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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锋虚焰金刚乘--后记(上)----释正安法师

   日期:2020-07-09     浏览:1395    
——解析《般若锋兮金刚焰》的邪说
  后记(上)
  佛教因明、逻辑,与西藏量论比较二三事
  世间逻辑学的究极,乃是以佛教内明为基础的佛法因明,也是 释迦如来在两千五百多年前所传授佛法教理中的五明之一。
  因明学萌芽于古印度,原是各学派用来辩证论理的方法,至佛陀时印度的因明学已颇具系统,世尊亦常用以利乐众生;随著佛教的兴盛,外道之因明日渐式微,到后来因明也就成为专指佛教论证的一门方法。佛法自印度发扬之后,随顺因缘地向南北方弘扬开去,因明学就随著北传的大乘佛教而传入了中国。西方的逻辑学则起源于希腊(有人提出布尔逻辑的先驱可能知道印度逻辑,也就是因明),历经不同领域的交流发展之后,西方从教父哲学时代,接续经院哲学、神学思想,随之逐渐发展出应用科学,所具有之逻辑思想演变至今,呈现出纷然多貌、各种门派并存的景象。中国周朝的名家论辩与墨家发展出的应用科学精神,则只存在一段极短的时间,接著就被秦朝法家思想所禁压,随后取得主流地位的儒家也认为其思想不足取,是故逐渐取而代之,因此两者之间无有进一步的发展。
  今,笔者只就“佛教因明、逻辑推论与西藏量论”这三者来说明,许多的研究学者认为它们之间的旨趣—在有效推理论证的思惟判断之正确性上—其实是大同小异的。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本文将先对此三者的本质进行简要的相关说明,在对此三者的实质内涵有所了解的情况之下,然后再来对三者进行一些比较。譬如,逻辑所具有的科学精神真的能够解答一切问题吗?西藏量论所说真的符合佛法因明真量吗?陈那、法称的新因明符合古因明的正量标准吗?以及玄奘菩萨为何不注重陈那与法称所立之量论呢?经由这些探究,期望能令读者对此三者实质内涵的理解与认识,不再雾里看花、分辨不清。
  一、三者各自的精神旨趣为何?
  佛法的主要精神所在,是在帮助学佛人能够解脱于世间烦恼痛苦、出离三界生死流转的系缚,乃至完成佛道的修证到达真正究竟的解脱。佛法的内涵包括解脱道及佛菩提道,实际上全部都要依于先教导学人了知“世间一切法的存在都有一个根本因”的正确知见为基础;学人在获得“因缘生灭的世间一切法,皆由众生的第八识如来藏所生所显”的正确知见而能如实信受而得安忍之后,再依于真善知识所教导之正确的修行方法次第渐修,方能进而证得二乘及大乘的各种解脱与涅槃。
  佛教的因明,是证得内明的菩萨依于现量、比量、圣教量等三量,藉宗、因、喻三支来论述佛法正理的逻辑,由于正理的彰显而能破斥外道的种种邪说恶见,使学人得以远离邪见、建立正见,乃是为了摧邪立正所使用的一种方法与工具。换言之,所谓佛教因明者,即是教导学佛人对于种种外道邪论与佛法所说的“世间一切万法因缘生灭的真实法相”等教理,能够正确明了其中差别的一种方便善巧,世间人称之为方法论的工具。因者,所立宗旨能成立的理由与根据,而所有的因,最终都将汇归于一切万法因缘生灭之根本因;明,则指无颠倒的明了理解法界因果并能如理陈述正知正见的意思;此即是佛法因明学的实质涵义与内容。此亦即是《大方广佛华严经》卷 24中所说的道理:
  不坏业因,明见真实……入深方便,出生死法,获佛善根,永断一切诸魔事业,以平等印普印诸业,发心趣入一切种智,成就一切出世间法。1
  由于三界众生的福德与根性各不相同的缘故,因此 佛陀依于无上智慧方便力,将唯一佛乘—成佛之道—次第施设开演为二乘佛法(声闻乘、缘觉乘)与大乘佛法来教导众生趣入解脱道与佛菩提道,故而有了三乘差别。其中之佛法因明,虽然运用的义理以第一义谛为因,但是多数作为摧伏邪说之论辩方法的缘故,因此摄属于三乘佛法所函盖的世俗谛教理之内(其中涵义,请见本书前文因明章节)。
  西方的逻辑学是由哲学、科学所衍生而出,发展至今已学派众多,而各自的开展形式与演变更形成了各个支派;然而其主要精神则不外乎:有效推理论证之思惟判断的正确性原则。“逻辑”的实际旨归可以“正确的科学定律”一语,作为简洁切要的标的;虽然逻辑具有此种追求推理正确性的宗旨,但是由于人类的智慧对于十方宇宙的面貌,与一切有情生命实相的了知,在无明的窠臼里有著极多的无知与盲点,因为仅从现象界进行种种思惟与认知上的局限,凭藉世俗的科学、哲学智慧尚且无法通达,更何况跨越。因此,随著时间的推移、逻辑学术的派系渐增,原本公认为严谨的科学思考过程,也经常沦为数字名言的堆砌研究,甚至更成为谬论与悖论的思考游戏而已。
