称五净色根)具有与内六入感应的功能,仍然可以从种种现象来确认五胜义根的存在,人们能面对它的存在,所以称为有对,合称为“不可见、有对”。以上说明“名色”的色。
名色的“名”,包含五阴中的受、想、行、识四阴,也就是六识心王本身,以及六识心王所拥有的受想行等三种心行;换言之,六识心王及祂们具有的心所有法,皆摄属于“名”。因为识阴六识是心体,而受想行三阴是心所有法,皆不是物质,无法像物质一样显示,只能将其功能特性施设名称加以说明,所以皆称为名。名中的识蕴,是专指藉根尘为缘而由第八识所生的眼识乃至意识等六识心,不包括第七识;佛陀在阿含解脱道中所说的识蕴,不包含“名”中的第七识意根在内,因为阿含经中定义识蕴是“根、尘、触,三法和合所生”的“识”;而意根末那识属于十八界中的六“根”之一,不属于三法和合而生的六“识”心,所以不摄在识蕴之中。
而这五阴名色是从哪里出生的呢?佛在《长阿含经》卷10云:
“阿难!我以是缘,知触由名色,缘名色有触,我所说者义在于此。阿难!缘识有名色,此为何义?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入胎不出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若识出胎,婴孩坏败,名色得增长不?”答曰:“无也。”“阿难!若无识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阿难!我以是缘,知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我所说者义在于此。阿难!缘名色有识,此为何义?若识不住名色,则识无住处;若无住处,宁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不?”答曰:“无也。”“阿难!若无名色,宁有识不?”答曰:“无也。”“阿难!我以此缘,知识由名色,缘名色有识。我所说者义在于此。”4
在这一段经文中,佛陀特别问阿难说:“若识出胎,婴孩坏败,名色得增长不?”阿难尊者回答说:“无也。”这意思是说:如果入胎识(又称本识、如来藏、阿赖耶识……)在住胎中途离开了胎身,将会导致胎儿色身坏败,胎儿的名与色即不得增长。因为胎儿的色身坏败之后,不但胎儿的五色根无法生长,而且依发育至三、四个月后之胎身才能开始初分现起的“名”所含摄的六识及受想行阴也都将无法出现。
佛陀又问说:“阿难!若无识(入胎识)者,有名色不?”阿难尊者回答说:“无也。”佛陀便开示说:“阿难!我以是缘,知名色由识,缘识有名色。我所说者义在于此。”这意思是说:假使没有那个入胎、住胎的根本识第八识如来藏,就不可能会有胎中名与色的增长而出生为人;因为如果根本识不住胎,则连胎身的五色根都无法成就了,何况是依五色根为缘才能现起的识阴六识心呢?由于这个缘故,所以佛陀开示说:“名与色都是由入胎识出生的,缘于这个入胎识才会有名与色的存在。”道理就在这里。
佛陀接著问说:“阿难!缘名色有识,此为何义?若识(入胎识)不住名色,则识无住处;若无住处,宁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不?”阿难尊者答覆说:“无也。”佛陀又问:“阿难!若无名色,宁有识不(难道入胎识能在三界中显现吗)?”阿难回答:“无也。”佛陀于是教导:“阿难!我以此缘,知识由名色,缘名色有识。我所说者义在于此。”这一段对话所显示的意思是:如果那个能入胎、住胎而且出生名色的本心第八识不住于名色之中,则这个入胎识第八识在三界中就没有住处;如果第八识在三界中没有住处,就是不再出生名色五阴等一切法的独住境界,那就是无余涅槃之无境界的境界;既然五阴十八界已经都灭尽了,那时三界中也就没有这个有情存在了,自然是不会再有生老病死等苦了。因此,那个能出生名色的第八识真心,一定是要在三界内才能被找到;也就是说,第八识一定要有名色的存在配合运作,才会在三界中显现,也只有存在三界中的第八识才能够被找到,所以定性阿罗汉入了无余涅槃,就连诸佛也找不到他的第八识了,所以佛说“入胎识必须藉由名色才能存在于三界中,缘于名色才会有入胎识在三界中显现”。
从以上所述就可以确实了解,是因为有本识(第八识、如来藏、阿赖耶识……)去入胎、住胎才能制造出有情下一世的色身,并且藉色身五根为缘,而出生受想行识等四阴的“名”;因此,如果根本识不再入胎受生,众生就不再成就来世的色身,当然依五色根而出生的名(受想行识四阴)也就不再现起,如此就不再有万法出现于世间了。所以,如果真的想要远离世世不断生老病死等苦,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要实证解脱道,只要断尽我见我执,舍报时就能让意根愿意灭尽自己而不再带著第八识去投胎、住胎,不再去制造下一世的色身,也就没有机会再藉色身为缘而出生四阴等名,那就永远都不会再有三界生死的痛苦了。
第三节 十八界依如来藏而有
这一节我们将分为三个部分来作说明,首先是阐释五色根及意根皆依如来藏而有,次为讲解五尘及法处所摄之一分色尘(即法处所摄色),亦依如来藏而有;三者再说识阴六识心亦依如来藏而有。分述如下:
一者,五色根及意根皆依如来藏而有。为什么说五色根与意根皆是依如来藏而有呢?因为有情依于业种、无明或悲愿等缘故,于世世舍寿后,阿赖耶识如来藏皆被意根末那识再带著去受生,又由于阿赖耶识具有大种性自性等七种性自性的缘故,所以能藉父精母血为缘而执取四大微细物质以造色身,所以才能有世世的眼耳鼻舌身等五色根出生,阿赖耶识也才能藉色蕴五根为缘而出生识蕴六识;这就是佛陀在四阿含中说“缘识有名色”的道理。譬如上节所举《长阿含经》,世尊说:“由于有识入胎而住的缘故,胎儿的名色才得以增长。”这明确开示了:因为有根本识阿赖耶识的缘故,才能有色蕴五根及识蕴等名的出生;依此圣教就可以知道五根定是依阿赖耶识而有无疑。又如《楞伽经》说,由于阿赖耶识具有大种性自性等七种性自性,所以能摄持母血中的四大种而制造我们的色身五根,由于有五根及意根作为识蕴六识生起的俱有依,识蕴六识才能生起、存在及运作,才能因八识和合运作而生显万法。
而一切真悟者都可以现前观察阿赖耶识心体的真实性与如如性,证知阿赖耶识于三界万法之生显完全是被动性、无取著性,因此确知必须有意根为主导,阿赖耶识才能在三界中运转;若无意根的存在及作主性,则阿赖耶识不会在三界中运转,那就是第八识独住的无余涅槃,也就不会有众生存在,所以若想要取证二乘菩提解脱道极果而出离三界生死者,就必须修除意根的我执。如《成唯识论》卷4中说:【阿赖耶识俱有所依,亦但一种,谓第七识,彼识若无,定不转故。】5意思是说,阿赖耶识在三界万法中运转时,必定有一个俱有依,那就是第七识意根末那识;必须有第七识意根这个现识存在,依于现识意根的作意及思等心所,阿赖耶识才能运作;如果没有意根现识之动力,那么由于阿赖耶识不会自行运作,所以万法也就不可能现行。因此而说意根是现识—意根正是一切法现行的动力故。
又《成唯识论》卷3云:
此第八识自性微细……即种子识无始时来展转相续亲生诸法,故名为因。……谓能执持诸种子故,与现行法为所依故,即变为彼及为彼依。变为彼者谓变为器及有根身,为彼依者谓与转识作所依止,……又与末那为依止故,第六意识依之而转。6
这段论文大意是说:这个第八识种子识无始以来展转相续而没有间断的出生名色等一切诸法,就是因为种子识能执持一切种子,所以能作为诸法现行时的依止,也就是能够变生诸法以及作为诸法的所依。阿赖耶识能变生器世间以及有情的有根身,同时阿赖耶识也是意根末那识的依止,所以意识是依于阿赖耶识及意根末那识而运转。由此可以知道,不仅五色根依如来藏阿赖耶识而变生,意根也是依如来藏而有的。
再者,五尘及法处所摄之一分色尘,亦依阿赖耶识而有。圣教说色蕴含摄五色根以及五尘,然而五尘为什么也是有情的色蕴所摄呢?这并不是说外五尘为我们五蕴中的色蕴所摄,而是说我们的见闻觉知心所触其实都是如来藏变现的内相分五尘,有情的觉知心从来不曾接触过外五尘,所以说我们觉知心所触之内五尘也是五蕴中的色蕴所摄,摄归我们的五蕴。因为我们的见闻觉知心是因缘所生的心体,既然是妄心而无大种性自性,又如何能接触到外五尘色法呢?所以事实上是由于阿赖耶识变生五色根以后,就能藉祂自己所生之五扶尘根来接触外五尘,随即如镜现像而变现内相分五尘于五胜义根处,我们的七识心才能触到阿赖耶识所变现的内相分五尘;像这样内五尘与外五尘相连结,众生才能在世间生活以及与其他有情互动。所以有情觉知心所触五尘是阿赖耶识所变生之内尘,故而摄归我们的色蕴,外五尘则是共业有情的如来藏种子所共同变生,如前举示《成唯识论》说“第八阿赖耶识可以变生器世间及有根身”,因此就知道五尘亦依阿赖耶识而有;第八识阿赖耶识即是万法的根源,万法都要汇归阿赖耶识心体—如来藏。