  再来看西藏量论,暂且不论其历来的夸大自矫,既然自称为“佛法代表”,依据佛之法教,其立论必不能超出于佛法三量之外,其种种因明立论亦不能悖逆世俗谛教理;然而,由于藏传假佛法(注:唯弘扬如来藏—他空见—的觉囊派是真佛法除外)不遵 释迦如来的真常法身与六度波罗蜜等正法教理,反而建立以谭崔性力派的双身修法与中观应成邪见来作为修道的行门与中心思想,在这种情况下,藏密格鲁派等,虽然始终标榜自己是佛陀正法的代表,但其自身教义却因为坚持信受六识论所发展的或有或无种种虚妄想,以及性力成就之错谬行门的影响,因此对于种种佛法名相的曲解,终究是远离现量、圣教量而沦为非量,导致一无是处全盘皆错的结果。西藏量论正是建立于诸法之有无等种种虚妄想,与性力成就的错谬基础上,却妄想达到巩固其“一切法缘起性空”、“乐空双运”等常见、断见理论及邪淫行门的目的,所顺势发展出来的一门巧言狡辩的学问而已。
  二、逻辑推论具有盲点,最多也只能算是有缺陷的相对世间法而已
  从世间逻辑学的层面来说,数理逻辑应是最具有科学性的代表了,然而有时看似合理的推导过程,最后所得出的结果,却是会让人错愕的无效推论。譬如:
  设:A=B且 A、B不等于零
  则:AA =AB ,将两边同减 BB
  故:AA-BB =AB-BB(注:虽然此处等号两边为零,但是接下来的因式分解在型式上仍可成立。)
  将上则数算分解因式,则成为:(A+B)(A-B) =B(A-B)
  两边各消去(A-B),得:A+B=B 即:2B=B
  故:2=1
  现实世界中,如果 2=1可以成立的话,一切将全部乱了套,经济无法运作、文化难以成就、人文不成为人文,人类的生活也就毫无秩序可言了。2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是出在 A-B上,因为 A-B=0的缘故。在数学定律中“零”这个数乘以任何数都是零,而以零除任何数(也就是零作为分母)在基础运算中是没有意义的(不讨论黎曼球面等特殊领域),此种推导在逻辑学上则被称为谬误。科学界也承认:形式逻辑有时确实会导出错误的结果,当然也会有正确的推导,譬如像大家都知道的:若 A>B,而B>C,则必定 A>C。
  另外,不论古今中外都有一些违背现实情况的命题存在,譬如《庄子·天下篇》中提到战国时代名家们所提出的种种诡辩,其中一个有名的论题是:“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谓一尺长的木棒,每天截去一半,万世都截不完。庄子认为诸如此类的论题,都仅是辩论家用来卖弄聪明的诡论而已。然而,能够解决这类论题的智慧,唯有佛教。佛法说,将一切物质分析到最边际时,名之极微;换句话说,四大极微是色法的边际,是已不能再截分之组成物质的最基本元素。因此,一尺之棰,最终仍是能够取竭的,并不是取不完的。而一般人对此真相无知的缘故,所以就陷入了迷惑的状态。而在哲学上很有名的古希腊芝诺悖论之一“飞矢不动”的论题,那实际上也只是哲学家妄想建立的虚妄见而已。因为,所谓的时间即使分割得再细,事实上终究还是不能离于流转的现象,这其实是由于有情种种行阴的存在,才施设有现象界中时间的法相;所以,若行阴不灭时间就不可能有刹那的停顿。也就是说,所谓时间,是归属于佛法中的心不相应行法,也就是说“时间”实质上并无作用,乃是由心王、心所及色法等和合运作下所显示出来的现象。因此,诸如“飞矢不动”等论题,完全只是错误的妄想假设罢了。至于公孙龙“白马非马”的论题,则只能算是文字游戏而已,在战国当时,就已经被法家批评得一无是处了:“籍之虚辞则能胜一国,考实按形不能谩于一人。”3谓使用飘渺不实的言语论说,纵然能够让人难以诘答,然而细究现象界的事实则不能欺瞒于任何一人。以现代话来说,那就是:“白马不是马,难道是狗吗?”若从佛法的角度来说,公孙龙此论明显地是认为:形容白马的“白色”是有实体的存在,具有可离于主体“白马”而独自存在之自体性,如此可以外于“白马”而独自存在,并且同时夺去马的主体性,因此而建立“白马非马”;如此说法,在佛法中,即是落入虚妄想之建立见中,属于外道的戏论邪说。最后,再来看看名家言说振振有词的依据《名实论》曰:
  夫名,实谓也。知此之非此也,知此之不在此也,则不谓也;知彼之非彼也,知彼之不在彼也,则不谓也。4
  意思是:“名称只是用来指称事物的实质而用的。了知此事物不具此名所相应的实质,了知此事物相应之名并非此名称,就不会用此名称来称呼它。了知彼事物不具彼名称所相应的实质,了知彼事物之名称不在彼处,就不会用彼名称来称呼它。”也就是说事物的名称必须与事物的本质相符合。
  但上举之论说,却正是落于佛法所说“或有、或无等妄想法”的外道主张中。因为,佛法所说的是世间诸法生灭无实,不会说“马”有实性,亦不说“白”有实性,因为都是生灭无常的虚妄法,无有真实不坏的自性故。而认为此物具有此物的名称实质、彼物具有彼物的名称实质,那只是世俗法中约定俗成而建立的共同语言文字以利沟通之工具而已;佛法所说的世间真相就是:诸法都是由不生不灭的如来藏藉种种缘所出生,都没有自在性及真实不坏的自体性,因此说世间一切法其实空无所有。司马迁在《史记》自序中也说“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5,也就是说名家的诡辩言词,虽然能让一般人哑口难以应对,但却是偏离重点而丧失真实意旨的虚假文字游戏,只是毫无意义的戏论言说罢了!
  佛法是要引导修学者完成出世间及世出世间的修学内涵,因此佛法的教理乃是为了教导学人洞察世间诸法的真实相,而不会教导学人在世间法的表相上纠缠;佛法是要学人不落入“分别名相不知休”的嚼文字谷的情况里,也才不会变成为“入海算沙徒自困”的佛学研究者,从而出脱于世间虚妄法相的烦恼纠缠中。相对而言,逻辑学者与名家之流,乃至一般的佛学研究者,正是落在分别世间种种名相符号的戏论境界里,从而引发自寻烦恼不能休止的热恼。由此可知,学术界的逻辑推导仅仅只能在世俗法的表象上著眼,而且仍然存在著许多错误推论的情形,纵然自诩具有所谓的科学客观性的成分存在,却无法外于五阴的虚妄境界中,因此还是不能探究出终极的真理。而名家思想甚至出现众多违背世间法现量的主张,总是落于意识的种种虚妄想中,当然更是不可能成为探究终极真理所可依靠的方法。因为探究终极真理时所依靠的方法,必须具有现量且正确无误的性质,也就是说,是要能够亲证和现观的,绝不是仅凭藉著意识的思惟想像所能成办,学人唯有依循 世尊的法教渐次修行,才会有发现终极真理的时刻到来。佛法因明虽然不是让人证悟实相的方法,但却是可以帮助学人厘清正知见,以及对三宝发起净信的工具;反观醉心于学术研究者,却往往只想凭藉思惟去探究实相,殊不知世间的逻辑学,始终只能局限在虚妄的世间法表象中打转而已。(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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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方广佛华严经》卷 24〈十回向品第 25〉,《大正藏》册 10,页 128,中 27-下 7。
  2 数学界提出这类无效证明的式子已经很久了,并且也正是根据这些谬误推导,逻辑数理界才说逻辑确有不确定性及谬误的存在;此外,譬如量子力学中的测不准原理以及心理学中著名的墨菲定律,也都说明了人类的科学、逻辑等世俗智慧终究有其局限性,更遑论能探究出生命的实相了。维基百科(无效证明)https://zh.wikipedia.org/zh-tw/%E7%84%A1%E6%95%88%E8%AD%89%E6%98%8E
  3语出:《韩非子》卷 11〈外储说左上.说二〉,宋·儿说著〈非马辩〉。见 http://cls.hs.yzu.edu.tw/orig/Show_Content.asp?id=6375
  4 http://baike.baidu.com/view/10611994.htm
  5 详诸子百家(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史记.列传》〈太史公自序〉。见 http://ctext.org/shiji/tai-shi-gong-zi-xu/zh
 
标签: 电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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