三者,识蕴六识心亦依阿赖耶识而有。由于有如来藏出生六根及变生五尘的缘故,才能依根尘触而由如来藏出生我们的见闻觉知心,才能觉知五尘及五尘上所显现之法尘。因为阿赖耶识心体出生了五色根,就可以藉五扶尘根摄取外五尘,而在胜义根中变现出内相分五尘,使得意根可以接触内相分五尘上的法尘,并且由于想要了知法尘而生起作意等心行,于是就促使阿赖耶识出生意识乃至眼等五识,所以就有识蕴六识的出现。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阿赖耶识心体藉五色根而变现出内相分六尘,那么识蕴六识就不可能出生、现行及运作。由于阿赖耶识藉变生的五色根与六尘的缘而出现识蕴六识,配合意根末那识的运作,于是能了知六尘等诸法,所以说识蕴六识心是依阿赖耶识而有。识蕴六识必须藉意根等六根与六尘才能由阿赖耶识出生,而六根与六尘也都依阿赖耶识而有,显然阿赖耶识才是识蕴的究竟所依,阿赖耶识才是识蕴的根本。
如《占察善恶业报经》云:
如是数相者,显示一切众生六根之聚,皆从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而起;依一实境界,以之为本。所谓依一实境界故,有彼无明,不了一法界,谬念思惟现妄境界,分别取著集业因缘,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以依内六根故,对外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以依六识故,于色声香味触法中,起违想、顺想、非违非顺等想,生十八种受。7
此段经文中说:如上所说的种种法相,显示出一切众生六根之聚,都是从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而生起、出现的事实。此中“六根之聚”就是唯识增上慧学中所讲的“法法总合为一团、为一聚”,这是将相关的法合为一团、一聚来加以分类及说明的意思。譬如说眼根这一聚:由于有眼根,所以就有能接触色尘的功能;藉由眼根接触了色尘,于是在“根尘相触的所在”就出生了眼识;如是“眼根、色尘、眼识”三个法合为一团、合为一聚,这就叫作“眼根之聚”。依此类推,耳根、鼻根、舌根、身根乃至意根之聚,也是“根、尘、识”三个法合为一聚。换句话说,“六根之聚”就是十八界法,所以此段经文意思就是“十八界全部都从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而生起”。既然这段经文说六根之聚的十八界法,都是从如来藏一实境界而生起,而第三转诸经又说,十八界都是从阿赖耶识出生,那么由此也同样可以确定阿赖耶识就是如来藏;也就是说从如来藏—阿赖耶识心体—出生了十八界。
由以上所述就可以确实了解,不论是五阴或者是十八界,都是直接、间接或辗转从如来藏阿赖耶识心体出生,因此说五阴十八界皆汇归如来藏,如来藏即是万法的根源,也是一切有情的究竟归依处。(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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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杂阿含经》卷16,《大正藏》册2,页115,下28-页116,上3。
2《杂阿含经》卷21,《大正藏》册2,页150,下25-29。
3《杂阿含经》卷17,《大正藏》册2,页125,上6-29。
4《长阿含经》卷10,《大正藏》册1,页61,中7-19。
5《成唯识论》卷4,《大正藏》册31,页20,下24-25。
6《成唯识论》卷3,《大正藏》册31,页14,上15-25。
7《占察善恶业报经》卷1,《大正藏》册17,页905,上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